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順你的意,就要搞暴亂?
不順你的意,就要搞暴亂?
原創 2017-08-11 民民 天涯何處是神州
2017年8月6日,資料顯示為北京體育大學17級研究生的微博用戶@你好我就是李奇 針對近日寧夏大學清真食堂的話題發表了三篇截圖,其論點簡單總結如下:
1、攻擊穆斯林的言論就是「大漢族主義」。當年這個「大漢族主義」的口號「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間接導致外蒙古獨立和偽「滿洲國」的建立。
2、攻擊穆斯林的言論破壞「一帶一路」戰略,會導致西北地區暴亂和武裝割據。
3、現在的潮流是漢族文化為主體、少數民族文化並存,而不是對立。
4、攻擊穆斯林的言論觸犯了憲法和反分裂國家法,是敵對利益集團的喉舌。
第一點只是顯示他的歷史常識的缺乏和思維混亂。
1907年,沙俄同日本簽訂了以沙俄侵佔我國外蒙、日本吞併朝鮮為內容的密約。1910年,日俄雙方又訂立了具有軍事同盟性質的第二次密約。同年8月,日本吞併了朝鮮,沙俄則進一步向外蒙擴張。1911年7月,沙俄駐庫倫領事操縱哲布尊丹巴活佛和親俄分子杭達多爾濟親王等人,利用喀爾喀各盟王公、喇嘛會盟大典之機,密議外蒙「獨立」,脫離中國,投靠沙俄,並組成以杭達多爾濟為首的「代表團」,冒充代表外蒙全體王公的公意前往彼得堡(今蘇聯列寧格勒),以「承認俄國保護」和給俄國種種特權為代價,換取沙俄以武力支持外蒙「獨立」。沙俄政府為了支援外蒙「獨立」,令伊爾庫茨克軍區將步槍一萬五千支、騎兵軍刀一萬五千把、槍彈七百五十萬發,交給外蒙叛國集團。10月初,沙俄借口保護領事館,又派步騎兵八百餘人侵入庫倫,使其在庫倫的駐軍增至一千三百餘人。另外,還有由沙俄武裝的外蒙軍四千餘人。接著,沙俄又要求清政府承認外蒙「獨立」,不在外蒙駐軍和建立行政機構,不得俄國同意不準在外蒙進行任何改革。這種無理要求,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清政府的拒絕。
這個時候辛亥革命還沒爆發,跟「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這個口號有什麼關係?在袁世凱民國政府時期,經過與沙俄多次談判,並先後簽訂了《中俄聲明》、《中俄蒙協約》,明確規定:「外蒙古承認中國宗主權。中國、俄國承認外蒙古自治,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不僅如此,1915年,陳籙被袁世凱任命為第一任都護使,兼任庫倫辦事大員,代表中國施行在外蒙古之宗主權。
1918年初,民國政府派軍隊進入外蒙,打破了《中俄蒙協約》關於「中國政府不能在外蒙駐軍」的規定。是不是「五族共和」的口號導致外蒙重新回歸?後來1945年又提出了「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導致外蒙古獨立?真是荒謬至極。
至於偽「滿洲國」的建立,稍有歷史常識的人就知道這並不是滿族人民的主張,只是日本侵略東北以後扶植的傀儡政權而已,跟「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這個口號又有什麼關係?西北白彥虎勾結阿古柏搞分裂的時候還沒有「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這個口號,不知又是為啥?
如果說第一點還無傷大雅,只是歷史認識問題,第二點作為某些人較普遍的一種認識,已經涉嫌觸犯刑法了。
我估計你們以為伊斯蘭世界支持中國的「一帶一路」就是看在你們的份上,因為世界上穆斯林都是兄弟,所以伊斯蘭世界也把中國穆斯林當兄弟,因此順帶支持了中國政府的「一帶一路」戰略。
讓人想起《阿Q正傳》里趙老爺對阿Q說的話:你怎麼會姓趙!——你那裡配姓趙!
我們可以看看沙特人心中,外國穆斯林到底是什麼地位。據孟加拉國媒體《新聞24小時》網站7日報道,沙特政府頒布政令,禁止本國男性與來自孟加拉國、巴基斯坦、緬甸以及查德四國的女性結婚。
在沙特人心中,中國穆斯林地位比印尼和孟加拉的穆斯林還低,被認為是教門不正宗的、血統不純的劣等穆斯林。借用一句話:你們也配姓穆?
伊斯蘭國家支持我國政府的「一帶一路」戰略,是出於國家利益,是為了賺中國的錢,不是什麼穆斯林兄弟情誼,請某些人不要自作多情了。
再說不順某些人的意,就要暴亂,就要把中國西北分裂出去。首先就犯了教族捆綁的錯誤,民族不等於宗教,批評某些極端分子或極端思想不等於批評某個民族。其次,如果只是批評就要暴亂就要分裂國家,只能說某些人對國家的忠誠度太低。我想,任何一個愛國公民都不會因為遭受了其他公民的批評就要發動暴亂、分裂國家。最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不怕分裂勢力的,某些人想暴亂、想把西北從中國分裂出去,就試試解放軍的鐵拳吧!
請這位北京體育大學的研究生了解一下一個中國成語的意思:螳臂當車。這個成語的由來是這樣的:
齊莊公出獵,有一蟲舉足將搏其輪。問其御曰:「此何蟲也?」對曰:「此所謂螳螂者也。其為蟲也,知進而不知卻,不量力而輕敵。」
第三點暫且不論,第四點就是某些人慣用的扣大帽子的手法。到底是誰觸犯了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二條: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背叛國家罪的構成,並不要求在實際上已經造成危害祖國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結果,而是只要行為人的行為具備上述兩個特徵,即有勾結外國、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意在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活動,即可構成。《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极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裡所說的「煽動」,是指以語言、文字、圖像等方式對他人進行鼓動、宣傳,意圖使他人相信其所煽動的內容,或者意圖使他人去實施所煽動的行為。根據本款規定,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即構成犯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請這位研究生好好讀讀這兩條,即使沒有造成危害祖國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結果,即使沒有實施所謂「對國家安全構成直接而緊迫的威脅」、只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都觸犯了刑法的背叛國家罪或煽動分裂國家罪。
全國政協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主席努爾蘭·阿不都滿金說:宗教極端思想這個「毒瘤」不除,國家安全時刻遭受威脅,「一帶一路」戰略難以順利實施。
揭露極端分子,打擊極端分子,正是為了保證「一帶一路」戰略的順利實施,而不是破壞什麼「穩定局面」。不要讓「一帶一路」成為極端分子和「兩面人」堵塞輿論的手段,不要被極端分子的暴亂威脅嚇倒,堅持依法治國,堅持去極端化工作,勝利屬於英雄的中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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