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從布列松到弗蘭克——人文主義攝影是不是藝術?以及紀實攝影中的自我意識問題
這個專欄將介紹和評論一些攝影師,以「藝術攝影」為主,同時涉及「紀實攝影」、「時尚和肖像」攝影,也會有更基礎的攝影「指南」。
攝影到底是不是藝術?對這個問題的爭論和回答我以為是藝術攝影的核心動力之一。我的觀點是,如果攝影是藝術,那肯定也不包括你們慣常所認識的那一類攝影,當代藝術攝影遠比你們想像的要豐富和複雜。這些想法將部分體現在一系列理念文章里,標題前標明【理念】二字,今天這篇是第一篇。剛開始寫,沒摟住,寫的有點多,也有點費勁兒。以後會儉省力氣。
1.
今年七月份,美國巴吞魯日市的黑人抗議集會。當抗議者從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身前退去,來自紐約的護士和母親Ieshia Evans被孤立在原地,卻依然平靜。兩名警察跑上前去逮捕她,路透社的攝影師拍下了這一瞬間,並迅速引起社交媒體以及主流媒體的注意。
人們聚焦在這張照片上的張力,弱者的道德力量,和外在武裝之間的對比。還有趣味:警察像是被無形的力量向後拋出。觀眾評價警察像是「機械戰警」、「帝國風暴騎兵」,或者「太空陸戰隊員」,而閉上眼睛似乎在祈禱的Evens則被稱作「雅典娜女神」和「超級英雄」。
根源在照片中的形式基因促成了它的傳播熱度——手無寸鐵並獨自站立在強大對手面前。這是我們所熟悉的視覺模式,它不僅來自紀實攝影的傳統,比如少女將花朵插在槍口裡。更遠可以追溯到「基督耶穌的背叛」這一宗教畫主題:面對著前來逮捕的羅馬士兵,耶穌總是平靜地伸出雙手。
馬克·呂布(Marc Riboud)喬托(Giotto di Bondone) 猶大之吻
這張產生於當下的照片,符合了一般公眾對於攝影的主流認識:1、它是對事件的記錄。2、在記錄中它呈現對現實的關懷。在公眾看來,這一類紀實攝影是嚴肅的甚至是藝術的,而紀實攝影就等同於亨利·卡蒂埃-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羅伯特·卡帕(Robert Capa)乃至馬格南圖片社的傳統,也就是人文主義攝影或者報道攝影的傳統。
然而本文要討論的觀點即是:紀實攝影中的人文主義攝影是不是藝術?如果它不是藝術,那麼它需要呈現哪些藝術品質才能成為藝術?
按照人們慣常對藝術的認知,即主體性強烈的審美實踐活動。可以對人文主義攝影提出兩個問題,一、在審美形式上有獨特的美學價值嗎?二:在自我意識上,它呈現了創作者的主體性嗎?
先討論第一個問題。藝術是時代語境下的話語,要判斷人文主義攝影的藝術性,需要把它與同時期的藝術對比,也即繪畫為主的現代主義藝術。
有必要引述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對於現代主義的經典論述。格林伯格將現代主義視為一種自我批判,其目的「不是為了推翻自己,而是為了在其專長的領域內更穩固地確立自己。」因此現代主義繪畫反對畫面中的三維幻覺,為和雕塑區別而走向了平面性,驅除了明暗和造型並逐漸抽象化。基於如此論述,現代主義視野下的攝影,應當追求區別於繪畫的、屬於自身媒介特質的「純粹攝影」。
這首先和攝影的時間特性有關:瞬時性。通過攝影對瞬時的發現,人們第一次發現奔跑時的馬並不是像兔子一樣雙腿平行而是交錯的,而德加對攝影的模仿也進一步讓人意識到,瞬時間的快照美學不亞於傳統繪畫中舞台造型式的美。本文開頭所引述巴吞魯日市的抗議照片,警察的奇怪姿勢絕不可能是繪畫所創造,而只能由攝影來發現。
在古典繪畫中,事件的時間是完整的。即使繪畫所表達的往往是事件的一部分,但是通過象徵的形象和比喻手法,仍然讓人感覺主題以及主題事件的時間感受是完整的。在事件描述的多人構圖中,通過一種舞台空間中的造型分配,每個人都在呈現事件中的各自的性格、角色和意義。但是鏡頭所面對的現實生活不是,那是大千世界的彈珠碰撞,在每一個瞬間都呈現雜亂無章和偶然的面目。因此,假定存在某個瞬間能夠決定性的呈現整個事件必然是一種幻想,不可能在瞬間中的每個事物和人物都呈現完整的意義。但是可以通過按下快門和構圖的瞬間來組織一些即時性的關聯意義,同時這種關聯也可以呈現形式的結構。「純粹攝影」的運動,發展到萊卡相機所導致的快照風格,使得攝影美學越來越偏愛於抽象的幾何圖形。
1952年,攝影集《決定性的瞬間》面世,布列松的同名著名理論不僅僅成為他個人的標 簽,也幾乎成為紀實攝影的標誌性方法。很多人忽略了布列松對於形式的追求,薩考夫斯基就認為:決定性的瞬間所發生的事,並不是戲劇化的高潮,而是視覺的高潮。其結果不是一個故事,而是一幅畫面。用布列松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如果快門是在決定性的瞬間按下的,你就本能地定格了一個幾何圖案,沒有這一點,這幅照片就會是沒有形式、沒有生命的。在我看來,這張照片是一瞬間同時對一個事件的意義,以及為事件賦予得體的表達形式的精確組織的認知。」布列松為他的關懷攝影提出了極高的美學標準,是主體意識和形式組織的一種疊加狀態,他的照片也多半是線條和幾何圖形所組成的精巧構圖。
事實上,布列松慣常的工作方法是呆在正確的地點等待。也就是說,先組織好視覺的高潮,然後等待戲劇性事件的發生。蜿蜒而下的樓梯,出口處的街道也是彎曲的,兩段弧線在此相遇,直到一輛自行車行至此處,布列松用一個凝固的動作瞬間標明了形式的焦點所在。
布列松和他所代表的人文主義攝影,在形式上發展了現代主義攝影,但也因為形式遭到後來者的針對性的反叛,因為現代主義不僅僅是形式。
2.
這涉及到前文所提的第二個問題:攝影中的自我意識,即「我」的存在,包括創作意識、才華、情感和觀念諸如此類的因素。
人文主義攝影的出現,與兩次大戰的社會背景息息相關。我們仍然將人文主義攝影置身於現代藝術的背景下,來對比下攝影和繪畫面對戰爭時,自我的不同反應。表達戰爭最著名的照片,應該是羅伯特·卡帕所捕捉到的,西班牙士兵被子彈射穿頭部時的瞬間。剛剛結束的Photo Shanghai,展場上就售出了這張照片的拷貝。
我們會發現,奧托·迪克斯(Otto Dix)所描繪一戰的版畫,與攝影相比,更加強化個人的主觀感受,包含了對戰爭的恐懼和厭惡感,以及對科技進步的質疑態度。以至於《柏林午報》評價說:「誰如果在這些畫前不下決心成為一個反戰者,他簡直就不能成為人!」
與之相比,卡帕的照片除了形式的價值——攝影中才能發現的舞蹈式的瞬間——它的力量來自於對死亡瞬間的見證,它預期了觀眾在重現這一見證時的驚悚。事件和瞬間的選擇所呈現的是關懷和悲憫的意識,以及攝影師的正直、無畏。這很大程度上由攝影師所處的位置決定:現場。如同卡帕的名言:「如果你的照片不夠好,是因為你靠得不夠近。」
這種關懷和悲憫,是動蕩年代所產生的進步意識,指望通過見證來改變世界,這就是攝影中的人文主義。而布列松的人文主義提供的是巴黎街頭的版本,類似的還有羅伯特·杜瓦諾(Robert Doisneau)、前文所引照片的拍攝者馬克·呂布,他們的攝影都企圖通過街頭偷窺的目光來見證人性的浪漫、詩意,帶有法國式的幽默和優雅。
然而,無論是哪種人文意識都很難說是真正的「自我意識」,因為它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連接之上,暗示著你我一體的認同,這種認同很多時候會用「我們」代替「我」。攝影變成對一種共享意識的確認和合唱,抒情並鼓動集體的進步意識。
1955年,MoMA的攝影部主任,薩考夫斯基的前任愛德華·斯泰肯(Edward Steichen)聯合馬格南在MoMA策划了「人類一家」(The Family of Man)展覽,成為人文主義攝影的巔峰時刻。來自68個國家的、273位攝影家的503張作品,組成了號稱「史上最大的攝影展」,在全世界進行了5次巡展,所吸引的公眾觀展人數創下了記錄。照片涵蓋了不同種族、年齡、階級和體形,包含了一些美麗的身體和面孔,試圖證明人性一體,雖然有著缺陷但仍然是美好的,分享著相同的困境、恐懼,以及喜悅和希望。這場展覽深受大眾喜愛,但遭致知識分子的批評。因為對普遍人性的讚美,意味著對階級、意識形態、黨派政治、經濟差別這些歷史決定因素的抹殺。如同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所言:「《人類一家》通過標榜要證明每個地方的個人都以同樣的方式出生、工作、歡笑和死去,來否認歷史的決定性重量——真實的和在歷史上根深蒂固的差別、不公正和衝突的決定性重量。」
「人類一家」最著名的照片,也就是尤金·史密斯(Eugene Smith)的《天堂花園之路》,作為展覽照片的最後一張,訊息清晰無誤:男孩、女孩,從陰暗的林蔭路走向陽光般的未來。這張照片如此煽情,以至於我立刻聯想起媒體的慣常套路。關懷、悲憫、對永恆不變之人性的讚美和喟嘆、群體政治、浪漫的希望,人文主義攝影與新聞雜誌如《Life》等共享著同一種意識形態。事實上,二者在上世紀30年代的興起是同時的,互為表裡,新聞報道和報道攝影一起組成了動蕩年代的大眾媒介。
關於攝影和藝術之間的各式爭論綿延百年,其中一個爭論就是,攝影是藝術還是大眾媒介?新聞時代的人文主義攝影顯然更傾向於後者,但這也是電視時代之前,它在大眾影響力上最後的榮光了。
3.
「人類一家」的展覽涵蓋了當時最著名攝影師包括布列松在內的作品,總結了一個時代的成績。但就在斯泰肯舉辦展覽的第二年,也就是1956年,紀實攝影出現了新的地平線。羅伯特·弗蘭克(Robert Frank)沿著公路,開著一輛舊車在美國進行了為期9個月的旅行,沿途用相機記錄他所看到的一切。最後結集出版了《美國人》,被譽為有史以來最好的攝影畫冊之一。弗蘭克不是攝影記者,而是如傑夫·沃爾(Jeff Wall)所說:「通過模仿記者的工作模式來成為藝術家」。他不為任何雜誌或報紙工作,他拿到的錢不是類似《Time》或者《Life》雜誌的攝影報道預算,而是古根海姆基金。
美國的50年代,是麥卡錫主義盛行的年代,也是年輕的叛逆者們帶著戰後的虛無,用存在主義來取代人文主義的年代。存在主義認為人的存在先於本質——人必須選擇自己的行動來塑造自己的本質。這種思想實際上將人性一體的理念瓦解,並拆碎成一個個孤獨而絕對的自我。這些自我組成了50年代的嗡嗡叫,這其中有「垮掉的一代」金斯堡的嚎叫,也有《麥田裡的守望者》里喋喋不休的少年侃。50年代還是抽象表現主義盛行的年代,作為現代藝術發展的巔峰,波洛克(Pollock)的揮灑顏料證明,可以完全不依賴於對外界的反映,便可以表現涌動著的自我。
羅伯特·弗蘭克,還有威廉·克萊因(William Klein),他們噴洒向外界的顏料是高感度膠片的粗顆粒,是失焦,是動態而顯得隨意的構圖。這是用紀實的方式來實現的表現主義。他們的作品是生活流的日記體,他們不在意是否準確描述了現實,而更在意現實是否描述了自我——一團憂鬱而狂暴的能量。弗蘭克所拍攝的人物不是傳統紀實攝影,以及人文主義攝影所構建的「窮人」、「工人」等,除此之外,他還用重複拍攝的事物,例如國旗、公路、十字架等意象建立起一些隱秘的線索。如同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在《美國人》的序言中所說:「你將最終徹底明白一架自動留聲機是否比一副棺材更為悲哀。那是因為,他總是拍攝自動留聲機和棺材的照片。」留聲機和棺材等量齊觀,也就是說,表象比事實重要。這種方法擴展了攝影師的主題,使得平凡事物自由地進入視野。
弗蘭克 被遮蓋的汽車——加利福尼亞州,長灘弗蘭克 電梯——邁阿密海濱克萊因用比卡帕更近的距離來拍攝紐約,近得可以讓自我去影響現實。他的一些照片,廣角鏡頭下的人物膨脹、擠壓著畫框,充滿了脅迫感。另外一些照片里,他讓自我直接介入和製造事件,例如對玩警察抓小偷的拿槍小孩說:「嘿,表情凶一點」。被激怒的小孩拿槍指著鏡頭,協助製造了這張充滿挑釁的照片。
弗蘭克和克萊因的作品,創造了一種新的可能,攝影由社會新聞轉向了視覺日記,這也為攝影登上藝術殿堂搭好了台階。戰後,美術館等藝術機構紛紛吸納攝影進入藝術領域。時至今日,攝影作為藝術的重要媒介,早已是既定的事實。這不僅僅源自推手的作用。假如我們把藝術當做一系列與藝術機構(美術館、公共和私人贊助計劃、拍賣行等)相關的實踐活動,那麼,藝術與藝術機構之間必然建立新的語境,以此來建立攝影之為藝術的標準。當新聞攝影出現在美術館展廳里的時候,往往都要略去原本的事件介紹文字,使得觀眾從新聞事件中抽身出來,去留意藝術層面的價值。隨著新聞雜誌的衰落,新一代的攝影師的生存策略更多地關注美術館系統。與此同時,美術館也在排斥一些舊有的攝影和文化樣式,不惜引起諸多憤怒,並推崇一些新的攝影模式。這其中最重要的推手就是MoMA的攝影部主任薩考夫斯基。
1967年,薩考夫斯基策划了名為「新紀實」的攝影展,推出李·弗里德蘭德(Lee Friedlander)、蓋瑞·溫諾格蘭德(Garry Winogrand)、黛安·阿勃斯(Diane Arbus)這三位新攝影師,宣稱新一代的紀實攝影不尋求改變生活,而是了解生活,並且鍾愛社會的不完美和缺陷。
這三位隨即名聲大噪的攝影師中,前兩位在形式層面的追求可以看做是對布列松的繼承。弗里德蘭德偏愛利用電線杆、電線、標誌、汽車、櫥窗等各種街頭出現的視覺障礙來切割畫面,試圖從混亂的都市圖景中構建變奏與和諧,其形式上的努力可以說發揚了現代主義攝影的精神。他將街頭的物視為與人同等的存在,對人工景觀的注視如同60年代另一場重要的展覽所揭示的,紀實攝影正在轉向「社會風景」。他利用鏡子和櫥窗的反光,將自己置入畫面,試圖說明攝影既截取外界,又映照自我。
溫諾格蘭德用28毫米的鏡頭拍攝,其視野遠比布列松的50毫米更加寬廣,這需要他具有更強烈的形式訴求去組織秩序,他著名的格言是:「我拍攝是為了看到這一次拍攝下了什麼。」因為視野的寬廣,照片中的視覺焦點往往不止一個,其價值判斷也顯得含混和複雜,既諷刺,又冷漠。他表達「社會風景」的方式,採用了類似圖片報道的選題方法,三部作品《動物園》、《女人是美麗的》、《公共關係》聚焦到三種社會景觀,這種命題研究的方式啟發了後來者。
黛安·阿勃斯選擇從肖像入手,和桑德一樣,她對社會類型學有著興趣,但是她挑選的拍攝對象包括了侏儒、巨人、變性人、同性戀、精神病患這些被社會遺棄的人。於是她的影像無法給人客觀的面目,而彷彿是她的痛苦自我的反映,她在1971年的自殺似乎也印證了這一點。阿勃斯為反映自我的攝影提供了新的手段,從街頭面目不清的人群轉向邊緣人的生活。但是蘇珊·桑塔格在她那本著名的《論攝影》里對於阿勃斯卻有著嚴厲的批評。她認為黛安·阿勃斯只是她自身階級的背叛者。她出身於富裕的猶太家庭,丈夫是成功的時裝攝影師,對於這些邊緣人群的興趣來自好奇心,渴望從中獲得震撼、刺激和現實感。「阿勃斯不是一位深入自己內部去挖掘自己的痛苦的詩人,而是一位冒險出門,進入世界去收集痛苦的影像的攝影師。」
上個世紀80年代,攝影界開始了對自我的懷疑,進而進入對於身份意識論辯的深奧的無底洞。其代表人物辛迪·雪曼(cindy Sherman)利用化妝術和自拍,來質疑影像中的自我多大程度上是大眾媒介的產物。彷彿是為了回應這一質疑,表達自我的攝影師在同一時期出現了新的領軍人物:南·戈丁(Nan Goldin)。她記錄混亂的青年社群生活,毒品、酒精、性與暴力,以及男女之間脆弱又溫情的性依賴關係。引人注目的是,她不僅僅是偷窺者,她也是其中的一員,包括男友毒打她的痕迹也被坦誠地記錄下來。南·戈丁彷彿在說,自我不僅僅是內心對外界和他人生活的反映,自我的真實還因為,這就是自己的生活本身。
從弗蘭克到南·戈丁,自我的寓居之所從在路上來到家裡。如果倒推到人文主義攝影,攝影的自我意識則逐漸從對社會的關懷轉移到一己之私,本文的目的在於描述這一轉變。任何理論的描述都意味著對於現象的削足適履、掛一漏萬,但是不如此我們無法理解紛紜的現象。需要注意的是,這只是現代攝影到當代攝影的線索之一,還存在和它背離、對抗、交叉和轉移的其他線索,留待以後來描述吧。
花絮:
「我總是對他(布列松)有點失望,他的照片里,總是沒有觀點。他到該死的全世界旅行,但是除了事物本身的美麗或構成,你感覺不到他對正在發生的事有什麼感動。」
——弗蘭克
「我不喜歡法國攝影。人們都崇尚那裡的攝影師,像杜瓦諾、卡蒂埃-布列松,非常別緻時髦、感傷浪漫、人文主義,因此我說:Fuck that!」
——克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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