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變態的愛,污染了孩子純稚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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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的早晨孩子賴床,又做好打算穿城去探望我的父母,於是不得不去吃麥當勞早餐,孩子去買飯,我坐下來等。對面一個八九歲的小女孩小心的端著餐盤走過來,就在她將餐盤放上桌的一剎那,手一抖,一杯飲料滾到了地上。小女孩一下子楞在了那裡,我看到了她臉上緊張的表情,她一直在那裡站著,很無助很恐懼的樣子,我在想,也許這是一個生活在高壓之下的孩子,所以才會因為一杯飲料而變得如此惶恐。還沒容得我走過去,一個成年人走了過來,看樣子是她的媽媽。那個成年人看了一眼地上的飲料,也楞了一下,然後冷冷的說了一句「怎麼灑了?那就別喝了」!我感覺後頸冒了一股冷氣,在想,如果是我的孩子,聽我這樣講話的時候,該會有多麼傷心?那位媽媽冷冷地坐下來,孩子也坐下來,訕訕的開始吃東西,媽媽的嘴巴一直沒有停下來:「都那麼大了,怎麼這麼點事都辦不了!」,看著孩子緩緩咬漢堡的背影,我感覺也許這個孩子一早晨的好心情都被這幾句話葬掉了。媽媽一邊數落著孩子,一邊手裡不停歇地做著一串動作:撿起飲料杯,倒進入半杯水,飲料杯明顯已經摔壞了,水不停向外冒著,於是媽媽又焦躁地站起來,去把水倒掉。看著這對母女,我感覺自己心中的焦躁值在不斷向上提升。對面的媽媽已經發現了我在關注著她們母女,眼神中對我已經開始有一些敵意,然後,她把孩子帶到了靠近門口的位置,遠離了我的視線。我的孩子買飯過來,我告訴她這件事,她說:「那個女孩兒肯定特難受」。我止住了去買一杯飲料送給那個女孩兒的衝動,我擔心這樣會讓那位媽媽感覺被羞辱。

早晨的一幕讓我感覺一天的心情都有些悶悶的,這讓我想到了很多很場景。我知道,那位媽媽的做法並不是特例,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看到,父母盡自己的全部心力在物質上滿足孩子的同時,卻在情感上隨意地剝奪著孩子。

我記得有一次在濟南黑虎泉,晚上和同伴正聊在興頭上,突然聽到了一個孩子聲嘶力竭的哭聲,一抬頭看到一位年輕的媽媽,正在沖一個四五歲的小男孩怒吼:「你走!你走!」小男孩一邊哭,一邊噔噔噔的爬上台階,眼見著就要消失在視線之中,我忍不住沖著那位媽媽喊:「不要吼他,快去追,孩子會害怕、會受傷的,快去抱抱他」,那位媽媽楞了一下,大約是沒搞明白我這個「管閑事」的人是從哪裡冒出來的,然後就毫不遲疑的去追孩子了,我想,她的心裡其實是關心孩子的。待追到孩子,眼看他們就要和解的時候,不知那位媽媽心裡發生了什麼變化,突然又放開孩子開始怒吼,孩子又跑掉了,於是那位媽媽更加暴怒,更加大聲的吼孩子,我想去制止,但是先被同伴制止了我。

其實,我們走在路上,這些都是非常常見的場景。在我們的文化中,父母管理孩子天經地義,孩子聽從父母,也天經地義,因為我們傳統里,就有「嚴是愛,寬是害」的說法,但是,這些看起來的天經地義,可能會給孩子埋下一世的禍根。嚴,應該是為嚴格執行為孩子設定的界限,比如誠實,比如不傷害他人,而不應該是情緒上暴發與懲罰。

我認識一個人,他與周圍人的關係都非常糟糕,說實話,我跟他在一起相處時,也時時會有想逃開他八百里之外的衝動,但他對我一直很信任,他會把他的這個苦惱跟我講,我便直接告訴了他我跟他在一起時的不舒服,我告訴他:我跟你在一起時,常常感覺被你貶低和嘲笑,有時也會感覺被挑釁,就好象你跟我說話不是為了交流,不是為了了解彼此的想法,而是只要讓我難受,你就會很開心,所以,一來二去,我感覺還是離你遠些比較舒服」。他很驚訝,他說「我沒有啊,我只是想與你走近,想讓你願意跟我在一起」。這次輪到我驚訝了,我問他:「誰會這樣待你?」他說,「我們全家都是這樣的,每當我們相互取笑對方的時候,我們都感覺彼此很親近」。於是他給我講了祖輩、父輩,以及他這一代人的種種創傷,那是些非常非常沉重的故事,與家國傷痛密切相聯。我緩緩的說「所以,你的家庭里傳遞著一種變態的愛的方式,一種偏離常態的方式,因為你們無法表達愛的情感,因為愛對你們來說太不可靠了,所以你們用恨與傷害來表達愛與聯結的渴望」。他的淚一下子流出來:「其實我離婚時就已經感覺到了,只是我弄不明白到底是哪裡不對勁,弄不明白為什麼她會那麼討厭我,我一直以為我是在哄她開心」。

用物質的滿足替代情感的滿足,用恨的聯結替代愛的聯結,用情緒的暴發獲得控制感替代溫柔的接納來耐受孩子成長中的各種嘗試,用不斷的給予孩子來漠視孩子自身的功能,等等,這些方式背後,都可能存在著偏離常態的愛——變態之愛。

這些變態之愛帶給孩子最大的傷害,就是使孩子在情感中混淆了愛與傷害的界限,讓他們無法區分自己與他人的行為中,哪些是愛,哪些是傷害,哪些應該被鼓勵,哪些應該被禁止,他們既無法學會在社會生活中保護自己的權力,也讓他們無法真正的學會尊重他人,他們也會從與父母的互動中,學會用傷害的、控制的方式去與人相處,進而在人際中受挫,並在受挫之後去懷疑他人的可信性,也懷疑自己的價值。有時,他們甚至會無意識中去喚起別人對他們傷害的衝動,因為對他們來說,當他們被傷害時,他才能感受到一些熟悉的東西,那些東西雖然讓他感覺痛苦,但是那些痛苦卻是與他被愛的需要相聯的。

所以,當我沖那個小男孩的媽媽喊「他會受傷」時,我並不是在擔心那個孩子因意外而受傷,而是擔心這樣一個事件,有可能讓孩子感受到自己無法獲得媽媽的愛:一個孩子原本就可以獲得的愛,而不是一個孩子因為聽話而獲得的愛。當一個孩子只有在滿足了父母某種期待才能獲得愛的體驗時,在孩子的感受中,父母愛的不是自己這個人,而是那個愛的交換物,這就會讓孩子無法確認自己的價值所在,可能會低自尊,也可能會愛的功能缺失。

父母這一生能給予孩子的最大禮物,不是豐厚的物質,不是優渥的生活,而是充滿柔情的愛、接納和尊重,以及父母自己平和的情緒與相愛的關係。當孩子有了這筆財富之後,其他的,完全可以由他自己去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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