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未婚媽媽唯一合法的出路嗎?
有朋友意外懷孕,而男方是會動手打人的渣男,遂分手。
但因子宮肌瘤的原因,不能打掉小孩(醫生的建議是生下來,打掉可能以後就懷不上了,也會對身體造成很嚴重的傷害)。現在肚子一天天變大,她面臨著困難的選擇: 1. 是把小孩生下來自己撫養,還是 2. 放棄撫養權,給一個合適的人家收養。但無論是怎麼選,都好像既不合法,也困難重重。
若自己養,首先,未婚生子不合法,然後更重要的是既要工作,又要撫養小孩,顯然一個女人真的很難顧全這兩面,也很難給小孩一個很好的成長條件;若給合適家庭收養,首先最困難的是有什麼方式能找到這樣的家庭,其次能否通過合法的渠道辦理收養手續。請教各位:1. 現在在中國,婦女懷孕了就必須結婚,否則就是違法嗎?2. 父母是否有放棄撫養權的權利?3. 想我朋友這種情況,她該如何選擇?跟渣男結婚,自己撫養,還是給他人收養?4. 其他國家的法律是怎麼樣對待這樣的情況的呢?對中國又有什麼樣參考的價值? 先謝謝大家了!
1、中國的婦女懷孕必須結婚,否則就違法?
當然·off course·NOT!!!
放心生,不會有警察叔叔聞風而來·破門而入,抓你去裡面關著生的。法條君對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都一視同仁啦,咋個還要關他們麻麻呢?這樣似不似有點不對呢?非婚子的麻煩在於上戶口稍微麻煩了一點,到時候去當地派出所問問看怎麼操作。結論:合法,太合法了,不能再合法了。為人類的生育事業做貢獻的啊,已經完成國家二胎政策第一項指標了,好多單身doge都做不到呢。2、父母是否有放棄撫養權的權利?不可以喲~撫養權是一項權利也是法定義務,二位一體的東西。不能放棄,也不可以被剝奪。3、像我朋友這種情況,能給他人收養嗎?不大可行。法條君說,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的,可以將孩子送養。但素,題主朋友麻麻只是未婚麻麻,這一點理由不夠strong,不屬於特殊困難的。殘酷點講,未婚麻麻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在人身路上走上了不一樣的方向。不過這不一定就是壞事啊,寶貝可能是麻麻生命中最重要的收穫呢。不一樣的路並一定是錯的。我想也沒有麻麻是願意讓自己的孩子離開自己的,不要放棄他,別讓他有被麻麻放棄過的經歷,憋讓自己以後後悔。等到20年以後要再想找回他,是對孩子的二次傷害。而且上面已經說過啦,未婚麻麻不犯法·不違法·好好過吧。
PS:如果能送養,但素!生父母送養的,還得兩個人一起。意味著那個渣渣的藍盆友粑粑也要一起參與。不要和渣男結婚了,後面還得離婚,有愛的單親家庭比破碎的完整家庭好百倍。麻麻可以回家鄉嗎,拜託父母幫忙一起照顧,然後自己也可以工作。4、其他國家的法律並沒有變成天朝的,講了以後也是然並卵的結果。萬一更好,你只是更心塞。不給法條君我就會掛~~~《婚姻法》
第二十三條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收養法》
第四條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五條 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第十條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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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1. 現在在中國,婦女懷孕了就必須結婚,否則就是違法嗎? 生育權是基本人權,不違法。
2. 父母是否有放棄撫養權的權利?
可以生產後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將孩子交給其他人收養。3. 想我朋友這種情況,她該如何選擇?跟渣男結婚,自己撫養,還是給他人收養? 這關係你朋友的經濟條件和自己的價值取向,我認為她自己撫養是最好的方案。但我們也應該尊重她自己做出的選擇。4. 其他國家的法律是怎麼樣對待這樣的情況的呢?對中國又有什麼樣參考的價值? 不研究外國的婚姻法,答不了這個問題。未婚媽媽來強答。看到這個問題已經過去兩個月了,不知道題主現在如何了。
不犯法,法律問題 @律品 已經說的比較清楚了。但是違反計生政策,要徵收社會撫養費,金額具體看當地的政策,不方便出面的話,可以打個電話或者托朋友去戶口所在地計生辦打聽一下。罰了款都能上,記得要罰款憑證。違反計生政策的壞處之一是遷戶口的問題,據我所知很多城市是不允許違反計生政策的家庭遷入的,我目前就在頭疼這個問題,小孩不方便在老家,希望在工作的城市落戶。
關於送養,我認識的未媽里確實有個別送養的情況,但是很少很少,大概1%,基本都是自己養或者結婚。也有送走之後再去找的,畢竟是心頭肉。可以的話,還是建議自己養,盡量得到家裡人的支持幫忙照顧寶寶。雖然壓力大些,但是寶寶在身邊每天就很開心,我家孩子2歲了,正處於調皮又搞笑的階段哈哈。
希望一切順利。關於第一個問題 未婚先孕是不違法的 只是道德問題而已 當然這個問題也可能只是在部分人看來是道德問題 我覺著在不久的將來 這個問題會慢慢被更多的人所接受的關於第二個問題 父母是沒有權利放棄撫養權的 但是可以根據相關程序 合法地變更監護權 可以參考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個問題 我覺得全然看你朋友自己的想法取向了 如果是我 既然斷定是渣男 就不會結婚 既然有了孩子但又最好不要打掉 那我就會把他生下來自己撫養 也不會需要渣男去撫養其實我覺得更多的時候做一件事情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是出於道德與責任的問題 全然看自己
不違法 但不合法
應該有合法領養手續的吧!
不違法,不過有些省份可能面臨上戶口難的問題(具體諮詢當地派出所)以及要交社會撫養費(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超生費,雖然你這不是超生,不過不符合有些省份的計生條例,所以還是得交)因為不是學法律的,後面的問題就不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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