民法複習講義●物權總則●物權的公示公信與區分原則
動產物權的公示公信原則
(一)動產物權的公示方法:以佔有作為權利享有的公示方法,以佔有的移轉即交付為其變動的公示方法。
《物權法》第24條 特定動產的登記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1)交付
1.簡易交付:即受讓人已經佔有動產,如受讓人已經通過保管、租賃、借用等方式實際佔有了動產,則於物權變動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
《物權法》第25條 簡易交付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2.指示交付:即動產由第三人佔有時,出讓人將其對於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交付。
《物權法》第26條 指示交付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3.佔有改定:即動產物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然由出讓人繼續佔有。
《物權法》第27條 佔有改定
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4.擬制交付:即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如倉單、提單)交給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
(二)不動產物權的公示方法:以登記和變更登記作為權利享有和變動的公示方法。
(1)登記
登記對抗主義:此主義以登記作為公示不動產物權狀態的方法。法國和日本采此主義。我國對船舶、飛行器和機動車等特殊動產的物權變動采登記對抗主義。
登記要件主義:此主義以登記作為不動產物權變動的要件。非經登記,不僅不能對抗第三人,而且在當事人間也不發生效力。德國、瑞士采此主義。
1.更正登記、異議登記與預告登記
更正登記: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事項確有錯誤的,可以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更正登記。
異議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記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的,異議登記失效。
預告登記:是指為確保債權實現,以保障將來取得不動產物權,限制債務人重複處分將來的不動產物權而為的登記。
《物權法》第19條 更正登記、異議登記
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物權法》第20條 預告登記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區分原則:
《物權法》第15條 合同效力與物權效力區分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有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甲將房屋出賣給乙,交付了房屋,但沒有辦理過戶登記。因房價上漲,甲又將房屋出賣給不知情的丙,並給丙辦理過戶登記。①根據區分原則,甲、乙間的買賣合同有效,乙基於合同債權佔有房屋,為有權佔有。②基於債權的有權佔有具有相對性,乙相對於甲為有權佔有,相對於丙為物權佔有。③所有權人丙對乙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
【真題】2007年4月2日,王某與丁某約定:王某將一棟房屋出售給丁某,房價20萬元。丁某支付房屋價款後,王某支付了房屋,但沒有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丁某接受房屋作了裝修,於2007年5月20日出租給葉某,租期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遺產由其子小王繼承。小王於2007年6月將該房屋賣給杜某,並辦理了所有權移轉登記。請回答(1)(2)題 (1)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時候其繼承人小王欲出賣房屋前向丁某請求返還房屋,下列選項正確的是:(07年●卷三●94題) A:王某無權請求丁某返還房屋 B:王某有權請求丁某返還房屋 C:小王無權請求丁某返還房屋 D:小王有權請求丁某返還房屋答案:AC (2)如杜某向丁某、葉某請求返還房屋,下列選項正確的是:(07年●卷三●95題)A:杜某無權請求丁某返還房屋
B:杜某有權請求丁某返還房屋 C:杜某無權請求葉某返還房屋 D:杜某有權請求葉某返還房屋答案:BC
甲、乙訂立一房產抵押合同,約定抵押物為三幢房屋,但在登記時卻登記為其中兩幢,問該抵押權的標的物是什麼?答案:兩幢房屋。
甲、乙訂立一汽車質押合同,約定以甲的三輛汽車質押,但後甲交付給乙兩輛汽車,乙接受。問:該質押權的標的物是什麼?答案:兩輛汽車。若當事人約定的權利內容與公示的內容不一致的,應以公示的內容為準。【例】甲公司開發寫字樓一幢,於2008年5月5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後交房,乙公司於2008年5月6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銀行抵押借款並登記。現因甲公司不能清償欠款,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下列哪一判斷是正確的?(2009-3-8,單)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 B: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不設立 D: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不設立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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