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多少無所謂,但家暴這事兒真不能忍
婚姻這種事,千萬不要勉強。
01
今天上午十點多,微博上出現了這樣一條熱搜:
博主是藝人劉洲成(至上勵合成員)的妻子,她在微博上說:
我跟劉洲成先生結婚以來,劉先生先後6次在孕期和月子內對我實施了嚴重的家暴行為,這段婚姻中我飽受折磨,劉先生的所作所為對我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心理創傷,於2017年5月15日我正式向法院遞交證據立案起訴劉洲成先生在婚姻存在期間對我實施多次家暴,並訴訟離婚。
在長達九頁的聲明裡,她說:
15年10月,劉洲成對懷孕3個月的她實施家暴,導致其腹痛,然後小產。
16年2月二人離婚,之後劉洲成向她道歉並保證悔過,16年4月兩人復婚。
16年10月,劉洲成再次對已經懷孕8個月的她實施家暴。
17年3月,劉洲成向林苗提出離婚,還說如果給他500萬在中山買套房就不離。
長圖中,有這樣的一段聊天記錄:
想開超跑想住別墅,不會自己賺錢嗎?
跟妻子要錢買這個買那個,覺得自己很高貴嗎?
靠另一半住豪宅開豪車,過紙醉金迷的生活,全世界就看得起你了?
有這樣的想法才真的恥辱,才真的被人看不起好嗎?
還腆著臉說什麼「對不起,你嫁了一個很壞的老公」,對不起個屁,你真的自我反省了嗎?
就在所有人都惋惜可憐的時候,還有人說:
真的是腦殘粉佔領世界,無腦噴拯救全球呢。
02
在那片九張長圖中,能看到的,不僅是對人格的侮辱,還有那位妻子深深的絕望。
婚姻中的一方家暴、出軌、吃軟飯,還有理有據。
婚姻中的另一方忍讓、原諒、不說話,還維護形象。
我不知道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義。
婚姻跟戀愛跟食品都一樣,都有保險期。
婚姻跟戀愛跟食品都不一樣,婚姻多了一種家庭,多了一句承諾。
如果另一方連那句承諾都無法遵守,那這樣的愛人,為什麼要在一起呢?
生在農村,我見過很多家庭的悲劇。
有的男人,外表看著很老實,卻天天回家大老婆。一年到頭在地里刨,也賺不到幾個錢。好容易到了秋天,糧食收了、曬了、裝袋賣掉了,那幾個錢也是不可能拿回家的。抽煙、喝酒、打麻將,興緻來了再去城裡嫖個娼。
那時候我還小,智商情商都沒上線,就徑直去問他們的妻子,你們不知道你們老公這樣嗎?
她們說,你小孩懂什麼。
後來長大了,才有人跟我說,不光是我看到的那樣。
他們抽煙喝酒打麻將的時候,女人是不能說半個不字的,一說,就會有一頓毒打。他們打完麻將贏了還好,萬一輸了,回到家,也會把氣撒到老婆孩子身上。
那時候我忽然知道,為什麼鄰居家的阿姨胳膊上總是有藤條印;為什麼有時候半夜三更,外面會有男人的叫罵聲,女人孩子的哭聲;為什麼跟我家隔一條衚衕的那個阿姨會忽然骨折,她家的孩子為什麼會離家出走。
家暴這種事情,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第一萬次。
對待家暴,很多人的處理方式是,勸和不勸離,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
他們說,為了孩子,忍忍;為了面子,忍忍;為了爸媽,忍忍;為了大家,忍忍。
可是所有人都考慮到了,唯獨沒有考慮到被家暴的人。
這是一種群體性的自私嗎?或者僅僅是一種愚昧呢?
03
很多人以為,一個健全的家庭,一個優質的家庭,必須有一男、一女,以及這一男一女的孩子。
還有很多人以為,只要這一男、一女、孩子在一起,那就是一個健全的優質的家庭。
這些想法都是不對的。
一個家庭的優質程度,與家庭成員構成無關,只與這個家庭的幸福度有關。
如果兩個人生活得很快樂,那麼即便他們沒有孩子又如何?看看梁朝偉和劉嘉玲,依然是幸福相愛。
如果兩個人過得不快樂,那就算有了孩子又能怎樣?夫妻雙方都不快樂了,有了孩子就會快樂嗎?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會快樂嗎?如果婚姻中,再有一方家暴另一方,那這個家庭里,還有快樂的人嗎?還有能讓人快樂的因素存在嗎?
所以,丁克無罪,離婚,也無罪。
他們只是做出了對自己生活負責的選擇而已。
而他們的生活,與你我無關。
你可以鼓勵他們,勸告他們,但無權對他們離婚的行為指指點點——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而那些吃軟飯、出軌,還家暴的人,我只想對他們說,這個世界很大,但容不下你。不是你妻子嫁了一個很壞的老公,也不是你爸媽生了一個很壞的兒子,而是你自己,變成了一個很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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