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是否應當通俗易懂、雅俗共賞?

還是應當全由自己的方式進行創作和表達不管別人是否能讀懂?


那麼是不是每一部作品都應該追求雅俗共賞呢?先別說應不應該,先問可不可能。事實上不可能!雅俗共賞的作品是一種罕見的現象,而且最難堪的是,既便對這罕見的現象,也是樂其俗者賞其俗、知其雅者賞其雅。同一部《紅樓夢》,因讀者之異,實際上竟作了一俗一雅兩本書。既然如此又何必非把雅俗捆綁在一部作品裡不可呢?雅俗共賞不在於書而在於讀者,讀者倘能兼賞雅俗,他完全可以讀了卡夫卡又讀梁羽生,也可以一氣讀全了《紅樓夢》。雅是必要的,俗也是必要的,雅俗交融於一處有時也是必要的,沒有強求一律的理由。一定要說兼有雅俗的作品才是最好的作品,那就把全世界的書都裝訂在一起好了。這事說多了難免是廢話。

——史鐵生《答自己問》


不該,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欣賞的能力。



我就是心裡漲得慌,想寫點東西,你看得懂就看,看不懂好好學習,然後再看。


許嵩的《雅俗共賞》


你的文學終究是你的。但如果不是純粹寫給自己或者練筆的東西,終究要給人看的。

所以,在寫作的時候要明白受眾。一般來說,我給妹子寫情書不會夾帶髒字,寫給基友的小黃文自然生冷不忌。

所以,題主,你到底要寫給誰看?


讀者自行選擇自己看得懂的那一種就好了喂。


文學作品有很多種評判標準,但雅俗共賞從來都不是其中之一。


周星馳電影就是雅俗共賞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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