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名校攻讀法學博士是怎樣的一種體驗
本文作者Chi,目前就讀於英國格拉斯哥大學法律系博士項目。
很榮幸能夠和大家在此分享自己這幾年從申請、選校再到赴英攻讀法學博士學位的一些感想和經歷,也希望能夠有機會和大家多多交流,互相學習。
首先簡單交代一下自己的背景。本人2011年本科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並免試推研本校法理學專業碩士,2013年碩士畢業後隨即赴英國格拉斯哥大學(University of Glasgow)法學院攻讀商法學博士學位至今,主要研究興趣包括私募基金治理與監管、公司治理等。閑話少說,下面我從以下幾個方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本人在英國法學博士申請與攻讀過程中的一些經歷和感受。
1. 老話題:為什麼讀博以及為何選擇英國?
相信對本篇文章感興趣的大多數同學都有著一份對國外博士生活的好奇與憧憬,但在此我認為還是有必要個先拋給各位一個老掉牙的問題,即緣何選擇讀博?本人在2011年本科畢業後便反覆思考自己到底適合做什麼,由於自己對於學術研究確實有一定的興趣再加上自己的性格相對內向而專註,基於上述考慮,本人決定向研究類職業發展並自讀研伊始踏上了準備出國讀博的道路。大多數國內法學院畢業生選擇出國,除個別方向外(比如刑法)可能大家首先想到的還是美國,本人當初「棄美投英」主要考慮到兩個因素:一方面,美國法學院不能直接讀博士(SJD)而必須先從碩士(LLM)讀起,之後經過選拔才能晉陞攻讀SJD學位,而英國則無需借道碩士課程即可直接攻讀法學博士。因此,無論從時間、金錢成本還是穩定性來講,對於已經在國內讀了六年法律的自己來說感覺更加合適。另一方面,英國作為英美法系的發源地,其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和師徒制下的自由氛圍也是深深吸引我的重要因素。故而在糾結了一個學期之後,我決定一心備考雅思、赴英讀博。簡而言之,如果你希望儘早走出象牙塔同時又能收穫一個洋博士學位,大不列顛是個不錯的選擇。
2. 申請與選校:研究計劃是關鍵
先簡單說明一下英國法學博士申請的process。一般來講各學校會在八、九月份開放下一學年的申請系統,但遞交材料後出結果的時間則學校之間差異極大。如King』s College London、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等學校在遞交材料後大約兩個月左右就可能通知錄取結果而有些院校如愛丁堡大學(The University ofEdinburgh)則可能拖到來年夏季才會正式通知錄取結果,本人當年就是在已經準備打包出征前仨禮拜才「意外」收到了該校的offer((⊙﹏⊙)b)。所以請準備申請英國博士項目的同學提前打聽一下每所學校往年的錄取風格,儘早有個心理準備,以免措手不及。
博士申請的材料無外乎以下幾項:research proposal(博士論文研修計劃)、CV、PS、雅思成績單、本科及碩士階段成績單和兩封推薦信,部分學校會要求提供一份1000字左右的English writing sample。在此我主要想強調兩份材料的準備,首先是語言成績,法學博士對於語言要求還是比較高的,這一點恐怕任何國家都是一樣。在英國,幾乎所有法學院對於博士生的入學要求都是雅思總分不低於7,而對於單科要求主要是集中在寫作方面,如牛津、劍橋、LSE等top level的法學院一般都要求總分至少7.5 且寫作不低於7。所以,建議有時間的同學儘早提升英文寫作的功力,這不僅對於增加名校錄取幾率大有助益,同時也是未來三到四年博士論文寫作的必備技能。
如果說語言成績是博士申請的第一道坎,那麼research proposal則可謂是英國博士申請的重中之重。以個人經驗來講,建議準備申請英國博士項目的同學在碩士階段就儘早確定博士論文的題目或者自己感興趣的課題,這樣可以較早地與心儀的教授取得聯繫,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套磁」。具體proposal的寫作技巧因不同學科方向、不同學校而異,建議同學們多注意英國各法學院官網上給出的proposal template。當然,這裡筆者可以和各位分享一點的是:在自己研究興趣的範圍內,要儘可能挖掘自身過往的學術經歷中能夠吸引英國學者的地方。比如說某位教授對中國問題有過一定的研究,那麼,申請者就不妨仔細瀏覽一下該教授曾經發表的文章、參與的課題以及會議演講等,從中找到一些能夠為自己感興趣的課題「牽線搭橋」的素材並盡量在自己的proposal中就教授的觀點進行適當討論,這樣在「套磁」時更能夠引起教授的注意,進而為自己的申請贏得主動。
3. 漫漫讀博路:孤獨和堅持將使你更強大
就咱們法學專業來講,在很多數人看來只有立志從事學術研究的人才有必要花上三到四年讀個博士學位,這一點對於相當多的法學博士當然適用,但以我個人以及我身邊很多與我有著同樣經歷的「博士戰友」的感受,跑到千里之外的不列顛苦讀博士所收穫的絕非學術訓練那麼簡單。在這兒呢,我想首先向各位介紹一下英國法學博士的培養模式,其次和大家聊聊在這漫漫的讀博之旅中在學術之外能夠收穫什麼。
本人自2013年9月抵達英國開始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至今已有整整三個年頭,目前處在準備提交博士論文的最後階段。英國法學院PhD的培養方式與美國有著很大差異,一般來講第一學年學校會要求學生修完一門legal methodology的seminar課程,歷時一學年。在這樣的課程中由不同的教授根據其自身研究經歷向學生傳授不同法學研究方法,包括比較法、案例分析、法經濟學、文獻綜述等專題,同時也會在第一時間向學生提供如Westlaw等常用法律資料庫的使用技巧培訓。此外,學生一般至少每個月要與導師有一次supervision meeting並按照導師的要求撰寫研究報告或讀書報告,當然,大多數導師會給學生很大的自由度,可以在師生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個性化安排第一年的研究內容,甚至提前進入博士論文寫作都是允許的。在第一學年結束時(英國大學每學期很短,一般為9月份開學,次年4月份課程結束,5月份期末考試)須提交一份annual review report(年度審核報告)並參加口頭答辯,審核通過後方可註冊進入第二年的學習,即博士論文撰寫階段。此後每一學年的相同時間,博士生都必須參加一次年度審核。而學位最終的考核形式便是提交一篇75000-100000字英文的博士論文並通過兩個小時左右的口頭答辯——就我見到的大多數法學博士生而言,只要自己勤奮都可以在三年半左右的時間內完成博士學業。
至於進入博士論文寫作階段的生活確實可以用孤獨和單調來形容,但恰是這份孤獨和單調才使我們變得更為堅強和成熟。以我個人的感受和觀察而言,幾乎沒有一位博士生是順順利利就能夠寫完博士論文的,日復一日從事一項課題研究需要的不僅僅是智力,更多的是一份內心的堅持和良好的心理素質。記得一年前的此時此刻,我正在為博士論文中最難寫的那一章折磨的死去活來,看一兩個月文獻卻一個字憋不出來的痛苦恐怕是所有博士生都曾經歷過的,當然本人也不例外。在這個過程中,曾經無數次懷疑過自己當初煞費周折地跑到英國讀博士值不值得,但堅持做完一件事情這個樸素的信念卻最終支持者自己完成了這篇85000字的作品。
很多博士研究生會在研究過程中漸漸失去了對課題最初的熱情和興趣,甚至決定畢業後不再從事學術事業,但是我想說的是,這依然不會減損出國讀博士的價值和巨大意義,因為,博士論文創作的過程必然夾雜著茫然、痛苦和孤獨,而學會及時調整心態並不斷激勵自己前進的心理調適能力更是一筆極其重要的人生財富,它將使你變得更加強大。退一萬步講,即便發覺自己不適合從事學術研究,攻讀博士的過程也能夠鍛煉自己完成一件「應該做卻不那麼感興趣」的事情時所需要的各種能力——因為,生活中的大多數事情並非合乎我們的喜好或興趣,任何人都必須學會用理性戰勝情緒,直面困難,才能笑對人生。
結語:
洋洋洒洒寫了這麼多,希望能夠給大家一點點啟發,或者至少可以給各位展現一個相對真實的英國法學博士項目的來龍去脈。最後也希望有機會赴英國攻讀法學博士的朋友不僅可以收穫學術的精進,更能夠在這段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遊學中磨礪心智,成就一個更好的自己!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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