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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和監獄生活揭秘

對大部分人來說,看守所和監獄的環境就像黑箱一樣,並不知道裡面真實的生活,很多影視劇的描述也和真實情況相差甚遠,我今天就為大家介紹一下真實的看守所和監獄內的生活。

如果A君因為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等偵查,首先會對A行使12-24小時的留置審查,這期間會進行初步的訊問和申請拘留措施,根據以及A能否提供擔保決定是否予以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需要縣以上公安局的局長簽發拘留證。

這時會對A進行一系列的體檢,如果體檢發現疑似重大疾病或者傳染病,那麼恭喜A君,看守所是不會關押這樣的病人的,公安只好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如果A相對健康那麼體檢報告就會存檔,作為A將來的醫療記錄的一部分,同時看守所也會對A進行身體表面檢查,查明有無外傷、是否遭受過刑訊和毆打,並且每次A外出後都會檢查一次,如果A受過傷應該在這時向看守所檢查人員說明,並要求記錄在案,看守所為了分清責任也應該如實記錄。

我國對看守所的定位是暫時羈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國家強制機關,由於其中關押的大部分是正在被偵查的人,所以實施的是嚴格高壓的管理,比監獄要嚴格的多。A君被送到看守所後先會被要求背誦看守所管理的相關守則,並嚴格照其執行。為防止串供,看守所是嚴禁隨意走動和私自交談的,所以A的大部分日常生活是在相對封閉的空間內完成的,監室按照每人3㎡左右的使用面積建造,按新的建設標準實行分床位制。但更多看守所是按舊標準建設的,就是通鋪式,並逐步向床位制改造,但無論哪種床位都會略顯擁擠,並且是不允許隨意走動的,A君唯一不需要擔心的是只要沒有暴力行為和自傷行為一般是不會被戴手銬和腳鐐的。

根據公安部的要求看守所飲食是由政府撥專款供給,所以吃喝是不用愁的,但是各地政府對這方面的撥款是根據區域經濟水平決定的,而且也不會吃太好,只是保證每天基本熱量和維生素而已,醫藥費也同理。

很多去過看守所參觀的人第一印象都會說人肉味,原因也在於其空間的封閉性,十幾個人擠在30平米的房間里,吃喝拉撒都在一個空間解決,牆體厚實通風口又比較狹小,所以各種味道混合在一起自然不會太清新,但是總的來說不會造成太大的健康問題,看守所也會定期對他們進行體檢,防止發生新的疾病。

部分看守所會為所有人提供衣物和被褥,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看守所做不到,就會允許家屬為在押人員送一些衣物和被褥,但是為了防止傷害他人或吞食自殘,看守所禁止在押人員持有金屬物品,也禁止持有比頸圍長的繩狀物,所以A君的家人給他送衣物上不應該有金屬的紐扣、掛鉤等,也不應該有像鞋帶和長鬆緊帶這樣的長繩,這時睡衣、尼龍搭扣衣物和布鞋就是更好的選擇,而且家屬也同樣沒法把食物送進去給他享用。

看守所和監獄不同,並不是勞動改造機關,不會強制要求在押人員勞動,A君們每天要做的就是靜坐,或進行一些簡單的學習,也有部分看守所會安排一些簡單的勞作,但是不強制要求參加。看守所的生活十分規律,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有一個小時的室外活動時間,但是還是為了保障偵查不受干擾,所謂室外活動基本就是在監室旁邊一個半封閉的露天空間活動一下身體,並不能與別人交談。每天晚九點到十點左右就會安排A君睡覺,這時睡覺是不能關燈的,一開始可能A君並不適應,但是幾天後他就完全可以在十分明亮的環境里睡著了。這主要是為了防止在黑暗中在押人員出現各種意外,並且有兩個人是不能睡覺的,他們要站立在指定位置觀察其他人的狀態,有異常情況馬上報告,午夜時這兩個人可以睡覺,另外兩個人繼續這種監視活動,但是這四個人可以白天補覺,並且任務由所有人輪流執行。早晨六點左右會要求起床,開始一天的活動,中午可以有一到兩個小時的午睡時間,看守所的生活是不是非常健康而又規律。

但是A君並不開心,因為他現在涉嫌犯罪,很可能最少要失去半年的人身自由,根據情況甚至有可能失去生命,他急切的想和外界溝通,想念家人和朋友,更想知道自己接下來面對的將是什麼。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的辦案時間在半年左右,最多兩年以上,這期間除了外出指認犯罪現場和就醫外,A君不允許邁出看守所大門,也不允許會見家屬,即使可以和家屬通信也要接受檢查,涉及案情的信件不允許寄送。如果A君對自己的案情有疑問可以向看守員、派駐檢察官或者值班律師,但是真正會接觸到案情的只有辦案民警、預審員、公訴檢察官和主審法官幾個人,而這幾個人只會和A君見匆匆一面,法官甚至開庭時才能見到,而A君身陷囹圄又沒有調查取證的方法,可以說非常不利。但是如果A君委託了律師的話,律師有權查閱所有案卷,能幫助A君梳理證據,提供專業建議或者代為調查取證,並幫助A君和家屬取得聯繫,這並不是做廣告,很多情況下律師可以說能為案件帶來轉機,或者至少是希望,能給A君儘可能的提供幫助。相對的,其他辯護人,比如近親屬或者單位委託的人想見到A君要辦案部門許可,而且不能單獨談話,要全程受監聽。

不幸的是A君最後被判有罪,他被送交監獄執行刑罰,A君在監獄的生活作息基本和看守所相同,都是早睡早起,但是因為我國改造罪犯的基本政策是勞動改造,所以沒有重大疾病的罪犯都必須參加勞動,勞動的種類根據地區各有不同,比如輕體力勞動裁縫、電焊、裝配等,和重體力勞動如農業生產、採石、開荒等,但是無論是輕還是重A君不用擔心勞動保障的問題,因為監獄特殊的性質,它比起生產企業更加不願意出現事故和工傷,所以勞動強度和安全都有保障,畢竟勞動是改造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監獄給A君最直觀的改變就是管理變鬆了,不再強制要求保持沉默和相對固定的姿勢,鋪位也變成類似大學宿舍的上下鋪,飲食也有很大提高,A君不僅參加勞動還學會了生產技能,很多監獄還會組織一些考證活動,監獄對於表現良好的罪犯還會按階段進行減刑,突出的還能給予假釋,這是刑罰的第二個屬性,幫助罪犯回歸社會。監獄相對於看守所還會組織多種文化活動和真正的室外活動,鼓勵罪犯讀書看報看新聞,而且每周有固定的時間,直系親屬可以來監獄看望A君,家中出現一些特殊事件也可能允許A君在監獄警察的陪同下回家探望。幾年後A君刑滿釋放回到家,如果判決中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話,就可以過和正常人一樣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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