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食包括:段食、觸食、思食、心食
四食(巴利語:cattāro-āhāra)食(āhāra)這一詞是指作為強大助緣以維持(其他法)之法。四食包括:段食、觸食、思食、心食。[1]
目錄
1 概述
2 經藏語源
2.1 段食
2.2 觸食
2.3 意思食
2.4 識食
3 論藏出處
4 注釋書解說
5 現代解釋
6 參見條目
7 注釋與引用
概述
根據經教的解釋,段食維持色身;觸維持受;意思維持三界輪迴,因為業即是思,而又是業導致投生;心則維持名色。
根據論教法,段食維持身體里由四種因產生的色法,而其他三食維持一切與它們俱生的名色法。屬於色法的段食是無記法,而其他三名食則可以屬於所有三種道德素質(善、不善或無記)。
經藏語源
《長部經典三·三三·等誦經》[2]::
「 四[法]者何耶?……一七 四食:段食、若粗、若細也,第二觸[食],第三意思[食],第四識食也。 」
《長部經典三·三四·十上經》:
「 三 云何四法是應偏知?[謂:]四食。即若粗若細之段食,第二是觸[食],第三是意思[食],第四是識[食]。此等四法是應偏知。 」
《相應部經典二·第一·因緣相應·大品·子肉》:
「 [爾時,世尊曰:]「諸比丘!有情或眾生之住、求再生、為資益、有此等之四食。四食者何耶?粗或細之搏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是。諸比丘!此等之四食為有情或眾生之住、求再生、為資益。 」
段食
《相應部經典二·第一·因緣相應·大品·子肉》:
「 諸比丘!應知如何是搏食耶?諸比丘!譬如有夫婦二人,持少量之糧食,行於曠野之道。彼等夫婦愛念者唯有一子。諸比丘!彼時夫婦二人來曠野時,少量之糧食乏盡、曠野尚余未竟之旅。諸比丘!爾時,彼夫婦二人作如是思念:「我等少量之糧食盡,而此曠野之旅尚余未竟,我等寧殺此愛念之子,作成乾肉片與多汁肉片,食子之肉,以完成此曠野之殘旅。勿令三人皆死。」 」
觸食
《相應部經典二·第一·因緣相應·大品·子肉》:
「 諸比丘!如何可知觸食耶?諸比丘!譬如一無皮之牛,欲依住於道路之端,依道路之端之彼等生物,啖其牛。欲依住於樹下,依樹下之彼等生物啖其牛。欲依住於水中,依水中之生物,啖其牛。依住於虛空,依虛空之生物,啖其牛。諸比丘!彼無皮之牛,依住之處,則為依止其處之生物所啖。諸比丘!同此,我謂觸食不可不知。 」
意思食
《相應部經典二·第一·因緣相應·大品·子肉》:
「 諸比丘!如何應知意思食耶?諸比丘!譬如一炭火坑,深超人身,炭火充滿,無煙而熾燃。爾時一人,欲生不希死,欲樂厭苦。時有二力士各以手將彼捉住,將投入炭火坑中。諸比丘!爾時,彼人之心遠矣,將思願遠矣,大望應遠。所以者何?諸比丘!彼人作是念:「我墮此炭火坑中,因其入死,至死為苦。」諸比丘!同此,我謂意思食不可不知。 」
識食
《相應部經典二·第一·因緣相應·大品·子肉》
「 諸比丘!如何應知識食耶?諸比丘!捕犯罪之盜賊,送至王前示曰:「大王!犯罪之盜賊帶到。」王宜科彼以所欲之刑罰。王如是謂於彼等曰:「且去!汝等將此人以百矛相擊。」清晨則再加其百矛。時至日中,王如是云:「喂!彼人如何耶?」「大王!彼尚生存。」王如是言彼等雲曰:「且去!於日中對彼再以百矛相擊。」於是日中以百矛擊彼。屆時,王於暮時如是云:「喂!彼人如何耶?」「大王!彼尚生存。」王如是言彼曰:「且去!汝等將彼人於暮時再以百矛相擊。」於是暮時對彼以百矛相擊。諸比丘!對其作如何思惟耶?彼人,因一日被三百矛擊打,已經驗苦、憂耶?」「大德!以一矛相擊,即已經驗苦、憂矣,何雲經三百矛擊打耶?」「諸比丘!同此,我謂不可不知識食。 」
論藏出處
《法集論·第一篇·心生起品》:
「 七○ 云何其時有三食?即觸食、意思食、識食。
七一 云何其時有觸食?其時有所有之觸、接觸、等觸、已等觸性-----是為其時有觸食。
七二 云何其時有意思食?其時有所有之思、等思、已等思性-----是為其時有意思食。
七三 云何其時有識食?其時有所有之心、名為意圖、內心、凈白之意,名為意處、意根、識、識蘊、所生意識界的意-----是為其時有識食。
是等為【其時有三食。】
」
《法集論·第二篇·色品》:
論母·二種色聚
「 五八五 二種色聚-----有色取、非色取。有色之已取、色之不已取。……有色之搏食、非搏食。 」
第二注釋
「 六四六 云何為【色之搏食】?即飯、溫面、面、魚、肉、乳、酪、熟酥、生酥、油、蜜、糖精也-----或亦有所有之他,於彼彼之鄉,麤取於此等眾生之口,咀嚼於齒,舌咽於喉、消化於腹-----依所有之液.有諸眾生之保生-----是為【色之搏食。】 」
注釋書解說
《清凈道論·第十一·說定品》[3]: 這裡的「食」是取來的意思。有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的四種。然而這四種中,是誰取來什麼?即
(一)段食取來以滋養素為第八的八種元素,(二)觸食取來(苦樂舍的)三受,(三)意思食取來於(欲、色、無色的)三有中結生,(四)識食取來於結生剎那的名色。
在此四食中,段食有貪求的怖畏,觸食有接觸(所緣)的怖畏,意思食有(諸有的)生的怖畏,識食有結生的怖畏。關於它們的怖畏,以(自己)兒子的肉的譬喻而說明段食,以壞皮膚的牛的譬喻而說明觸食,以火坑的譬喻說明意思食,以劍戟的譬喻而說明識食。
現代解釋
斯里蘭卡向智長老著《生命的四食》:
段食(kabali?kārahārā)譬喻:一對在沙漠中斷盡糧食的夫婦,欲度曠野險道難處,但糧盡難行,只好強食他們幼小的孩子,以求達到目的地。
觸食(phāssā)譬喻:一隻被生剝皮的牛,無論它站在何處,都不斷地遭受周遭昆蟲及其他動物的侵襲。
思食(mā?osā?cetā?ā)譬喻:兩名壯漢將某一男子兩臂挾住,拖往充滿了炙熱火炭的坑洞中。
識食(vijjā?ā)譬喻:一個犯人每天早上、中午、晚上皆需遭受百矛所刺,生活在苦迫中。
泰國達摩灑甘露長老《四食的滋養》:
段食:這是人類求生的主要食物,即凡是以口服食的食物,為物質之食料,以香味觸之外塵為體,諸如飯、面、果子等類,可以分為多次進食,並且是一節一節,一口一口吞吃及嚼啜的食物,為肉體所仰賴的食物,主要是以姿口腹。
段食的功用:「如壯牛的老去,只增長筋肉,不增長智慧。」(法句152)
觸食:人的五官,眼、耳、鼻、舌、身是與外界直接接觸的門戶。日常生活里我們以眼看色,耳聽聲,鼻嗅香,舌嘗味及身接觸的感官現狀里。人是如此生活,動物也是如此一般地生活。這種感官生活即常人所追逐的享受也,在佛法上我們稱之為「觸食」。
觸食的功用:在提供給世人享受至上的生活享受。「五欲之賊,常伺機候,侵入心房,盜自身法財。」
思食:意念在佛教里指為一種精神狀態,它的功能是思與想,一般上所說的「思想」就是它的傑作。而事實上,這「意」、「思」、「想」都是個別不同的精神作用。意為常人六根中的最後一個,它猶如一間貯存室,將日常生活透過五個感官所領取到得點點滴滴之「觸食」收集起來,在需要的時候就進貢給意識。有時候意識在閑來無事的時候就會去意根倉庫搬出資料及回憶,藉助於意根的想像力,獨自回味,獨享其福。
思食的功用:「意識在思所欲境上生起希望之念,以資助諸根。」
識食:在日常生活里我們跟外界的接觸,所產生的回應現象就是靠了這「識」的運作才有種種表態。常人使用六個識來生活,以六識作為基本的活動份子,在六個感官上遛盪打轉,終日在眼耳鼻舌身意六處捕捉獵物、大口吞食六根上的色、聲、香、味、觸、法六道佳肴。
識食的功用:識別了知,即是對感官所攀緣的外塵能起分別了達為性。
參見條目
段食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
阿毗達摩講要
注釋與引用
↑ 尋法比庫中譯《阿毗達摩概要精解》
↑ 元亨寺漢譯《南傳佛教經藏》
↑ 覺音尊者著《清凈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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