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追尾事故無法避免時,車內人員應保持什麼動作可以避免身體尤其是頸部受到傷害?

本人剛剛經歷一次較為嚴重的追尾事故,當天下午四點左右,在行駛過程中由於前車緊急制動,我也迅速採取動作急剎車,車停住後我立即通過後視鏡觀察後方情況,發現後方車輛快速逼近,當時已意識到後車將要追尾,腳下下意識踩緊剎車,腦子則在考慮身體應當採取什麼姿勢更為安全,無奈本人之前並沒有接觸過這方面的訓練,大腦沒能在短時間內給身體一個明確而堅決的動作指令,因此身體不知道如何動作而只是下意識的往前方傾斜(似乎遠離撞擊點可能更安全),結果發生追尾時車輛因遭受撞擊帶動座椅向前猛烈移動,我的頭部被汽車座椅頭枕向前重擊,然後上半身向前甩去,再然後感覺全身肌肉都在發揮作用想要將身體向後方拉,防止頭部撞向前方,最終身體沒有再次與車輛前方發生碰撞(不過如果撞擊再猛烈些的話極有可能頭部會撞向方向盤或前風檔後再甩向後方)。撞擊結束後,只是感覺後腦勺有些疼痛,但並無大礙,其餘部位沒有異樣。

到了當天晚上睡覺前,感覺位於脖子前部兩側(也就是鎖骨與脖子結合部上方)的兩塊肌肉似乎被拉傷,當平躺後向上起身時(類似於仰卧起坐動作,只是雙手不抱頭),頸部這兩塊位置的肌肉大約只能發揮以往20~30%左右的作用,很難支撐頭部順利做出起身動作,到了第二天早晨,問題進一步嚴重,無法直接從平躺狀態起身,只能先側身,再起身,第二天下午感覺這兩塊肌肉漲痛,就像不經常鍛煉的人突然劇烈運動後產生的肌肉酸痛一樣。

以上是背景描述,下面回到問題

事故既然已經發生,我一方面在努力彌補經濟上的損失,另一方面認為應當盡量從這次事故中積累經驗,吸取教訓,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將不利變為有利,將壞事變為好事,所以,就有了這個問題。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時間雖然很短,但是足夠我做出一個緊急避險的應急動作,如果我事先有過訓練,在這次事故中能夠迅速做出避險保護動作的話,也許我的脖子就不會受傷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究竟如何去做才能最大限度保護自身安全?

為此,我也百度進行了一些搜索,發現在汽車追尾事故中,頸部受傷的幾率很大,也明白由於頭部處於身體的終端,在撞擊中人的上半身就像甩出去的鞭子,而頭頸部就像鞭梢,受到的力很大,因此很容易造成頸部和頭部受傷,同時,我也了解到身邊確實有人曾經因為高速公路上追尾,造成的上半身「甩鞭子」,最終發生頸部骨折死亡的嚴重後果,所以,在現在這個汽車滿街跑的世界裡,我認為這個問題還是很嚴重的,關乎你我的健康安全,必須要認真對待。

百度時,我也了解到有一種說法是要事先合理調整座椅和頭枕位置,在撞擊前要將身體緊貼座椅,目的是在撞擊時身體和頭頸能夠同時受到均勻的撞擊力保持整體運動,防止發生「甩鞭子」現象,但這種說法是否經過驗證並不知道,希望各位專家能人能否進一步進行解釋,或者提供不同看法,如果有親身經歷的有效做法說出來更好,畢竟事故發生時的那一刻就是生死瞬間,能否做出科學合理的避險動作對結果很關鍵。誰都不希望發生事故,但是誰也不能避免發生事故,你能保證你不撞別人,但是你保證不了別人不撞你,所以,我希望我們能夠認真討論這個問題,當汽車將要發生追尾時,我們應當怎樣去做,才能使撞擊過程中身體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最好能從力學、人體構造等角度科學闡述,並分別對前車和後車人員應做的動作分別進行解答,希望通過對這個問題的討論,使大家明白其中的道理,在事故發生時能夠順利化險為夷。

最後祝願大家順風順水,永遠不要經歷類似的事故!


車輛追尾事故時車輛交通事故中的常見事故,車輛追尾一般是後車與前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前車忽然制動或停車,視線不清導致駕駛員出現判斷失誤。

根據GB 20072—2006《乘用車後碰撞燃油系統安全要求》的規定,進行汽車追尾碰撞的有限元模擬,結果如下。

從圖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後保險杠、後車門等部件發生了大的塑性變形,使連接在其上的後縱梁等也產生變形,這些部件起到了很好的吸能作用,而發動機艙及車身前部基本沒有發生變形。

汽車追尾碰撞分為一次碰撞和二次碰撞。一次碰撞是指汽車與障礙物或汽車與汽車之間的碰撞。一次碰撞後汽車的速度有所下降,車內駕駛員和乘員由於受到慣性的作用繼續以原來的速度向前運動,並與車內物體碰撞,稱為二次碰撞。

駕駛員和乘員受到傷害的主要原因是在二次碰撞中與車身的風窗上樑、擋風玻璃、轉向柱、方向盤、前立柱、倒車鏡、頂蓋或與車內的前座椅靠背、中控台等部位發生接觸而造成從輕傷到致死的各種傷害,情況嚴重時駕乘人員還有可能被甩出汽車。

人體頭部、軀幹、頸部在X軸上的加速度變化曲線圖

上圖為多剛體人體在發生追尾碰撞中,人體頭部、軀幹、頸部在X軸上的加速度變化曲線圖,其中紅色表示軀幹,深藍色表示頸部,綠色標識頭部。對比可以看出,人體軀幹部位在車身減速後最早發生減速,且其值最大,其次是頸部,人體頭部的加速度最小,運動滯後其他部位。

追尾碰撞時,車輛乘員受到的最主要傷害是頭頸衝擊損傷,因為人的頭頸部比較脆弱,頭頸部的損傷在汽車追尾事故中發生頻繁。

人體頭部損傷指標HIC(Head
Injury Criterion),其計算公式為

HIC=left{ left[ frac{1}{t_{2} -
t_{1} } int_{1}^{2} aleft( t 
ight) dt 
ight] ^{2.5} left( t_{2}-t_{1}   
ight)  
ight} <1000

式中,a(t)為頭部質心的合成加速度,用重力加速度g的倍數表示;t1、t2是碰撞過程中的任意兩個時刻,間隔在36 ms之內,但它們的取值必須使上式得計算結果達到最大值。

追尾碰撞中人體頭頸部的運動過程

汽車追尾的防護重點,在於通過汽車結構的緩衝與吸能作用,使作用於乘員上的力和加速度降到規定的範圍內,以控制一次碰撞。通過汽車結構的緩衝與吸能作用而減少追尾事故傷害的辦法屬於被動安全技術。

被動安全的主要措施有安全車身、安全氣囊、安全帶、行人安全保護裝置以及兒童座椅等。而對於在追尾碰撞事故中頻繁發生的駕乘人員的頭頸部損傷,座椅和頭枕便成了最主要的防護措施。汽車座椅的幾何和力學特性對追尾碰撞中乘員頭頸部的動力學響應和損傷風險有重要的影響。通過增大頭枕高度和減小頭枕與頭部之間的距離,便可以防止頸部向後過度伸展,減小頸部的損傷參數值。

安全氣囊與座椅安全帶配合使用,可以為乘員提供有效的防撞保護。

駕駛員在沒有系安全帶的作用下,車輛向後的減速度大於駕駛員的減速度,因為乘員相對於車輛向前運動,直至膝部觸及儀錶盤導致膝部損傷;之後駕駛員軀幹部分依然向前運動直至胸部接觸方向盤,容易造成胸部受傷;之後駕駛員會向上方向前方運動直至駕駛員頭部碰撞擋風玻璃,甚至甩出車窗。

而對於前排乘員,由於沒有方向盤的阻擋,頭部易於遮陽板碰撞致使鼻骨骨折、面部挫傷等,也易發生腿部的骨折,相對於駕駛員較不容易發生胸部傷。

而在提高動力性、操縱穩定性、舒適性、制動性以及提高燈光、視野等方面的研究,則稱為主動安全性。

1. 防止追前車尾

同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如車速80 km/h時,車距應取80 m左右;車輛制動性能始終保持良好,做好日常檢查、維護;注意力保持高度集中;夜間會車注意觀察前方路面情況(夜間能見度僅為白天的1/8;視線不清,不可盲目行駛;雨刮器、燈光信號不良,不能行車。當車輛即將追尾時,千萬不能慌張,要採取相應的緊急措施。如果尚有剎車距離,要立即採取制動措施,減緩撞擊力度;如果已無剎車距離,可打方向盤繞避前車,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兩車相撞。

2. 防止被後車追尾

制動燈齊全有效;避免緊急制動;避免在道路上試製動;密切關注前車運行及交通狀況、防止連環追尾;避免超車後快速駛回或併入原車道;按標準停放車輛;不要未經批准在道路上試製動。

3.追尾無法避免時

當無法避免與前車相撞時,應迅速判斷可能撞擊的方位和力量,如果撞擊的方位不在駕駛員一側或撞擊力量較小時,駕駛員應用手臂支撐著方向盤,雙腿向前蹬直,身體向後傾斜,以此形成與慣性力相反的力,保持身體平衡,以免在車輛撞擊瞬間,頭撞到前擋風玻璃上受傷。

如果判斷撞擊的部位臨近駕駛室或撞擊力量較大時,駕駛員應迅速脫離方向盤,同時迅速將兩腿抬起。因為車體與前車追尾時,發動機部分和方向盤都會產生嚴重的向後移位。

如果車輛追尾造成起火時,先關閉發動機,迅速脫離火區,採取適當的措施,進行滅火。若油箱已燃燒,無法撲滅,燃燒時間又較長時,極易造成爆炸事故,應及時離開危險區,盡量躲避到土坡,房屋後,在爆炸時就地卧倒,以免遭受傷害。


謝邀

「我們應當怎樣去做,才能使撞擊過程中身體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最好能從力學、人體構造等角度科學闡述,並分別對前車和後車人員應做的動作分別進行解答,希望通過對這個問題的討論,使大家明白其中的道理,在事故發生時能夠順利化險為夷。」

我不懂力學和人體構造,我只能憑我目前所掌握的知識,來說說如果我遭遇追尾的情況我會怎麼處置。

前車:

首先說,頭枕一定要固定到合適的高度。頭枕的上沿應當略高於耳朵,或者與頭部平齊。

網上找的圖片。這個妹子頭枕高度有點偏低。

這個高度,才正好承托起整個後腦的衝擊。p.s.這是主動安全式頭枕的示意圖。

然後,當追尾不可避免時,身體和後腦確實應該貼在座位和頭枕上,準備迎接碰撞。這樣的話,受傷概率會比沒做好準備,身子和頭部猛然碰撞座椅要低一些。

還有我認為,不必糾結二次碰撞的問題。因為這不是你能左右的。

作為前車還有一點需要提醒的:如果車壞了,請在第一時間打開雙閃,並且儘快樹立三角指示牌。

如果車沒壞,請勿在路上隨意停車和隨意急踩剎車。

後車:

首先,必須系安全帶!這個還用多說嗎?

然後,追尾無法避免的話,也請你踩死剎車,將追尾時的相對速度盡量減少一些,而且腿部繃緊給身體一個支撐。

雙手握穩方向盤,撐住上半身,準備迎接氣囊。

下面我想說的是:追尾很多時候是可以避免的。像我開車有個習慣:如果前方兩個車,A車距離25米,B車距離35米,我肯定會去跟那個35米的車。然後再根據車速決定是否超掉那個跟我35米距離的B車。所以這也是我開車,為啥經常變道的緣故。經常變道固然不好,但車距越大,留給自己反應的時間就越多。這是我的一貫風格,我不喜歡跟車距離太近。

還有,我跟車的時候喜歡」錯位「跟車。這樣我的視線可以越過前車,看到更遠一輛車乃至幾輛車的情況。如果更遠的一輛車有急剎車,我會提前做出反應。

此外,駕車時千萬別走神!奉勸那些開車還要打電話發微信的人們,在路上駕駛,就要負起安全的責任。


首先,作為追尾前車,在追尾瞬間應該身體向後緊靠座椅,因為這次的衝擊最大,一定要保證這次衝擊的力量平均地傳給整個身體。

其次,很多車座椅有主動保護系統,你可以考慮換車。


1,從你的敘述來看,你沒系安全帶。實際上最主要的安全措施就是系安全帶。

2,遇見到被追尾的話應該緊靠座椅,頭也緊靠頭枕,肌肉放鬆。

3,選購有「主動安全頭枕」的車型。

4,開車時和前後車都保持安全距離,如果後車離得太近,可以先點剎提醒一下後車。


說個別的。

緊急剎車後,在後視鏡中看到後車逼近有追尾預兆。應該放開或者減少剎車力度,讓後車追尾,同時自己的車撞上前車二次追尾。這樣減小衝擊力。

聲明:朋友告訴我的,不知道是否可信,歡迎討論。

現在養成習慣是,踩剎車後習慣性看後視鏡,看後車有無剎車動作。如果沒有減速,那就減少剎車力度,盡量向前給後車更長的剎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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