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媽媽,劉鑫,廣大群情激奮的網友,到底誰是誰非?
大眾的同情心,每每總是蒙蔽了現實,最喜歡斷章取義的去評價一件事情,網路的暴力真的要適可而止!
近些年,經常會看到一些事件演變成全民道德大審判,最近的江歌被害案,更是全民怒罵劉鑫的無恥下流,雖說言論自由,但是各種猜測,捕風捉影的杜撰……種種不堪的沒有根據的言論確實是出於廣大的網民,進行著所謂的道德正義的討伐。如果大家都認真的靜下心來看一下局面的專訪視頻,一定也能發現很多人性的問題。
問題1
江媽媽在沒有和劉鑫見面以及過多聯繫的情況下,為什麼網上那麼多網友杜撰各種類似劉鑫鎖門不讓江歌進門以致死亡的言論呢?這些言論對江媽媽是否起到了一定的刺激作用呢?對劉鑫是不是也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呢?
採訪的第一段,記者問到了江媽媽這樣的問題,江媽媽說自己完全不能理解也不覺得,只覺得自己被譴責了,受了委屈傷害,要知道劉鑫所謂的譴責是結果,並不是一開始就要這麼說的,作為案件當事人,經歷了殺人案的人,心裡有些壓力且不說人之常情,就從醫學上分析,也是在精神上會有很大壓力的,作為一個媽媽,失去親人著實慘痛,但是不能因為慘痛就可以無視他人的情緒,而劉鑫也是因為看到了好多無良網友的杜撰,才會出現這樣的情緒,一個個的網友感覺甚至好像親歷了現場一般,編造出各種猜測,目的何為?到底是安慰逝者親屬還是要主持正義,如果為了主持正義,那麼可以為自己的沒有調查的猜測杜撰負責嘛?舉個實際的例子,曾經有兩個朋友一起吃飯,吃完分手各回各家,其中一位在路上遇到車禍去世了,於是,另一個朋友就因為是最後一個和死者有過交集的人,被當做嫌疑犯一樣,不僅被警察審問調查,還要承受死者家屬的咄咄逼人的詢問,一而再再而三帶有強烈情緒的質問,好像是這位朋友害死的死者,這位朋友承受的心理壓力有人關心?相比較來說,也許確實不如死者家屬的悲痛大,但不可否認的是,他也失去了一個摯友,他內心要被迫一遍遍的去回憶當初發生的一切一切來回答眾人的訊問,難道他做錯了什麼嗎?無視這點是否也有些不近人情。江媽媽如果想了解案情,當然可以去詢問當事人如果當事人不方便或者不願意回憶起這些痛苦害怕的經歷,並沒有違反法律,劉鑫只有對警察機關才有配合調查的責任。江媽媽完全可以聯繫日本的警察了解所有的安靜調查,那麼多的熱心網友,也是完全可以幫助江媽媽聯繫日本警署,去得到更多的信息,而不是通過違法的,傷害到別人的手段去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如果都可以因為人情違法,那社會還有什麼規則可言呢?
問題2
在天理,人情,法律面前,到底誰排在第一位?
在這件案件中,天理人情彷彿已經凌駕於法律之上了,真正的殺人犯,如果知道廣大網民呼聲,也許會憤怒不已,明明自己才是殺人犯,怎麼讓藏在門後膽小懦弱的前女友賺盡了「風頭」呢!明明自己才是主角啊!在任何一個社會,如果讓前兩者佔了先,只會出現類似中國舊社會那種場景,因為天理人情的本質,帶有了太多大眾人云亦云主觀的色彩,並不是基於完整事實真相的,開庭那天,法院,警察自會還原事件的來龍去脈,如果劉鑫不配合調查,自然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法律,是在一個相對公平的前提下,制訂的社會及行為準則,是一條紅線,對越線的任何人都要進行懲罰,為什麼沒有將天理人情寫入,舉個例子,俗話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句話如果就這麼理解,殺人的人都要被判死刑嗎?記得前陣子有個村民殺了村中的惡霸,全村請命,加上公安的調查,於是沒有判死刑。這樣能說是沒有天理嗎?人情的例子更是數不勝數,相信很多人也經歷過因為人情,冤假錯案,混蛋人渣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為什麼?都是因為所謂的人情干擾了法律,試問,如果真的在一個法律為先的社會,這些人渣怎麼可能不被嚴懲,所以,冷靜下來,理智的說,法律才應該是凌駕於所有一切的行為準則。劉鑫再混蛋,但是她沒有做違法的事情,事件發生時,躲在門後不敢出來,但如果是親歷那樣的境遇,敢於手無寸鐵的沖向持刀殺人犯的,能有幾人?死者媽媽是這樣描述的,倆人一起出去,很有可能都不會死,但是更大的可能是,兩人一起死,不是嗎?膽小懦弱,並不違法,但是公布別人的隱私就是違法,推波助瀾的編造各種消息就是違法!應該受到制裁。
問題3 網友的無良譴責,全章取義,只是為了圖口舌之快嗎?
案件過去後一段時間,因為幾張聚會的照片被網友發現,就開始新一輪的討伐,人死了,你苟活下來過的好自在。那請問該怎麼做呢?自殺自虐嗎?還是要一輩子沉浸在還債的自責中?人都有生活的權利,也有好好活著的權利,不管是好人還是無德自私的人。無德自私的人在現實生活總比比皆是,看看大街上無德隨意停車變相的司機,人行道上不計其數隨意停放的共享單車,大庭廣眾之下不顧他人隨地大小便和抽煙的人…… 輕鬆就能舉出無數實際的生活中常見的無德自私行為,為什麼沒有全社會的大抨擊,也沒見做過這些事情的人活在良心譴責和沉默當中,不僅如此還活的非常的開心高調,是因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嗎?那一次次違章駕駛引起的車禍,一次次單車違章騎行造成的撞車,都被忘記忽略了嗎?反過來對一個屬於個案的殺人事件中,膽小自私的劉鑫展開全民大審判呢?可不可以理解為,廣大民眾也是一些無德自私行為的實施者,因此不好討伐自己或者無視自己的行為,只看到別人的短處呢?
對劉鑫的幾句不配合調查的話,全民公憤。是否可以冷靜的看一下,劉鑫說這樣的話,是結果,她為什麼要這麼說,還不是因為一些網上的無根據的言論,沒有證據證明她是在明知道殺人犯就是來殺人的前提下,將死者推出去替死的,所以何來替死這一說呢?江媽媽在採訪這種看到了網上種種杜撰的對劉鑫負面的文字,江媽媽說不知道,也不認為
這些對劉鑫有什麼心理壓力,只看到了劉鑫對自己的譴責,她的話是一種冷冰冰的感覺,誰透漏給廣大的網友她們一直沒有見面沒有聯繫呢?他們為什麼一定要見面和聯繫呢?劉鑫不是殺人犯,不是警察,不是調查機關,而且,也並沒有像廣大網友說的沒有聯繫,而是斷斷續續回復了微信,但是迫於江媽媽那種急切的逼問,不想回復了,雖情感上不能接受但沒有違法法理,江媽媽為什麼不能去找警察了解情況呢?為什麼一定要逼一個親歷殺人案的人去回憶悲慘的一幕呢?而是曝光對方的個人信息逼對方出來呢?對方不是殺人犯啊?為什麼不去曝光殺人犯的家人信息呢?親者痛仇者快用在這裡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合適。所有這些,如果沒有廣大網友的推波助瀾,怎麼會演變到這個局面,江媽媽的原話是,除了此法沒有辦法?不能以暴制暴其實是很簡單的道理,籃球場上兩個人衝突一定是互相犯規,生活中兩個人打架一定是雙方賠償醫藥費,在這裡,劉鑫沒有犯法,江媽媽違法了!雖然可以理解但是並不能無視,難道因為自己家人的去世就要去毀掉另一個家庭嗎?即使要毀,也應該毀掉的是殺人犯,而不是躲在門後的膽小者。也許江媽媽心裡也是想殺人犯一定要死,但是網友們在江媽媽的鼓動引領下,已經幾乎將所有注意力和情緒都發泄到了非殺人犯身上,真是可悲。
逝者如斯夫,活著的人權且珍重,不要因為死者的悲劇而讓更多悲劇繼續,劉鑫在事件中的一些做法,並不是沒有任何理由的,江媽媽的一些做法,也是出乎理智和法理的犯愁的,案件還沒有開庭,沒有人有資格去要求劉鑫用道義的方式補償江媽媽,如果真的同情心爆棚,能不能分一些給那位可憐的被自己學生刺殺的老師,分一些給路邊的乞丐……江媽媽也沒有權利以道義的名號要求劉鑫配合任何事情,你不是有特殊執法權力的國家機關,不要頂著親情道義的帽子去做違法的事情,這樣的事情很容易誤導大眾和無良媒體,畢竟現在的中國社會浮躁異常,不要再推波助瀾。
廣大網友更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一件事情,冷靜的去判斷對錯,不要做那種人云亦云的盲從者,好好的看清事件中,不要散播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江歌媽媽也說自己的女兒,並沒有那麼偉大崇高,大家也是一樣的,並不是什麼聖人賢士,不要只圖口舌之快,多批判一下真正的殺人犯法的罪惡之源吧。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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