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跟你離婚了,還要替你還錢?

在鄭爽作妖霸佔熱搜好多天之後,熱搜出現一股清流,婚姻法居然上熱搜了。引起爭議的主要是婚姻法的第二十四條,法條里說:「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什麼意思,就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現在出了這條法律之後,明確地告訴你,你飛不成了。

網友炸了,特別是女性網友,她們覺得這條法律太坑爹了,這不是為渣男量身定做的嗎,多少男的因為創業失敗或者嗜賭成性欠下高額債款,現在你要老娘跟他一起還?

當然,這條法律確實存在些許漏洞,比如最好再加上「欠條需要雙方共同簽字才能生效」這樣的條款。因為如果另一半瞞著你神不知鬼不覺借了一百萬,你什麼都沒享受到就要平白替他分擔一半,著實委屈。這個漏洞也會被感情騙子加以利用,畢竟結個婚可以賺個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還挺吸引人。

但確實沒必要廢除這條法律,這條法律並沒有偏袒婚姻中任何一方。

我媽年輕時候有一個閨蜜,從照片上來看,毫不誇張地說,她比我媽美了一個劉曉慶。

上門說親的踏破了門檻,她也一個都看不上。她不但是個美女,還是個活得很精明的美女,如果擱現在就是那種很有心計一心想嫁入豪門的心機女二。

她拒絕了許多真心愛她臉蛋的窮小子,選擇了覺得娶她很有面子的富二代。據說彩禮是市中心的兩套房,加上三萬塊現金。你還別看不起三萬塊錢,三十年前工薪階層一個月工資也就幾百塊錢塊錢。三萬塊對於普通工人來說是將近十年的工資了。

嫁一個人,可以少奮鬥十年,我媽閨蜜活得多明白啊。

後來他們離婚了,沒有狗血的小三小四,只是男的嗜賭成性,把家產都敗光了。輸掉第一套房子的時候,她還不死心,覺得老公只是一時貪玩,反正家裡還有好多套房子。

也許是富二代一生都過得太安逸了,從來沒見過這麼刺激的遊戲。卧槽還可以一晚上輸掉這麼多錢,真的吼刺激吼吼玩啊。

最後我媽閨蜜自然跟他離婚,離婚後三天兩頭來我家哭訴她不幸的一生,說嫁了個人渣,啥福氣都沒享到不說,下輩子還要幫那個畜生還債。

聽著可真夠尷尬的,好像一夜間忘了她奢華的前半生。

為啥我這麼反感網上跳腳的這群人呢?因為這群喊著「離婚後憑啥讓我共同承擔負債」的和那群婚前叫囂著「你不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就是不愛我」的,往往是同一批人。

一心只想保全自己的利益,但不願承擔任何的風險,你就算跟馬雲做生意也沒這麼好的事兒。

接下來理性地分析一下,什麼樣的人會欠下巨額債務。

其中一類人是創業失敗。你不滿意你老公一個月拿一萬塊的薪水,這年頭一萬塊能幹什麼?付完房貸車貸剩下的錢都不夠買包。於是你埋怨這不是你想要的人生,你開始抱怨:「結婚前說好讓我一輩子幸福的呢?你的幸福就這麼廉價啊?」

於是老公辭了工作,把工作的積蓄拿出來創業。第一年公司虧損,你安撫老公沒關係第一年多少會虧點錢,向銀行繼續貸款,總能賺回來。

老公拗不過你,只能把房子壓上。每個月銀行都來催還利息,但公司哪有多餘的現金,於是老公開始到處借小額高利貸。結果利滾利終於敗光了所有積蓄,還欠別人一屁股債。

於是你們日子過得大不如前,房子車子被沒收,你們擠在二十平米的小單間,轉個身都能撞到人。每個月工資除去必要開支都用來還銀行,這下別說包了,你連麵包都快買不起了……

你忍受不了提出離婚,離完法院跟你說你要跟你前夫共同承擔債務。什麼?老娘都離了還要我一起還錢?那我離婚的意義是什麼啊?

所以婚姻法第二十四條主要就是防止這類人鑽法律空子,雖然不是每個男人創業都是被老婆逼的,那我更願意相信所有創業的男人出發點都是希望家人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所以當他創業失敗的時候,你決然離去真的沒有良心。

另一類人,就是嗜賭的賭徒。賭徒真的很可恨,在賭桌上殺紅了眼,根本沒有半點責任感可言。

其實我身邊也見了不少這樣的家庭,男方大多有點小錢,過膩了安逸的日子總要找點刺激。什麼夠刺激,黃賭毒啊。有錢的什麼女的把不來,沒意思。毒品會死人,不敢。那就賭博好了。

而我見到的絕大多數家庭,女方是怎樣處理男方賭博的呢。大多人都不會第一時間離婚,因為在上一輩人的價值觀裡頭,賭博根本算不來多大的事,為了這麼這一件事離婚,有毛病啊?

那麼女方怎麼處理這件事呢,大致一哭二鬧,但哭過鬧過以後還傻乎乎的替丈夫還債。

這種行為就像是男的出去偷吃搞大了小三的肚子,你沒有打斷男方的腿,而是溫馨的牽著小三的手陪她去做產檢一樣好笑。

當然我並不是鼓舞你在發現配偶賭博時立馬選擇離婚,我只是希望你們能明白賭博的危害不遜於毒癮,所以在第一次發現之後你就應該採取強硬的手段,讓他明白事態的嚴重性,必要時可以暫時封鎖他的經濟,切記要拉上他父母站在統一戰線,誰都不許借他錢去賭博,誰也別替他還錢,憑自己本事輸的錢就憑自己的本事自己還。

如果男方不知悔改,那就及時止損,立馬離婚。你都對我們婚姻不負責任了,我為什麼還要守著這段殘缺的關係?

最後,我很吃驚為啥人們會有這樣的慣性思維:覺得只有男人會負債,女的就沒有負債的能力了?這是在蔑視我們女人買買買的能力啊!當然這只是玩笑話,我真正想說的是,這個時代,創業的女性也在不斷增加,賭桌上也並不是沒有女賭徒。所以就負債概率上其實男女都有,所以離婚後並不是只有女方幫男的還錢這一種模式,也可能男的幫女的還錢啊?

末了,我更吃驚的是,為什麼當你的伴侶遇到財政危機的時候,你們第一反應不是共同面對,而是選擇離婚來自我保全?別忘了結婚那天,你們念過這樣的誓詞:不管是貧窮還是富有,不管是健康還是疾病,我都愛你、尊重你,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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