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命案率看清代社會經濟變遷對暴力衝突的影響

歷史學家通常將清朝歷史劃分為早期繁榮、後期停滯或衰落這兩個階段(Rowe,2011)。「康乾盛世」時期(約1661-1813年),人們的收入和社會流動性大幅增長;而從1814年至19世紀末,清朝經濟陷入了停滯、衰落,並伴隨著戰爭(兩次鴉片戰爭、中日甲午戰爭等)。這種傳統觀點一般由GDP、生活水準和人口增幅等指標支撐。Maddison指出,18世紀中國的經濟增長幅度遠超19世紀。

然而,標準的經濟衡量尺度只是社會發展進步的指標之一,並不能反映完整的社會圖景。陳志武、彭凱翔、朱禮軍三位學者於2017年發表於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63)上的「Social-economic change and its Impact on violence: Homicide history of Qing China」一文,對清代的命案率進行量化分析,藉此觀察經濟發展背後的社會暴力狀況,以及導致暴力衝突的社會和經濟因素。此文排除了戰爭和其它有組織性的團體之間的暴力行動,只關注普通個人之間的暴力。命案率儘管無法直接顯示收入增長、人口變化或其它經濟指標,但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普通人的幸福程度和生活水準。

文章發現,1661年至1821年,清朝的命案率穩定上升,1821年之後逐漸下降,人口密度、糧食價格、國家能力、地方自治和糧食市場整合程度等,都是影響命案率的重要因素。作者認為,「康乾盛世」快速增長的經濟和人口,實際上是以人們財產的不安全程度和暴力增加為代價的,相比之下,乾隆晚期以後的中國社會反倒更加歌舞昇平。

作者綜合使用1744-1898年黃冊所載命案(homicide cases)、1661-1743年的內閣刑科紅本總數、1860-1898年內閣刑科題本中「土地債務類」和「婚姻姦情類」案例,以及《清實錄》記錄的年度死刑案(death penalty)等數據資料,首先繪製出1661-1898年的命案分布與趨勢圖(見圖一)。

圖一 1661-1898年的命案分布與趨勢圖

從圖一中可以看到,18世紀的命案數呈上升態勢,19世紀初後達到峰值,隨後下降。這也說明18世紀社會暴力程度上升,之後下降。不過,19世紀命案率下降也可能是由於嘉慶之後國家力量減弱,地方政府行政效率下降,地方官員為了逃避責任少報命案數,製造出地方暴力行為減少的假象。

作者隨後討論了1821年之後命案率下降與國家力量減弱、地方政府行政之間的關係。圖二是清朝十七個省份的年命案率趨勢圖,縱軸代表每個省1744-1860年間的年均命案數,橫軸代表每一省份各府「繁」的平均值。清政府為劃分吏部與地方督撫銓選地方官吏的許可權,對各州府縣訂立了一套「沖繁疲難」的區分制度,「繁」的數值越大表示各省政務負擔越繁重。此圖顯示出命案數與各省的政務負擔呈顯著正相關。

圖二 清朝十七個省份的年命案率趨勢圖

暴力發生於特定的社會、經濟和制度情境之中。文章隨後考察了各省命案率不同的社會和經濟動因,包括人口密度、穀物價格、市場整合程度、國家能力,及當地士紳治理等因素。圖三展示了1744-1895年間廣東、四川、江蘇和山東等四個省的命案率。可以看到,四個省的命案率儘管上升和下降的幅度有所差異,但大體都在1744-1821年間上升,1821年之後下降。四川省的上升和下降幅度都是最劇烈的,這是由於18世紀大規模的人口遷徙造成四川省暴力衝突加劇,到19世紀隨著遷移人口安定下來,暴力衝突也隨之減少。這驗證了文章的假說之一,即人口壓力會加劇地方暴力

圖三 1744-1895年間廣東、四川、江蘇和山東等四個省的命案率

然而,人口壓力只是影響命案率的因素之一。作者隨後引入人口、穀物價格、穀物市場整合程度等變數,以及其他控制變數——經緯度(省會城市)、三個政務評級(沖、疲、難)以及東南省份的虛擬變數等,計算1744-1849年間15個省的面板數據,並進行回歸分析(見圖四)。

回歸結果表明,命案率的上升與人口密度、穀物價格或者穀物市場的整合程度均有關;而國家力量的增強,則能削弱穀物價格上漲對命案率的正相關影響穀物市場整合以及地方自治的發展(士紳人數多),能夠減弱食物危機導致的暴力衝突影響。這就驗證了文章的三個假說:一、人口壓力假說,認為人口的急劇增長和大規模的移民會引發更多社會衝突,除非新的社會規範建立起來;二、生存危機假說,認為穀物價格的上漲威脅到普通人的生存,促使一些人訴諸暴力;三、國家力量假說,即國家至少通過國家權力、士紳作用和市場整合等三種途徑來影響暴力水平

圖四 1744-1849年間15個省的面板數據和回歸分析

總體來看,1661年至18世紀,人口快速增長和穀物價格上漲或許助長了社會暴力,而穩定增長的國家力量則降低了命案率,但同時也可能抑制了糧食市場的整合,以及地方自治力量的發展。如此便削弱了人們應對食物危機或其他風險事件的能力,使更多人尤其是那些邊緣群體訴諸暴力以求得生存,這就解釋了18世紀命案率為何呈現穩定上升的態勢。而19世紀(1820年代後),隨著國家力量的減弱,市場和士紳得以充分發揮作用,從而降低了整體的暴力水平,命案率也隨之降低。

文章還發現至少從17世紀中葉到19世紀末,中國相比西歐有著更低的命案率,後者直到19世紀才達到前者的水平。這一計量發現對比較文明領域的研究者具有啟發意義,對研究中西差異的學者也有啟迪。

隨著大量清代檔案資料的開放,我們得以重新審視關於當時人們生活的傳統觀點。「康乾盛世」儘管是清朝所經歷過最「繁榮」的時期,但它依然有著不斷上升的命案率和一般暴力。而要在長時期的個人暴力和經濟發展這二者之間建立起因果聯繫,獲致更全面的理解,則需要我們更多的努力。

文章來源:Zhiwu Chen, Kaixiang Peng, Lijun Zhu, 2017, Social-economic change and its impact on violence: Homicide history of Qing China,」 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 63, pp.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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