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患者有殺人傾向嗎?

新室友休學一年之後來到了我們寢室(我們寢室有一個空床位),她晚上有在夢中驚聲尖叫、大聲說夢話和拳打腳踢等行為,平時在宿舍玩偷菜等遊戲到凌晨兩三點,基本上不跟我們交流,從認識她的人那裡得知她是因為抑鬱症休學(學校隱瞞了這個情況)。抑鬱症患者是否具有攻擊性或者殺人傾向,有什麼自我防範措施嗎?


實名反對以上抖機靈的答案!

真巧我今天剛剛看了抑鬱症的相關書籍

圖片來自沈漁邨《精神病學》第五版,抑鬱症發作的臨床表現。

注意在自殺觀念和行為里有寫「擴大自殺」。

我不是專業的精神科大夫,但是我覺得我沒有看錯。

明天問老師去!


得先確定是單純抑鬱症還是陰性癥狀的精神分裂症,前者一般攻擊性都只會指向自己(哪怕他的腦子裡會有過殺人的想法,但多半也只會自殺自傷),後者的攻擊性就未必只指向自己了(換句話說就是,自殺自傷和傷人殺人的可能性都存在)。

現在國內精神疾病的一個麻煩之處就是很多類似的癥狀有可能會出現誤診或者誤解,所以一個「抑鬱症」的診斷,既可能是單純的神經症性的抑鬱發作,也可能是雙相情感障礙的抑鬱發作,還可能是精神分裂症性的抑鬱發作……而這幾種情況的應對措施其實是不一樣的。

有鑒於你沒法確認她到底是什麼情況,所以盡量平和對待她,盡量避免刺激她。如果發現有任何不對勁的地方,就直接向輔導員或者宿管報告。如果擔心她自殺的話,最好保證平時至少有一個人跟在她身邊關注她的動向。


謝謝邀請。

需要確定是否是單相抑鬱症,以及有無精神癥狀。


我想把所有傷害我的人都殺掉

心胸太狹隘吧

總是在自我糾結

不過多數想殺別人的時候我都喜歡自殘

嗯 我是變態


放心 他不會的。

他根本沒有那個心思去考慮這些。

倒是你們可以嘗試去跟他交流一下,互相了解。看看你們怎麼才能幫助他,而不致於讓他有一天在無盡的折磨中從屋頂跳下去。


如果是某個人讓你抑鬱了,會有很強烈的慾望去殺了他的!


有的。如果抑鬱的同時伴有焦慮(通常大部分時候都是這樣的),會有自殺和殺人的慾望。在情緒低落的時候想自殺,在憤怒厭世的時候想要殺人報復。

請一定要先向輔導老師或者心理醫生諮詢,而不是直接去質詢你的室友。

請千萬千萬不要再把她推入更深的深淵了。


簡單說個詞,擴大性自殺,意思就是我活著沒意思,我看你活著跟我一樣痛苦,於是,就幫忙把你帶走了。。。

還有種伴有精神病性障礙的抑鬱症,就是由於精神癥狀導致的殺人。


川師大殺人案精神鑒定結論應推翻重來

原創 2016-05-05 何日輝 日輝心理

何日輝:國內知名心理和成癮治療專家-微信公眾號:日輝心理(RHXL5191)

據媒體報道,四川師範大學殺人案有了最新進展:成都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滕飛進行了精神障礙鑒定,結論是他患有抑鬱症,對其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結果一出,輿論嘩然。如果受害者家屬不上訴,這意味著犯罪嫌疑人滕飛將免於死刑;而對於大眾而言,抑鬱症將變得更為可怕,因為兇手的殺人手段極為殘忍。

我作為精神心理領域的大夫,對該鑒定的專業性表示懷疑。

01

精神鑒定需進行三軸診斷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的法醫精神病學鑒定,需要從醫學要件和法學要件兩方面去考量。

醫學要件主要包括:嫌疑人是否有精神障礙?若有,具體診斷是啥?作案當時是否犯病?

目前世界上最新、最權威的精神疾病的診斷標準,是三軸診斷:軸1是臨床障礙(即抑鬱症、焦慮症、精神分裂症、物質依賴、成癮等);軸2是人格障礙和精神發育遲滯(比如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偏執型人格障礙、自戀型人格障礙等);軸3是軀體情況(是否有糖尿病、甲亢等)。

從三軸診斷系統來講,犯罪嫌疑人的診斷至少要包括是否具有人格障礙的判斷。但是,上述鑒定完全沒有相關描述。

人格障礙是指明顯偏離正常且根深蒂固的行為方式,具有適應不良的性質。上述鑒定結論認為滕飛患有抑鬱症,或許有此可能。但問題在於:只因日常生活中的瑣事,他竟然做出如此殘忍的暴行(將同宿舍的同學蘆海清砍了50多刀,而且身首異處),遠遠超出了日常的社會行為規範。這種極其殘忍的行為,更大的可能是他患有人格障礙。

換句話講,滕飛也許有抑鬱症,但他極其殘忍的行為應與抑鬱症無關,而是人格障礙所致。

02

抑鬱症和人格障礙可能是共病關係

抑鬱症與人格障礙的關係,許多精神心理專家對此沒有深刻的認識。我的核心結論是:

單純的抑鬱症患者只會傷害自己,不會傷害他人;而單純的人格障礙(往往是反社會型、偏執型或衝動型)患者則只會傷害他人,不會傷害自己;如果一個人既傷害自己(如自殺),又傷害他人,則往往是抑鬱症伴有人格障礙(往往是反社會型、偏執型或衝動型)。

從心理學角度說,患者之所以得抑鬱症,是因為各種原因導致他不斷自我否定,變得越來越自卑。潛意識層面形成大量條件反射,陷入負性情緒驅動下的單向思維,逐漸出現很多癥狀,比如感受不到快樂、情緒低落、對什麼也不感興趣、萬念俱灰等等,極端情況下甚至會自殺,但一般不會殺人。

通常,抑鬱症跟人格障礙有可能是共病關係。就是說,這兩種病相對獨立,又相互作用。以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為例,往往是反社會性人格障礙在先,抑鬱症在後。

從心理學角度說,患者之所以得抑鬱症,是因為各種原因導致他不斷自我否定,變得越來越自卑。潛意識層面形成大量條件反射,陷入負性情緒驅動下的單向思維,逐漸出現很多癥狀,比如感受不到快樂、情緒低落、對什麼也不感興趣、萬念俱灰等等,極端情況下甚至會自殺,但一般不會殺人。

通常,抑鬱症跟人格障礙有可能是共病關係。就是說,這兩種病相對獨立,又相互作用。以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為例,往往是反社會性人格障礙在先,抑鬱症在後。

患者往往是由於小時候遭到很多挫折,加上父母教育不當,導致孩子極度缺乏自我反省的能力,缺乏同理心。遇到問題時,都會把責任推卸給他人或是社會,很少自我反省。這樣的孩子長大後有可能變成一個人格障礙患者,而當其帶有攻擊性時,便會變成一個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患者。

他們所攻擊的對象,往往沒有傷害過他本人或者傷害不足以做出過激的行為。但這樣的人格障礙患者往往難以融於社會,在不斷受挫的過程中,逐漸患上抑鬱症,而其又將患抑鬱症的原因推卸給他人或社會,強化了對外界的憤怒,而且憤怒目標指向不斷泛化,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更加嚴重,更加難以融於社會,如此形成反社會型人格障礙與抑鬱症的相互作用,惡性循環,最後導致悲劇的發生。

由此來說,單純的抑鬱症患者只會傷害自己;而人格障礙者往往會傷害無辜者。

至於說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則需要考慮法學要件,即嫌疑人的辨認能力、控制能力是否因為精神障礙受到影響。

從最新的媒體報道來看,犯罪嫌疑人回答律師的問題時,包括回憶案發前後的情況時,意識清晰,思路清楚。故此,他做出如此殘忍的行為,應是因為人格障礙所致。

故此,對川師大殺人案嫌犯的精神鑒定結論,應以審慎的態度,推翻重來。


中度抑鬱 曾在父母對自己惡言相向冷熱暴力的時候有想過殺了父母 但只是想想而已 間歇性發作的時候什麼都不想干只是不停的想到過去發生的事情悶在房間里不停地哭 剛開始服藥後還是會有很強烈的自殺衝動 不止一次割過腕無數次想要跳樓但是找不到合適的地方

不要刺激您舍友 不要主動在她面前提到抑鬱相關的事 既然已經休學一年了(不知現在是否仍在服藥?)那麼應該相對穩定 私下裡關注一下她 如果覺得對方有反常行為請一定要聯繫輔導員並想辦法讓她及時就醫 她自殺的可能性比傷害到同宿舍人的大得多


只要有意思,被執行槍決也是很有趣的…


我是抑鬱症。我想過殺別人。雖然想法不強烈,但確實想過。


抑鬱症本身不會有殺別人的想法。有的是抑鬱症伴隨的併發症。


有,我想過弄死讓我抑鬱痛苦生不如死的人


首先想說的是,既然已經回到學習上課了,基本不用擔心。

本人有過抑鬱症和雙向情感障礙病史,目前吃藥緩解,快痊癒了,也是學生。只不過暫時請假不去學校。

我個人認為不同患者會出現不同的癥狀。比較嚴重的那段時間我的社會責任感很低,對於打打殺殺之類的血腥暴力完全不怕,相對來說膽子特別大,可以不顧一切的和人拚命的那種。

而且情緒來了很難壓下去,很煎熬的一個過程。

再直白一點,殺人傾向是取決於是否有導火索的。忽然想殺幾個人這種現象我是沒有過(這種念頭不會突如其來的冒上來的)。

另外服藥期間多夢很正常,每次睡覺都做夢,你的室友可能睡覺表現的更劇烈一點。

多交流交流吧,抑鬱不是交流障礙,希望你們相處愉快。


從前沒想過傷害別人,但是現在漸漸開始有這種想法。也不至於殺人,只是很痛恨傷害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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