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內真人秀到張藝興,從張藝興到韓國娛樂圈(下)

首先說聲抱歉,文章題目後半部分應該是從張藝興到EXO,韓國娛樂圈的題目有點太大了,我實在沒精力從EXO鋪到韓國娛樂圈。所以這篇主要是譴責了三跑,然後寫了一點我對EXO的看法。

話嘮如我終於要寫下了,感謝之前各位評論的指正,有些我覺得槽點滿滿就無視掉了,也確實有些讓我了解到之前沒有關注的東西。遲遲沒有動筆的原因一個是最近非常忙,另一個是因為不喜歡三跑,總是不願意花費精力來寫他們。

這次藝興發專輯,毫不意外地知乎就有人提問比較鹿晗與藝興的專輯,雖然我不懂在這種只有粉絲關注的問題下比較有什麼意義,事實上以國內目前的音樂環境,這些人發的專輯or單曲傳播度基本僅限於粉絲群體,而很難主動吸引路人去聽。所以這實際上是粉絲與粉絲的比較,而非音樂上的比較,雖然後者意義也不大。但應當面對的是,只要這四個人還有一個人存在於國內娛樂圈的一線,比較綁定問題就會一直存在,哪怕若干年後四個人都已盡釋前嫌回歸平淡生活了(雖然以藝興的目標這看來不太可能),可能都依然會有「若青春有張不老的臉——曾經叱吒中韓娛樂風雲的天朝四子而今都在哪」的標題新聞稿,然後免不了一番懷舊感慨。雖然這可能是二十年後。並且,可以想見的是,以後EXO什麼十周年啊,或者一些特殊的時刻,可能都免不了提到吳亦凡鹿晗黃子韜這三個人,韓庚前一陣不是還說給SUPERJUNIOR打電話了然後被打臉了么,他們要走的每一步都有前輩試過呢。這個道理就和陳赫但凡有點什麼事許婧就要上熱搜一個道理,只不過可能背後操作的人不同罷了。「不放過每一點熱度」——國內小生如是說。

夏天給朋友推薦了極限挑戰後,我見證了從不關注小鮮肉的他現在特別討厭吳鹿黃三位。。。。。這結局讓我哭笑不得,雖然我也認為背信棄義是走不遠的,但娛樂圈大環境如此我只能跟他說別太孩子氣,短時間內這三個人都還會待在一線。畢竟陳赫文章還活在跑男里不是么,這兩位還是當初出軌後人人喊打被群嘲的尚且如此,攤手。我先說這三位的現在,而後再說三人的違約問題。

本文的基本立場:

1、評價標準:有無實力,外貌身材氣質如何(標準彈性),表現出來的為人處世的方式情商如何,有無涉及到原則性的醜聞有一條不合格即為不合格。

2、吳亦凡、鹿晗兩個人的行為是「違約」而非「解約」,你問我為啥?法院說原來的合同是有效的沒問題的啊。那你原來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自己就跑到外面去簽別的公司賺錢了,沒讓你賠錢就不錯了。至於黃子韜,我等法院結果。

3、不需提及別人的「解約問題」,只需就事論事,畢竟娛樂圈內的合約問題是非常個人化的。任何兩個人的合約都問題都不具有比較性。

4、 耿直並不等於「口無遮攔」,給別人造成了傷害而以「他只是耿直、真性情」來開脫,是站不住腳的。

5、努力不是擋箭牌。雨中表演也好,生病錄節目也好,風沙泥塵中滾來滾去也好,都是他應該做的,可以作為敬業表揚,但不必誇大。而如果演技不好,也不能用「他已經很努力了」來開脫。

吳亦凡,如今看來應該是個男版景甜,但顯然私生活上沒有後者潔身自好。男版景甜是什麼意思呢:我雖然沒有演技,但我就喜歡演戲,並且我有一堆別人羨慕嫉妒恨也要不來的好資源。吳亦凡跑回國時是挺熱鬧的,但我當時都不知道EXO是誰,自然也沒多關注,倒是對他發的微博「螳臂當車,我還安好」印象蠻深,實話講,這句話充分贏得了不了解孰是孰非路人的同情,譬如當年的我,以及約炮門事件前大部分吃瓜群眾。所以第一次認識吳亦凡是因為徐靜蕾的那個電影(我當年竟然還為吳亦凡出過電影票,唉),和朋友看完後兩個人打著哈欠出來,表示不懂這麼簡單一個故事為什麼磨嘰這麼久,以及吳亦凡的演技還是差點。我一直非常不贊同那種「他是個新人,這樣已經很出色了,以後會進步」的邏輯。新人有能承擔起主角的演技自然OK,但如果你沒有演技就別挑大樑演主角,去學習、去從簡單的角色演起啊,我看一部戲還需要事先了解一下哪個是新人然後到你愛豆出場時切換成省電模式嗎?那你愛豆拿的片酬能切換成新手模式嗎?吳亦凡最近也出新歌了,評價如何知乎已經有很多答案,在我看來目前吳亦凡並不具有演技和唱功兩種東西,不僅沒有天賦,也感受不到努力。一個練習了四年而後作為韓國頂級愛豆組合成員出道的人,唱歌竟然能如此難聽,也算是活久見,試問SM公司里哪個男愛豆比他唱跳功底還差?去年微博之夜他唱了BADGIRL身邊有人表示他竟然唱歌這麼難聽?連帶著更覺得EXO是一個賣臉的組合,在這點上我覺得EXO挺冤枉的。順帶說一句,微博之夜吳亦凡作為微博之KING票都是刷的這事還需要辯駁么?最開始一直是王凱第一,吳亦凡方也說了不去微博之夜,後來說去了之後,票飛速上漲,一秒鐘幾萬幾十萬的票直線飆升,當年的數據曲線感興趣的都可以去網上找找。

至於吳亦凡的顏值這個仁者見仁吧,作為一個愛豆的臉是合格的,身材也的確可以走時尚路線,但是氣質這個東西是沒有的。應當承認SM對於愛豆的包裝是領先的,雖然我很討厭他們的眼妝。但吳亦凡自從回國脫去Kris這個外衣後,整個人開始變得油膩很多,印象里今年春天有個上海電視節?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搜一下當時的紅毯造型,印象里是兩套,與營銷號一溜吹帥的風向相反,好友圈裡全是吐槽。那時《致青春2》還沒有上映,約炮門尚未事發,他還沒有被眾嘲,還是活在眾星捧月里的那個意氣風發的小生,而很多人已經覺得他油膩了,怕只是相由心生吧。據說和周星馳合作的那個什麼西遊系列電影快要上了?你看,這資源就是硬嘛,然而營銷號又無恥的吹「史上最帥唐僧」了,是不是最帥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約炮門後看著他那張臉我是不會感受到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了。

吳亦凡約炮騙炮這個事情為什麼引起了全民眾嘲?因為團隊的公關太無恥了,他們拿出當年一跑了之的態度企圖這次一炮了之。一個一直賣著「潔身自好、單純得拍吻戲會害羞、喜歡天使一樣的女孩」人設的愛豆,並且因為大量未成年小女生喜歡他因而自然承擔著引導責任的藝人,事發後不僅不承認錯誤道歉,反而開始買通各方人士宣稱「睡粉是福利」,乃至把自己美化成「約炮無罪,引領性解放」的鬥士,無恥程度令我等吃瓜群眾目瞪口呆。當年你跑的時候可以黑隊友讓他們背鍋,可以買水軍洗腦不知情的群眾認為公司壓榨打壓你進而同情你,導致無辜的人承擔了輿論壓力,可這次能讓誰背鍋呢?前隊友紛紛跟你上了熱搜,炮王關鍵詞都帶上了前隊友,然後呢?最後沒辦法了,發了句「我是凡人」就不了了之了。吳亦凡先生,請問您從始至終覺得自己做錯了嗎?您有正式道歉過嗎?

因而討厭吳亦凡理由有三:1、缺乏團隊精神,背信棄義,唯利是圖。2、沒有演技卻因為資本運作佔用很多資源,這是對其他有實力的演員的不公,也不利於電影電視劇行業的健康發展。3、團隊公關極其無恥,吃相難看。

鹿晗,應當承認鹿晗現在在國內的人氣和好感都是有的,回國後作為一個愛豆形象管理也是合格的,拍《擇天記》就能幾個月窩在橫店不出幺蛾子,確實沉得住氣。身邊人對他的評價多是因為長相而兩極分化,有覺得特別好看的也有覺得太陰柔的。可以說他在我心中的黑點基本就是「違約問題」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團隊無恥的捆綁營銷。至於演技吧,看過《我是證人》這部把楊冪鹿晗兩個人的演技都吹上天的電影,然而台詞基本功不過關,表演也用力過猛,這還是在角色複雜度不高,並且性格與本人有一定程度重合的情況下尚且如此,若再加上他長相導致的角色受限,則距離「值得信任的演員」還有相當大的空間。一個覺得鹿晗長的還不錯的朋友看過《盜墓筆記》,跟我深刻地吐槽了劇情以及兩位主演的演技。至於唱功吧,取決於比較的參考系。若是和國內一眾小生比,應該還是前排的,畢竟我竟然一時半會想不起國內除了他和張藝興以外的唱跳小生……或許tfboys算?但要是和他曾經的那些前隊友比,自然是被落下一截了。

至於他的違約,表面上看是處理最得當的那個,實際上綿里藏針,給其他的人造成的傷害是致命的。這種人作為朋友才是可怕,張藝興被他坑的多慘不用多說了吧,前一陣那個什麼雜誌的採訪來著,說的那一番關於朋友的話怕也是跟他有關吧。我曾在另外一個問題下回答過鹿晗和張藝興的關係:

「可能是琅琊榜里的蕭景睿和梅長蘇吧

我赤誠待你 不遺餘力支持你 而你只是想借用我的力量

當你終於達成目的 我不僅是你捨棄的那個 還要在你設的局裡挨一刀

於是看清楚了 我問心無愧 沒什麼可後悔的 只不過從今後能避一丈 絕不少一寸 」

然後是黃子韜,大概是努力不夠情商又低的典型吧。雖然最近因為《真正男子漢》的表現,以及之前全網黑以及灣灣大戰中的表情包賺到了路人的同情分而開始有洗白跡象,我依然非常不喜歡他。然而同梅格妮蘆葦相比,他的粉絲竟然更可愛一些。首先,他的歌,嗯,可以再繼續觀察觀察,以及我雖然不喜歡梁歡,但還是相信他撕假唱這件事的。所以開演唱會放CD…..恕我跟不上時代的潮流。至於演戲吧,他這個長相比鹿晗的戲路更窄,至於演技等有作品再說吧。黃子韜最大的問題在於情商,別跟我說wuli韜韜只是「耿直」,其實很可愛,你身邊要是有這樣的人基本你就去北美吐槽君那投稿了。尤其當你是一個組合中的藝人,你的一言一行都會對組合、成員及公司帶來很大影響,說EXO在國內的負面輿論有一半都是他造成的都不為過。在我認識藝興前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對EXO的印象都是:媽呀黃子韜這個人竟然在EXO里這麼火那其他人得啥樣啊,不得比他還丑……然而當我認清楚EXO其他成員後,我無語凝噎……別跟我說都是營銷號黑他,同樣是面對私生,為什麼鹿晗的處理被營銷號一炒就好評,他的處理就被黑?新浪娛樂這麼多年來也算閱人無數了,能公開懟「H姓小鮮肉」還是第一次吧,你說黃子韜沒錯?至於抹黑藝興你說不是他責任?是,他爸是沒指名道姓的,但在公眾媒體上話都說到那個程度了,非要咬文嚼字得說沒指責張藝興就有點可笑了。黃子韜身為公眾人物,絲毫沒有謹言慎行的自覺,絲毫不考慮自己的話是否會給別人造成傷害,而你們粉絲說這叫可愛?指責別人退隊而後自己做了相同的事,你可以說今時不同往日只是當時的心是真的,但總沒有了「守信、擔當」吧。《真正男子漢》里他的確很有話題性,或許也讓很多人對他的「耿直」產生了好感,然而我看到的卻是他缺乏自我管理,空話講得厲害,這樣的人說所謂的「C-POP」引領者還是算了吧。

然後說一下三個人的「違約」問題,在我心裡,因為這件事對他們三個人產生了非常非常深的厭惡,不誇張的說,他們三個是踩著無辜的人的血和淚走到今天的鎂光燈下,而大部分人卻看不到或意識不到他們曾經給別人造成的傷害,這一點讓我對EXO抱有莫大的同情和愧疚。並且我也非常抱歉在吳亦凡、鹿晗解約時,並沒有覺得他們做的有什麼不對,而我也相信,大部分不了解韓娛的人至今依然如此。

想要解釋這一點,需要介紹一下EXO的背景。EXO的企劃,最早可以追溯到2006年,組合的設定是一個外星球入駐到地球的雙生子,一個落在韓國即K隊,一個落在中國即M隊,兩個組合可以單獨各自活動,而當兩個隊合在一起時,可以作為十二個人的大隊融為一體活動,如WOLFGROWL,也可以作為兩個孿生子進行鏡面對稱的活動,如MAMA。這設定簡直酷炫完美到沒朋友有沒有,是一般人類想出來的企劃嗎?恕我孤陋寡聞,此前從沒聽過有這樣的組合;而以現在失敗的經驗來看,此後可能也沒有公司有魄力這樣做了。這個組合的精妙之處在於,一方面是在super junior這種大隊成功模式的基礎上,再一次推出大隊嘗甜頭,另一方面,則是沒有放棄類似東方神起、閃閃這種5-6人小組合的模式,同時兼顧了中韓市場,並且只要有一隊成功,就可能帶動另外一隊。這種形式完美實現了李秀滿大叔「不知道大家喜歡什麼就都準備了」的人生格言,可以想見,這種組合在SM的公司背景下橫空出世,就奔著韓流最高峰去的。哪怕在這個企劃已經被打破、很多想法或擱淺或打亂的今天,依然能感受到當初勾畫的野心、格局與遠見,所以我同意「EXO如果今天還是十二個人絕對不止今天這個成就」,但這不是說「如果吳亦凡、鹿晗、黃子韜還在EXOEXO絕對不止今天這個成就」。

可以說,EXO的十二個人只是執行這套企劃的人,甚至很多情況下他們對自己專輯概念的企劃都不是很清楚。把三跑換成另外三個,只要臉說的過去(SM公司真的沒有太差的臉),效果不會有什麼差別。一方面我覺得SM很理解中國人看臉的特點了,吳亦凡鹿晗兩個人的確是可以讓很多小妹妹看一眼就喜歡的類型,黃子韜的武術也確實願意讓人多一分關注。但另一方面SM不了解中國娛樂圈的環境,對中國人的了解也有些單純了。或許他們把韓庚出走的原因更多歸於合同的不公,而單純的以為當合同公允合法後就能留住中國人,卻低估了中國娛樂圈的誘惑,高估了吳、鹿、黃三位對誘惑的抵抗力。據說有粉絲在他們出道初期就預言了三位的出走,但我認為並不能推出「SM公司工作人員也能意識到他們會出走」的結論,從最近的頒獎典禮以及一些事情來看,秀滿叔雖是個優秀的商人,卻也在很多方面非常「單純「」,從2年前吳亦凡違約最早是由新浪娛樂爆出來的而SM第一次回應是否認就可見一斑,然而2年後的今天它依然不會買獎買熱搜讓我覺得它沒什麼進步。

這種鏡面對稱可分可合的設定十分吸睛,但最大的風險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只要少了一個人,這個設定就玩完了。而以韓國愛豆組合的不穩定性來看(譬如09女團到今天沒有一個完整的),策劃者不是沒考慮過有人退隊的問題的——只不過沒想到會那麼早罷了,並且在高收益下也選擇了高風險。那麼我為什麼非常討厭吳、鹿、黃三位呢?首先,他們違約的套路統一都是賣慘:被打壓被排擠想家想爸媽受傷不給治。在吳亦凡演技被眾嘲的今天,我們都能理解SM為什麼不放吳亦凡出來演戲了吧?說白了我一個公司就是賺錢的,不可能跟錢過不去,也費不著幾百個藝人里去打壓你。至於身體不好這個事,你那幫隊友也都各自一身傷怎麼沒跑呢?他們回國後一溜賣慘,然而最慘的是誰呢?當初心血付之一炬的企劃人員以及什麼都沒做錯卻要背鍋「排擠」的隊友們。怎麼人韓國人就不是人啊,就你爸媽心疼你,人家爸媽就不心疼自家孩子了?因為你的跑路,就要一邊承受輿論壓力,一邊不眠不休的準備舞台?因為你的跑路,就差點被公司雪藏,多年努力的夢想就這麼被敲碎?因為你的跑路,就被無辜反咬一口成為排擠隊友的人,當年的付出都餵了狗?兩個明明更適合韓國的年輕人,因為顧全大局跑到中國,因為你們的跑路白白費了兩年時光,對於二十歲出頭的韓國愛豆來說,兩年的時光很重要了吧。都是二十多歲的大小夥子了,哪怕你違約後光明正大的說一句:「在韓國出道就為了有個跳板,國內壓力小人氣高掙得多,我就是吃不了苦就是想賺錢,所以就回來了。」我都佩服你,真的。第二,回國後利用自己的中國人優勢,無恥的買輿論熱搜,誤導大眾,絲毫不念及往日情誼,二十多歲大小夥子給隊友玩攻心計。我相信吳亦凡走時,黃子韜發的那些話是真心的,但卻做得很蠢,無意中為吳亦凡分擔了很多輿論壓力。至於鹿晗跑時張藝興主動出來頂鍋,哎誰沒眼瞎交過「你為他兩肋插刀他卻插你兩刀」的「朋友」呢。第三,明明自己是過錯方,卻無恥的像牛虻一樣不放過每一個吸前隊友血的機會。既然你們已經跑路了放棄了EXO,能不能別總有意無意扯人家了,吳亦凡約炮事發前隊友集體上熱搜,還都帶著「炮王」的關鍵詞;鹿晗在頒獎禮給EXO的VCR鼓掌都要出個通稿「不忘初心」,拜託真正不忘初心的人正在被你的粉絲罵父母呢,而且鼓掌這個事怎麼就能扯出來那麼多呢,這難道不是任何一個人都應該有的基本的禮貌嗎?第四,不誇張的說,影響了很多在SM公司的中國練習生的未來,誇張的說,影響了中國人在韓國的風評。是,雖然我們和泡菜人民互相看不上,可是那也不代表你們帶來的壞影響就是無所謂的事啊。

跑路的三個人哪個更可惡?在我看來做的都是一樣的事,沒有誰比誰更高貴,只有誰比誰更卑劣。鹿晗粉絲可以指責吳亦凡演唱會前臨時跑路造成了相當大的壓力,可反過來鹿晗雖然看上去處理方式好一些,但作為M隊的ACE,公司當年給你多少資源C位大家都是看得見的,結果你用此賺來的人氣轉眼成為了同伴的競爭對手,對他們的傷害比吳亦凡的就小嗎?真要說可能還是黃子韜造成對的傷害更小呢,雖然回國後一樣營銷通告熱搜潑髒水樣樣不落。

我一個圍觀八卦的吃瓜路,都知道韓國娛樂圈不好混,愛豆這個職業苦,地位不高,你們練習生做了幾年不知道行內規矩?混出人氣了就開始說合同不公平申請無效了,簽的時候幹嘛呢?把組合當跳板的心思不要太明顯,以為學前輩能落個自由身呢,結果呢,被法院打臉了。所以就單憑這一件事,我都佩服張藝興,重情義,守信用,人品無虧,真男人。

我把EXO人認全也不過幾個月的事,為什麼在這件事上感慨這麼大呢?一個是因為遺憾,為當年EXO背後那百十個人的心血遺憾。東方神起、SUPER JUNIOR的變動你都可以歸結於公司,歸結於合同不公而找到一個客觀落點,但EXO呢?完全只是因為這三個人抵制不住誘惑圖名圖利,企劃者該是有多不甘心。另外一個原因,是我聽到了他們曾經唱過的歌。雖然主打曲都是追姑娘,從少年風追到了夜店風,從狼追成了怪物,還是在追姑娘,但其他歌曲反而難得的表達了那些少年心中曾有的夢(只看了中文歌詞,但貌似韓文中文歌的意思差不太多)。

EXO所有歌里,主打的舞蹈都非常好看,尤其對於我這麼粗淺的觀眾來說,舞蹈走位動作越複雜越風騷越眼花繚亂我就越覺得好看。但如果拋開舞蹈只聽歌,我最喜歡《黃金國》,曲風本身就比較大氣,歌詞更是讓我印象深刻:

為了要到達我要去的地方,卻不怕很遙遠,又艱難的旅途,甚至還無法完全確定,無法預知未來也要衝。

緊跟著眼前展開的一道光線,走向誰都為之的那個明天,這一步很久以後,變傳說。

雖然某天我們會在暴風裡頭,只要一起,就不必害怕。

在遠處哪怕大的風沙浪波,又滔滔滾向我,這是我的命運那就ELdorado

站在相同天空,相同名字我們是一體的,也彼此相信。」

是,哪怕這些歌詞不是他們自己寫出來的,你很難說這些歌詞不是在表達他們的夢想,不是他們的情緒。

而他們的出道曲《MAMA》,現在聽起來更是讓人心生感慨,不知道三跑想起他們出道曲會不會覺得諷刺:「可不可以請告訴我,為什麼人會變得不一樣,那些聽說過的美麗日子是真的存在過嗎?早就忘了應該要更努力愛著他,早就忘了心卻包容他,自顧自的生活是否假裝繼續嗎?隱形在你的面具背後充滿許多的表情,到最後卻始終如一,真的更好嗎」。哪怕歌詞本身當初的意思並非如此,在發生這麼多事情後,每次聽到這首歌我卻都已經只能這樣想了。

最要說的,該是那首《EXO2014》了,藝興作曲,韓文版是由CHEN 燦烈作詞,中文版是藝興作詞,所以兩個版本的歌詞都摘一點,這是他們在受到背叛、猜疑後,在沒有做錯什麼卻要為別人承擔後果時,內心的聲音。

《約定》中文版:

黑暗裡我關上門安靜略帶無助,物是人非的舞台卻是遺憾倒影。

回頭看這一路,眼淚卻止不住,我把一切藏在心中。帶著我的夢,和你給予的愛,所有汗水揮灑在舞台。

韓文版:

不知從何時起,你即使笑也像哭,不能隨心所欲的愛我,我開始有點心疼你。

失約已經無法挽救,我知道無法讓人相信,但是我想永遠在你身邊呼吸著,像最初那樣幸福。

就算疲憊,就算傷心難過,我還會再次站上舞台,再次盡全力試試

是了,這個時候,他們想的更多的是對粉絲的抱歉,以及奉獻更好的舞台,比起跑路的那些唱著「要自由要理解」境界高的不是一點半點吧。

最後,說《彼得潘》吧,這也是一首二十年乃至更久後,聽起來會感慨頗多的歌。想起他們曾經在韓國歌謠界叱吒一時、收割大賞,想起他們曾經作為K-POP界最頂峰的存在讓人望塵莫及,想起他們歷經致命坎坷最後有遺憾也有輝煌得走在雲端,然後你聽到他們唱:「老去的日記在牆角被遺忘,翻開被灰塵覆蓋掉的過往。在那一夜,你還那麼耀眼,依然留在裡面。過去的畫面漸漸都醒過來,心跳也好像那天一樣澎湃,可惜時間卻不能隨心所欲的倒退。」那時,也是會抱著曾經買過的專輯及各式周邊流淚懷念吧。

其實本來不是想寫這些的,但是最近因為看了MMA頒獎禮的事,很多想法就變了, 也有點煽情,和我最開始擬出的「韓國愛豆工業帶來的國內小鮮肉的盛行,以及國內娛樂圈的低容忍性」的提綱大相徑庭。。。。哎有機會還是想把那個題目寫完。謝謝各位看到這裡。

PS tag原來只能帶三個?然後我就只好帶了文章里提及最多的EXO 吳亦凡 鹿晗三個tag了,有帶更多tag的方法嗎?

PPS 「這個問題已經過去很久了所以就不要說了吧」是怎樣的邏輯呢?我剛剛認識他們半年,這些事對我來說就是新的,他們會讓越來越多的人認識他們,發生過的事也總會被提起。當事人的原諒與否和我沒什麼關係,馬伊琍都原諒文章出軌了,你看群眾們原諒了嗎?第一你做錯了事就要承擔若干年後都被人拎出來翻舊賬的後果,第二,有些遺憾是時間抹不掉的,紅樓夢都過去幾百年了不是還被人念叨?麻煩粉絲們跳出你們的格局看看,比起你愛豆做錯,更讓人不能釋懷的是設定的圓滿被打破的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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