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監管先行

近年來,共享經濟結合互聯網技術,憑藉『綠色環保、方便快捷、費用低謙』的優勢,俘獲了大量風投、機構爭向投資,迅速竄紅。

雖然共享經濟的取得了飛躍似的發展,但同時也遭遇了市場的嚴峻考驗。出現了市場監管缺失、門檻過低、無序競爭、運營規範、資質等一系問題,導致大量資源過剩浪費,出現惡性競爭、高峰期加價現象。甚至出現一些投機倒把的不良商家,在全國各地註冊許多無經營實體的空殼公司,瘋狂發展會員,牟取暴力。

『有把傘』小編個人認為,促進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需要完善監管,做到監管先行。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政法教授孫穎則表示,共享經濟領域,共享單車的法律規制與消費者權益保障問題需要單獨研究。孫教授認為,共享單車召回義務的權利主體還應該包括共享單車經營者及針對企業的召回,而目前共享經濟市場產品召回制度尚不具有操作性。

袁京連委員建議,「政府應完善共享經濟監管政策法規;完善共享經濟企業准入、運營、保障和退出機制;推行政府主導的『共享經濟』統一線上資金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共享經濟用戶信用檔案』管理機制和促進共享經濟軟硬體技術創新,推動共享經濟健康發展。」

儘管共享經濟這幾年出現了許多問題,但其商業模式的整合能力超強,是大家有目可睹的。可整合企業、政府、大眾等閑置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可見共享經濟仍具備廣闊的發展前景。

『有把傘』小編認為,一方面,政府可採用「政府——有效監管+政策引導」、「企業——市場投放+運營管理」、「用戶+規範使用+文明出行」等方式加大對共享經濟行業的管理與監管,減少共享經濟帶來的社會矛盾,引導共享經濟走向健康發展的快車道。

另一方面,『有把傘』小編建議,政府應加大構建有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保護共享經濟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畢竟只有當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的情況下,用戶才可敞開懷抱擁抱共享經濟,才能真正推動共享經濟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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