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複習講義●物權總則●物權法的概念和所調整的財產關係
02-09
物權法的概念:
物權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物權法是調整人對於物的支配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特殊情況下可以是國家。
調整對象:物權法的調整對象是基於人對物的支配而產生的人與人之間的財產關係。
所調整的基於人對物的支配而產生的人與人之間的財產關係的內容:
1.支配關係的內容
<1>.人對物的全面支配關係
<2>.人對物的利用關係<3>.人對物的交換價值的支配關係
2.支配關係的變動
支配關係的變動:即支配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3.支配關係的主體與其他利害關係人(第三人)的關係
由於支配關係的排他性、絕對性特徵,其對物的靜態支配和動態的變動,都會涉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即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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