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蘇格蘭高地徒步(West highland Way)

第一天 出發(Glasgow-Milngavie-Drymen)

一大早從青旅起床,中雨,我倆神色里充滿焦慮,從格拉斯哥(Glasgow)坐半小時火車到米爾蓋(Milngavie)。

從米爾蓋,徒步開始,雨漸漸小了,第一天的景色以林區和荒原為主,下午三點,我們到達第一個帳篷點,看了一眼時速,大概4.5公里每小時,不算快,但是後來才知道第一天是我們最快的一天。第一次搭帳篷,我們花了半個多小時,後來證明也搭錯了,但總歸確定晚上有地方睡了。

精力充沛,搭完帳篷,我們決定去附近的小鎮Drymen吃晚餐犒勞一下自己。小小的鎮,幾十戶人家,居然還有一個圖書館,去酒吧喝了一杯,問到一家鎮上最棒的飯店,便匆匆趕去。我們走進飯店,神色狼狽,正在找空位,一個女生喊我們過去一起坐,這也是我們第一次遇見澳大利亞女孩:V。V一個人,旁邊一桌德國人,顯然,我們的過去能緩解一些尷尬。談話間,我們了解到,V 27歲,是一個初級律師,去過很多國家,去過日本兩次,也能說一兩句中文。談話斷斷續續地進行著,多是問答,旁邊的一桌德國人漸漸也加入了進來,聊得很廣,V怎麼帶著地圖迷路了兩次,V對於換工作的想法,中國人會不會長絡腮鬍子,美國人多麼直接,要不要和德國妹紙分享帳篷。晚飯很盡興,臨近7點多,我們決定走回帳篷點,夜色漸濃。也就是這一天傍晚,我們看到最美的晚霞。

格拉斯哥

格拉斯哥

旅程的起點

第一個West Highland Way標誌,後面每個分叉口都有

看過的最美的晚霞,半分鐘漸變一個顏色

第二天 (Drymen-Balmaha-Rowardennan)

起得算晚,帳篷有點潮,晚上應該是有下過雨,雖然是夏天,蘇格蘭的晚上依舊溫度很低,只有7攝氏度左右。予霖第一天穿上他的秋褲,從此獲得第一個稱號「秋褲boy」,收好帳篷就出發了。

穿過Milton of Buchanan,11點半左右,第一眼看到羅夢湖(Loch Lomond),中午時分,我們趕到Balmaha,靠近了湖,湖水異常清澈,我們在湖邊做了短暫的休息便立即啟程。沿著湖爬了一段山區,速度非常緩慢,第二天開始,我開始發現,我們都不愛說話了,偶爾從嘴裡蹦出幾個詞「哇!」、「美!」、「累!」、「我靠!」。終於臨近晚上,我們到達湖邊的蘇格蘭青旅,沒有空房了,但是老闆允許我們在湖邊扎帳篷以及使用青旅的浴室和廁所,紮好帳篷,洗了半小時的熱水澡,全身放鬆,這對第二天的旅程非常有幫助。晚飯也很棒,我們在湖邊待到天黑,就回到帳篷睡覺了。

從第二天開始,我覺得我們的體力已經用完,每天堅持下去靠的都是意志力。

秋褲boy

不知名的蘑菇

Loch Lomond

Loch Lomond

(湖景帳篷點)Loch Lomond

晚餐

第三天 (Rowardennan-Inverarnan)

我的23歲生日,艱難的一天,如果要給7天的路程分難度,這一段是五顆星難度,一天走了30多公里,沿著湖,路異常難走,起伏不定,泥潭,老樹根,不停地上下坡。更加可怕的是,我們低估了這一段的難度,早上十點半才出發(有Wi-Fi玩了一小時,買了火車票),事實證明裝逼過度,下午兩點多才到達中點。

下午三點再次出發,到五點,路程完全沒有平緩的跡象,情緒極度失控,第一次想到放棄。下午六點,終於告別羅夢湖(Loch Lomond),走到開闊地,彷彿又重新獲得力量,7點半,趕到Inverarnan帳篷點,時間很倉促,必須趕在天黑前搭好帳篷,忙到8點多。終於,可以洗漱和吃晚餐,洗完澡,碰到一個老爺爺,簡單地聊了幾句,他12年前去過中國,在廣州待過一陣子學習中文,因為要回家照顧母親,提前回國,見我的第一句就show了中文「你好,你是中國人嗎?」

晚餐很豐盛,算是慶祝我的生日,這天很特殊,也是中秋節,但我倆顯然都不記得這回事了。

艱難的路

告別Loch Lomond

野山羊

楓葉顏色的河水

第四天 (Inverarnan-Tyndrum-Bridge of Orchy)

封神的一天,昨天告別Loch Lomond,今天告別林區,兩天狂奔60多公里,下午兩點提前到達帳篷點,穿得和乞丐一樣地逛了紀念品店,完全不記得自己防雨褲還開著襠,他的背包上還曬著襪子,出了店才尷尬不已。

我們決定繼續前進到達Bridge of Orchy(10公里路程),為後面的路減少壓力,下午的最後三公里,意志完全崩潰,腳只有痛感,已經不是自己的,它只會不停地前進。腳底的水泡「一泡未平,一泡又起」,也開始出現幻覺,眼前的一段公路彷彿無窮無盡,十分鐘我們就必須休息一次,我也漸漸意識到腳踵開始發出奇怪的聲響,我知道,身體告訴我,到極限了。

靠著音樂,終於,7點半到達帳篷點,奔流的河水就當作睡覺的白噪音了。

晚餐也是一臉喪氣,直到一個可愛的美國妹紙走過來用中文向我們問好,她叫愛麗,在美國學習了四年的中文,然後在北大交換了一年,也是學習中文,我們就這樣一句中文一句英文地聊著。不管是不是被當作練習中文的朋友了,當總算給奔潰的一天添了點色彩。

好消息是:離終點不足50公里了。

Bridge of Orchy帳篷點

離終點不足50公里

最猛一天

第五天到第七天(Bridge of Orchy-Kingshouse-Kinlochleven-Fort William)

三天都是山區,都較為輕鬆,一天平均路程20公里左右,景色也較為相似,沒有了湖泊,沒有了森林,只有一座又一座貧瘠的山,山區霧氣很大,每座山峰都像是鋪上了一層白色的面紗,明明目標就在眼前,但卻難以觸及。我們話也越來越多,開始開玩笑,吹牛逼,但是拍照的次數越來越少了。我們開始給彼此取外號:我是「山地之王」,他是「公路之王」,我是「水箭龜」,他是「鐵甲蛹」,一路上終於有心情欣賞風景,以前也沒有想過,靜下來欣賞風景盡然是這麼奢侈的一件事。

第六天臨近帳篷點,出現了點意外,同伴小腿有些抽筋,我們放慢了速度,幸好,休息了一晚,並無大礙。

這三天,我們總是能遇見一對捷克情侶,男的叫什麼我給忘了,女生叫Bella,一路上我們吃的狗糧基本全是他倆給的,一頓不落下。手牽手一起走算是平常,最怕是走一段,男生就要給女生一個鼓勵:愛的kiss。這三天最困難的可能就是這些時候了。

這是朕給你打下的江山

途中唯一合照:拍照的是捷克情侶

遠處是英格蘭本島最高峰:本內維斯山

旅程的終點

第八天 歸程

四小時的火車回顧了我們走的每一段路,閉上眼睛,仰在椅子上,車窗外,眼矇上,忽明忽暗,我突然在想:在這偌大的自然,偌大的世界,我們的軀體有意義嗎,我們的思想有意義嗎,我們的精神有意義嗎?我們如此不堪一擊,脆弱卑微得如同塵土一般,從此再也不敢放肆地說熱愛大自然,只剩敬畏!

故事都來自手稿:

這一路上,走了太多的路,過了太多的橋,看了太多的美景,遇到了很多的有趣的人和善良的人,很驚訝,按照年齡組成來分的話,有一半的老年人,且以老奶奶為主,我看過兩個老奶奶一起坐著山坡上看夕陽西下;兩老夫婦手牽著手互相鼓勵;幾個老奶奶健步如飛,速度完全不亞於我們倆;吃過老奶奶給的草莓蛋糕和軟糖。這些都是我繼續前進的溫暖的力量。如果以國籍來分的話,德國人佔了一半,我們是路上僅有的兩個中國人,甚至是亞洲人,那種感覺就像是幾十年前,第一個中國人參加奧運會,裝備和訓練都很差,雖然沒有拿到獎牌,但是當別人問起我倆「Where are you from?」「China!」不是英格蘭,也不是利物浦,我們來自中國!就是這麼屌!

特別感謝

這次徒步,要特別感謝我的同伴:郭予霖。雖然他從第一天開始就嚷著要坐火車回去,雖然他裝備土得要命,雖然每次搭帳篷收帳篷的時候都要吵架,雖然這幾天他性情大變,雖然他愛穿秋褲,雖然他一言不合就在帳篷里放屁,雖然他睡覺就像「鐵甲蛹」,雖然他山地總是拖我後腿,但是沒有他,我肯定一個人也完成不了這段旅程,謝謝他的鼓勵和嘲諷,謝謝他陪我聊天,聽我吹牛。

然後我還要謝謝自己,謝謝自己當初做了這個決定,並一路堅持了下來,這將會是我一生最難忘的一次徒步。

世界那麼大,真應該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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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憶似水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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