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勝華和張起淮之間的距離,差了一千個翟欣欣

前天早上,易勝華律師受翟家人委託,擔當了翟欣欣的代理律師,在微博上隨「欣」所欲地發布了一篇律師聲明,聲稱要為翟欣欣進行維權,並在聲明中言語威脅那些一直在聲討翟欣欣惡行的網友。

易律師聲稱自己一定會在重壓之下說出另一方的觀點和另一個真相:

那麼另一個真相到底是什麼呢?任何事情的真相只有一個,易律師不去追索那唯一的真相,卻要再搞出另一個真相,難道是準備為翟欣欣洗一個真相出來嗎?

由於翟欣欣的案子在社會各界的影響太大,幾乎全中國人民都在關注著這個案子的進展,輿論也是一邊倒地鞭撻翟欣欣的惡行,易律師在這個時點跳出來接這麼個燙手山芋,就註定了會遭到社會大眾的質疑。

在短短几小時的時間裡,易律師就接到了大量的騷擾信息,在痛苦之餘,易律師不忘再發一條微博,以展現自己大義凜然的精神:

風蕭蕭易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

當時看到易律師的這條微博,映入我腦海里的是這樣的一句詩,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真英雄也!

但是我記得前幾天,易律師還在跟風批翟欣欣呢,這不,微博還在呢,易律師還嘲諷另一個女律師是收了翟家的錢給翟欣欣洗白:

結果節操掉的真快,這才一天多的功夫,自己就衝鋒上前了,就跟有人在跟他搶一樣。

在他發出那條聲明微博後,前一天被他嘲諷的那個女律師不忘再反嘲諷他一把:

身為一名律師,見風使舵的功夫搞的這麼溜,實在是讓我們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麼。

事後易律師看著情況不對,做人不能太雙標,於是他又和那個女律師一起發了個微博澄清:

誤會,都是誤會啊,大家之前就是開個玩笑,你們別當真啊~~

看來這已經不是見風使舵了,而是玩世不恭,前一天還在聲討翟欣欣的易律師,今天就成了為她保駕護航的人,這個轉變實在來的太快,一天多的功夫,就背叛革命了。

翟欣欣的案子,社會輿論完全是一邊倒,一般有點名望的律師,對於接手這樣的案子都是慎之又慎的,就怕自己會搭進去,搞個晚節不保,易律師也是個知名的律師,為什麼還願意接手這個案子呢?

合理的解釋是,易律師想豪賭一把,賭贏了自己名利雙收,賭輸了自己也不虧,畢竟輿論聲勢已經這麼大了。

然而這如意算盤真是這麼打的嗎?難道易律師忘記了幾年前的「李天一」案了嗎?

當年「李天一」案爆發的時候,社會輿論也是一邊倒,但遠沒有像今天翟欣欣這個案子一樣,當時還是有一部分群眾對李天一持同情態度的,但是他的代理律師蘭和卻通過網路對被強姦的受害人大肆攻擊,其中不乏造謠侮辱之詞,受害人的隱私信息也被他公之於眾。

蘭和的所作所為,挑戰著社會大眾的道德底線,抹黑了法律界的形象,他最終被北京律協調查了,之後幾年都沒有緩過來。

蘭和想借李天一的案子火一把,結果引火燒身了,易律師也想借翟欣欣的案子豪賭一把。毒妻翟欣欣把蘇享茂逼的自殺,易律師還不忘在微博上把蘇享茂調侃一下:

易律師的這種行為已經讓網友出離憤怒了,這種明擺著挑戰大眾道德底線的行為,深深地刺激著輿論的神經。

按理說,你易律師既然接手了翟欣欣的案子,那就要把重心轉移到搜集證據,為委託人辯護的事情上來,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挑動輿論的神經,我實在無法理解作為一名理性的律師,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是為了輿論造勢,那麼你既然造起來了,就要能兜住,現在輿論的火焰被你扇的越來越旺,你兜不住了,反而怪那些義憤填膺的網友?

當年李天一的案子中,先後有好幾個律師接手了他的案子,其中最後一個律師是張起淮,也就是易律師未來在翟欣欣案中的對手。

張起淮在當年接手了李天一的案子後,深刻吸取了前面幾位律師的教訓,一切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走,雖然最後的結果已經不能改變,但張起淮律師也總結了不少辦這種社會熱點案子的經驗。

反觀易勝華律師,在接手了翟欣欣的案子後,還在微博上輸出情緒,完全不考慮這樣做會對委託人產生什麼影響,尤其是那一句怒噴網友的「操你」,徹底侮沒了整個律師業的形象:

易律師還稱,一定不讓你為我蒙羞,但易律師的所作所為,真的是讓其所在單位、所在行業蒙羞非常:

在微博上,有人爆出了易律師工作群的聊天記錄:Sina Visitor System

由於易律師在微博公眾平台不負責任的言行,已經對其所在單位的聲譽產生了嚴重影響,不僅是他的家人,連他的同事都被其拖累。

易律師的聲明微博發出後,連平時在微博上跳的歡的那些公知律師都不敢輕易表態支持,因為他們十分清楚大眾的道德底線在哪裡,而易律師不知道。

易律師只知道司法程序正義,嫌疑人也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但是易律師不了解對於社會大眾來說,真正追求的是什麼,從而錯誤地低估了輿論帶來的影響。

在我之前寫的文章下面,有一位知友 @風染叢林 說的很好:

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他們一輩子不會殺人、不會詐騙、不會碰瓷、不會騙婚,自然絲毫不在意殺人犯、詐騙犯的權益,因為它們只認為這類人會損害自己利益。

再說明白點,就是「犯人無人權」,因為大多數人一輩子都不會是「犯人」,所以永遠不要指望大眾會去為犯人說話、為犯人考慮。

這基本就是社會大眾對於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態度,普通民眾只希望那些壞人能夠早日繩之以法,而律師希望能夠通過自己的專業技能去為委託人爭取最大的利益,尤其是在刑事辯護方面,普通大眾和律師的追求本來就是相對的。所以你作為一個律師,不要過於指望社會大眾會多麼考慮嫌疑人的權益,因為在社會大眾眼裡,這些人就是人渣敗類,是危害社會穩定的因素,而在你律師眼裡,他們就是你的金主,你要盡最大努力為他們減刑脫刑。

回到翟欣欣的案子上來,翟欣欣騙婚數次,累計騙取錢財幾千萬,還把一個辛苦創業的程序員給逼死了,這樣的女人就是社會大眾眼中的人渣敗類,比馬蓉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於這樣的惡女,社會輿論必然是一片唾罵,恨不能立即把她投入監獄。

對於這種社會輿論,你易律師還想僅僅通過幾篇微博就扭轉輿論大勢,你對網路輿情的理解無疑是非常幼稚的,與此同時,老辣深算的張起淮律師在微博上一言不發,你都不知道他到底在幹什麼,要知道現在的關鍵證據可都在蘇家那邊呢,翟家的那些所謂的證據,到時候都將會成為呈堂罪證。

這樣的社會熱點案件,不僅是國內在關注,國外也在關注,翟欣欣這樣的惡女,無論在哪個國家和地區,都是社會大眾的唾罵對象,這種挑戰大眾道德底線的行為,是不會被任何國家社會所容忍的。

翟欣欣的行為,比馬蓉要惡劣的多,張起淮律師已經以職務侵占罪把宋喆送進去了,對於翟欣欣案,張律師有多張牌可以打,而你易律師,剛給你發了一副牌,就自己給玩死機了。

易律師和張律師之間的距離,差了一千個翟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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