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一笑事件:你們是想幫助他人,還是想抒發自己?
文/楊時暘
等待翻轉,幾乎是所有朋友圈爆款傳播鏈條中最令人期待的一幕。事實證明,「羅一笑事件」也終於沒能逃出這個窠臼。
早有公關業內人士總結:無聊、同情、愛國、佔便宜,這幾種心理訴求基本上可以囊括社交媒介爆款轉發文章中的所有情緒。相較於填補無聊、炫耀愛國、顯露雞賊的貪圖便宜,「同情心」是其中的最大公約數,它最不容易引發價值觀衝突,也最容易對那些拒絕轉發和發出質疑之聲的人們貼上冷漠的標籤,以迅速佔領道德高地。而在同情心之中,對於孩子的同情一旦被當做武器,則更加老少通吃、天下無敵。
《羅一笑,你給我站住》這篇文章的標題平實、無厘頭,還摻雜著一點點戲謔和家常化的幽默,理論上來講,這種沒有明星八卦,並不關乎個人利益,又沒有什麼聳動性的標題,如果沒有背後推手的推波助瀾,它不可能引發如此狂暴的刷屏狂潮。
在一個興趣如此碎片化,社交早已圈層化,關注度被高度稀釋的互聯網世界中,任何刷屏的內容都值得被警惕。這是一種互聯網世界的新常識。但是,警惕太容易被情緒衝垮。更何況,它的內容還關乎一個身患絕症的無辜女孩,和一個求助無門的絕望父親。所以每個轉發者都瞬間代入了自己。
我們一邊嘲諷和無奈於長輩朋友圈泛濫的低智商謠言,一邊自己動情又忘我地轉發這些中產階層的、明顯處於灰色地帶的消息。
從目前的結果來看,這篇文章的造勢、轉發是典型的經過編排和人群篩選的、具備精準打擊力度的營銷結果。
它的幾個關鍵詞和關鍵情緒頗堪玩味。
首先是孩子。在很多人事後攪拌著尷尬和倔強的回應中,他們願意這樣說,「只要是涉及孩子的,我一般都會轉發。」他們有一種「寧可錯轉一千,也不放過一條」的心態。只要涉及有關孩子的傷病、走失、虐待、貧困等等新聞,這些人就會放棄對於背後真相的探尋,瞬間化身慈母和聖母的結合體,配以動情的評語轉發那些錯漏百出的內容。某種程度上說,他們並不在乎那件事的真假,有無背後利益相關方的推動,他們只在意自己尋找到了一個可以表演善良的介質。即便「羅一笑事件」已經反轉至此,那些人依然咬定,「無論如何,孩子患有絕症的事情是屬實的。」這一點足以構成了無法抵抗的轉發誘惑。對於那些自己也為人父母,或者終將認為父母的大多數人來說,為一個生病的孩子動一動拇指,是成本最低的表演善良的辦法,他們由此達成了一種自己朋友圈裡的內部認同。完成一樁抒情永遠比探究事實真相來得容易得多,更何況,後者還通常需要背負冷漠的罵名。
基於這樣的公眾心理,眾多此類事件並沒有喚起足夠的警醒。因為即便最終證明有嚴重的瑕疵存在,但仍然也算引起了關注。他們不會低頭認錯。這種自我安慰和對於事實真相的不在乎,其實暗中鼓勵著欺詐的再度發生。這種氛圍讓那些利用孩子苦情的營銷者可以肆無忌憚地一次次變換形態地完成自己的營銷訴求。其實,這傷害巨大,它傷害的是普遍的對於機制的信任,是互聯網世界中「狼來了」的變種。總有一天,人們出於避險需求,而刻意冷漠,那些真正需要被救助的人們就會喪失機會。
第二,在孩子這個關鍵詞之外,還有悲情和獨立的情緒。
在此之前,更多的求助者只需要販賣悲情就夠了,但是現在,互聯網求助市場上的競爭日益激烈,所以,需要有一些嶄新的花樣才能脫穎而出。這一次,羅爾採取了一種在悲情的主調之中植入獨立和尊嚴的嶄新姿態。「不是募捐,而是賣文。」你看,這樣一來,事情就被完美地轉化了——從單純的乞討變成了有尊嚴地工作,一個文人在面臨人生重大變故的當口,既沒有放棄尊嚴又表達出了適度的絕望。這種復調式的闡述方式,重新定義了一個求助者的形象,這遠比那些單純的比慘和討要錢財,更惹人憐愛。
這一切關鍵的情緒註定毫無懸念地激發起了人們自我聖母化的人格想像,聖母和聖父們聚集在一起互相鼓勵,比賽著轉發,以便感受到了一種數字世界中的溫暖感。
如果說,孩子的病、家庭經濟的窘況等等一切都是真實的,只是他們不懂得如何獲得大眾的幫助,而幕後推手只起到聯結作用,那麼或許還無可厚非,但問題在於,事情翻轉之後,人們發現,羅爾的家庭並非自己描述的那樣,在經濟上難以為繼。
在醫療費大部分可以報銷等等情況被爆出之後,羅爾在深圳和東莞擁有三套住房的情況也開始備受關注。當媒體向羅爾求證房產情況時,他在電話里顧左右而言他地說,「房產證還沒下來,還差個證。」好了,至此,事情已經演變成更糟糕的狀況——基本事實層面的扭曲。這形成了另一層道德追問:當自己擁有高昂資產的時候,販賣悲情求得募捐,這是否是道德的?甚至還需要再向前追問一步,這是否涉及欺詐?即便有兩套房子不能現在交易,他仍有可供交易的資產,這是事實。說到底,羅爾所做的其實是想在不改變任何自己生活質量的前提下,通過他人的募捐完成為自己孩子治療絕症的目的。
乞討、尋求募捐和幫助都是被允許且合法的,但問題在於,你陳述的理由是符合事實的還是有意編造的。如果是後者,那就不只是口水之爭而是涉及法律代價了。現在,事情張揚至此,羅爾出面說,「如果有人覺得受到了欺騙,我可以把錢退給他們。」如果一切欺詐都以退還錢款就能相安無事的話,那還要法律幹什麼呢?致命的是,一些人不覺得自己受到欺騙,或者硬撐著拒不承認自己受到了愚弄。更有些人覺得,即便有部分不實,也完全可以理解,那畢竟是一個父親的無奈之舉。
「羅一笑事件」刷屏之初,就透露著過於強烈的營銷策劃色彩。它太不符合常識。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講,女兒患有如此急迫需要治療的疾病,早就在忙亂地變賣財產謀求更好的醫治,哪還有時間撰寫文章,編排結構,調節情緒,一篇篇推送呢?更何況還有一個莫名其妙的P2P機構,以轉發量為條件給予捐助,難道說父親在自己女兒身患絕症的情況下,還接受了一家互聯網公司的KPI考核嗎?這到底是疼愛女兒還是在消費女兒呢?想想,實在有點過於殘忍了。女孩還小,但願,她不會知道這一切混亂。
互聯網的交互性降低了很多事情的邊界,比如表達同情,比如表演善良。人們施於善意的前提是搞清楚那件事的真相,不然,那並不是真的幫助他人,而只是在抒發自己。
(本文首發騰訊娛樂觀專欄)
推薦閱讀:
※羅一笑父親:沒有騙捐,只是想多賺點錢
※到底要不要痛打落水狗?
※羅一笑小朋友,等你病好了,千萬不要做像你爸爸一樣的人!
※羅爾事件和楊永信事件有沒有共同點?
TAG:罗一笑给我站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