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海外謠言」到底反的是哪門子謠言?

忽然之間,zhihu.com/people/fan-ha 這個號就火了。一連發布數篇文章,貌似要將許多常見「謠言」反轉。

比如「在土耳其,強姦完幼女娶了她就無罪了嗎?」zhuanlan.zhihu.com/p/23 這篇文章中,「反海外謠言」表示:

土耳其關於強姦和性侵的法律異常嚴苛……與低於法定婚齡的女人結婚,通常也會按強姦判10年以上重刑。然而,這與土耳其傳統文化衝突,導致現狀與法律規範格格不入……1/3的土耳其婚姻,都是與低於16歲的女童發生的非法婚姻。

OK,既然土耳其的現狀和法律文本差異極大,而且顯然相對更不合理的是現狀而不是法律(事實上即使法律也有蛋疼的四證人問題),那你現在的「改革」目標是讓法律去適應現實嘍?這還敢說不是(企圖)倒退?

即使法案最終取消,也不能說明「土耳其的情況沒有變糟糕」。而只能說明反對的理由「該法案會鼓勵低齡婚姻,後者會導致各種社會問題,侵犯女性權益。比如低齡女性易受家暴,懷孕死亡率高等。」目前暫時還佔了上風。

貼一些評論區的一些評論大家對比著看。

@涼宮春日孝順女

闢謠得很好,但是再仔細讀正發黨對法案的辯解,還是讓人感到一絲不安:

「有些年齡小的老婆生了孩子,老公入獄,帶著孩子孤苦伶仃」。

這完全就是外網上面伊斯蘭阿訇們給一夫多妻制洗地的套路:「泥萌說一夫多妻制不吼,但是在有些社會男人因為打仗大量死亡,男女比例失調,該怎麼辦呢?」

反正這種「赦免」的法案一旦通過,自從1926年就施行現代法律的土耳其就又向著沙里亞法更進了一步。

回教法對強姦案用適用於通姦的四證人原則,而且女人的證詞沒有法律效力,使得受害者維權完全不可能。

@重華道君

國際規則,包括土耳其原先的法律都規定,無論幼女本人意願如何,只要與幼女進行性行為就是強姦幼女。現在的情況僅僅就是:土耳其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強姦幼女是無罪的。 上面說到幼女意願,因為幼女不具備正常的行為能力,所以甚至可以用一根棒棒糖讓她們同意對她們的性侵,所以土耳其的作為一是剝奪了幼女成年後將行使的的婚姻自由權,二是為強姦幼女提供了出路——一旦傷害已經造成,在這個女性受壓迫的被強姦也是一種過錯的國家裡,如果是為了幼女著想,同意將之嫁予犯罪者反而是對受害者傷害最小的選擇。 有人或許會說這是一個特例,然而哪怕不是判例法,也將在事實上認可這一行為。由於有過判決上的先例,民間必然會出現據此私了的幼女強姦事件。也必然會因此出現受此鼓舞而下定決心的潛在強姦犯。 這個反謠言反得太弱了。

再補充一個評論 @解靈:

他所謂的闢謠里謠言也不少。土耳其那文中儘力把法案和"強姦兒童"撇清關係,然而實際上BBC的報道里是直接把這個叫做child rape bill不帶引號的,裡面的報道也明確寫明了抗議者的一大擔憂這會帶來強姦合法化的問題。

文中一面指責他人不讀新聞原文,一面自己公然顛倒黑白。我也反對用謠言攻擊伊斯蘭教,但作者這種寫作闢謠讀作洗地的做法也很無恥。

鏈接:bbc.com/news/world-euro

建議大家讀讀BBC鏈接。BBC原文是「It had sparked protests across Turkish society and was condemned abroad.」 一個國內外飽受批評的法案,到了這篇文章嘴裡就感覺是一萬個情有可原?

你可以舉出一萬個細節來說「事實不是你們想的那樣,你看這裡有一點點不對,那裡有一點點不對」。但我要告訴你,事實大體上就是那樣。營銷號們或有不實,傳達了「卧槽土耳其黑得伸手不見五指啊」的信息,然後這篇文章辟來辟去,努力地暗示「其實不是啦,其實還是能看見兩個手指的」。

對於評論里有些人提出:「至少人家說出了部分真相」,那麼我在此引用@斷橋 的一篇文章作回應:

不要試圖分辨污染,沒有人有這個精力。要像戒毒一樣地戒掉污染源。假如你發現一篇文章30個論據,有3個是故意造假,那整篇都不要信,因為其他那些是你無力辨識的。以後這個人寫的東西,也不用讀。在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缺乏的不是信息本身,而是信息的潔凈可靠。

chinadigitaltimes.n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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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目前共有三篇,

第二篇是 「反海外謠言」的誤導之二:日本真的很歡迎穆斯林嗎?

第三篇是「」反「反海外謠言」之三:美國民主黨選區與高犯罪率地區重合?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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