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藍絲」談七警案的矛盾性和侷限性,還有諷刺性
無論是案發當時、受到媒體報導的期間,甚至是法庭就該案已作出裁判的以後。網路上有不少的藍絲群眾還在堅持七警打示威者是打得對的,而法庭的裁決會影響警隊士氣、警隊一直在忠誠服務市民云云。持這樣說法的,還有些建制派人士。
在建制派和泛民主派雙方都聲稱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和基礎的當下,或許這能折射出一個問題:法治到底為誰所用?法治所維護的是什麼人的利益?
如果抽空政治脈絡的話,警察把身無武器的示威者抬到暗處、對其進行毆打。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自當不被允許。藍絲群眾的言論,就是說,認為七警這樣做,是公道的、合乎公義的,而在他們眼裡的黃絲示威者,更是「抵打」的。
這又是另一個問題──在每個政治勢力都在搶奪「民主」、「法治」、「公義」等字詞(或「理念」、價值)的話語權的現在,到底公義又是何物?
藍絲群眾似乎從來沒想到過一個問題。或許是他們想到了,只是覺得這個問題不會發生:既然我們都知道警察和法庭都是國家機器的一部份,如果七警案的受害者是藍絲群眾,他們還會作出這樣的言論嗎?
在世界政局激烈動盪、泛民勢力(包括其所孕育出來的本土派勢力)幾乎捲席了一整個世代的年輕人的情況下,上述情況在現在可能不會發生,但以後呢?難保。
在我所認識的中年、青年警務人員裡面,他們以前對社會運動人士或有不滿,但卻不是因為出於政治的對立,而是覺得搞社運的人,做戲太深、要求無理,為了上報就把事情搞大,引發衝突。最多也只是會覺得社運佔中等運動,是在搞亂香港。
如果有一天有泛民上檯,現在主要的社會運動組織會何去何從?而若他們離開了這個舞台,或降低衝擊抗爭的力量、或用另一個方式去推動政府影響政策,這個舞台的版圖,會出現什麼樣的變化?若有空缺,會由誰來填補?
在網路上不時會見到會有黃絲指說藍絲是五毛。這樣的說法,當然是惡劣的,也反映了當中部份人的質素。我相信網路上出現的藍絲,確實大部份都是生活在香港的人。
但當藍絲是網路上支持建制派、支持政府、支持警隊的最大的力量的時候──我們當然也不能「一竹篙揇沉一船人」──,藍絲最普遍的言論,就是泛民搞亂香港;對七警案的言論,在上面已有提及。
建制派不講社會理想,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既是如此,被視作為支持建制派的力量的藍絲帶,只能日夜強調泛民搞亂香港,自然也是合理。
但當七警案發生、判決出來以後,不只是藍絲帶,就連建制中人,都只能透過轉移視線、支持法治(?)等手段,為七警的罪行開脫。
泛民愚民,建制愚民。不過建制派在至少近二、三十年裡面,不再講社會理想,將與之相關的話語權拱手送給泛民主派。如此說來,說建制派是加速香港政治版圖產生變化的最大推動者,應也絕不為過。
狗急也會跳牆。
至今還有人為「七警」辯護,聲稱假如警察不能執法,那麼香港怎能還有法治。
但問題是,提這些論據的人,應當指出,七警將該名示威者抬至暗角毆打,到底是那門子的「執法」?換一個講法,要用執法角度去維護或建構七警暗角打人的正當性,就要說明七警這樣做,如何能夠達至「執法」的效果。
看到有些建制派或傾向建制派人士提及,在美國,如果發生曾健超、或佔中這樣的事情,示威者很有可能早就被襲,甚至是被擊斃。這類型的案件在美國確可謂屢見不鮮,單是2016年的頭七個月,就有至少五百人死於警員槍下,當中最少有10%是身無利器的民眾。
這當然確揭露出許多的問題。包括美國並不像某些港台人士所想像般,是散佈民主自由、充滿人權大愛的天堂。
但問題是,我們知道美國警察「過度執法」是非常有問題的,也常常也有民眾無辜送命。
那麼,藍絲提這樣的論調,就是想提及在美國,警員「執法過當」是常見的事,七警案若與美國警察相比,是小菜一碟。若然這樣,我不禁就很好奇,到底藍絲們是想要證明七警也有錯,但沒有美國警察那樣的錯;還是香港警察和美國警察一樣,都是在執法。如果是後者的話,就出現了很諷刺的地方:他們在支持香港警察的同時,會不會在某一方面,也為美國警察的暴行尋求著正當性?這似乎又與部份網上藍絲常提及的論調相違背?
曾健超的行為極具挑釁性,這是無可否認的。受襲之後,在鏡頭前能侃侃而談;案結之後,又能在訪問中說道:「公民社會對抗警暴的一個小勝。」我這樣說,並沒有否定七警有襲擊曾的事實。但曾健超最後是贏了。
抽空政治脈絡去說,我們可以想像,如果有人在街上拍攝到一名成年男子向一批人作出挑釁,向他們撥尿液,然後又拍到該名男子因之而被對方施襲。網路上的輿論,恐怕是大多數人皆會對挑釁奢被打一事拍手稱快。
但是,這件案,正正是雙方都不是路人。正正是因為不能抽空政治脈絡去看。
還有個笑話:前面提及過藍絲引用美國警暴的實例用以建構七警打人的正當性;而泛民主派現在也不提國際標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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