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代孕公司那幾個坑
中國客戶作為美國代孕公司市場增長最快的客戶群成為了兵家必爭之地,同時也成為了不少不那麼厚道商家的待宰肥羊。
個人在加州蠻大的一家代孕公司供職,在知乎上不時發文答疑。蒙知乎各位厚愛,個人公開與私下與對於代孕有有興趣的人士交換了不少意見。加上工作所見案例,決定在此整理一下一些市面上不常見的信息,只求遠渡重洋赴美求子的同胞能——一路少被坑。1. 美國代孕產業鏈:
你的美國代孕之旅會接觸到以下公司:IVF試管診所,代孕公司,生殖法律專門律師,基金託管公司,婦產科(OBGYN)醫院。少數的IVF試管診所有自己的專門代孕部門,你看到的絕大多數提供代孕服務的IVF診所都是介紹給代孕公司進行的。如果你先聯繫IVF診所,對方會給你推薦代孕公司。如果你先聯繫代孕公司,對方可以為你推薦IVF診所,律師,基金託管公司和婦產科醫院。如果你先聯繫律師,在先付出一定諮詢費用之後對方會推薦你代孕公司。個人建議你先聯繫代孕公司。因為整個代孕過程耗時12-14個月或者更久,試管診所的專註只在於胚胎移植;律師的專註只在於合同和父母權;而代孕公司要專註於整個過程的所有環節。想要有回頭客的代孕公司不希望產業鏈中任何公司出差錯。
2. 美國代孕公司提供的服務:
美國的代孕公司通常叫做代孕中介(surrogacy agency),提供的服務為中介服務。其最基本職能是物色代孕母人選並將其配對給求孕人。自然而然就誕生了兩種代孕中介,一種是純粹的介紹中介,只提供代孕母和准父母的匹配服務,之後一切事務撒手不管;另一種則提供一條龍服務,從前期諮詢到代孕母匹配和代孕期間的支持與監督,到每一筆資金的管理,一直到孩子在醫院出生回國都會一手包辦。
在聯繫代孕公司的時候要注意其提供的服務項目,有時候口頭承諾的程度是不夠的,一切要白紙黑字才有效力。3. 關於語言不通的問題:從2012-2013年起,由於中國求孕人的湧入及當地華人資源豐富,在南加比較有規模的試管診所和代孕公司都開始配備了中文翻譯,或者是說中文的員工並提供中文服務。目前存在少數幾家說中文的醫生開的試管診所,但是由於語言和文化的原因,目前為止還沒有純粹中國人開的代孕公司。也就是說,至少在南加,你可以自己直接聯繫試管診所和代孕公司,不用擔心語言不通問題。4. 關於公司歷史的氣球:在美國開代孕公司不需要特殊資質,也不需要註冊資本,門欄不高但是維持比較困難。因此每一個美國代孕公司都會對你說自己的歷史有多悠久,成功案例有多麼多。10年,15年,20年比比皆是。還有強大的號稱超過30年。演算法當然多種多樣,例如作為一個律師事務所只要20年前經手一個代孕案件,現在開一個代孕公司,這20年的代孕經驗就輕鬆入手。同樣也有些自強的女性在10年之前曾經申請成為代孕母,而其開的代孕公司則是開門就有「10年經驗」算起。
另有頭腦靈活的公司將經驗作加法計算,將全公司所有人的經驗相加的總和使用。例如公司一共十個人,開三年就有共「三十年經驗」了。目前美國歷史最久的專業代孕公司大概開門營業了20年左右,基本超過15年就算是老牌公司了。
5. 代孕母所居住州的坑:你已經知道了美國每個州法律不同,代孕法更是如此。你選擇了在代孕合同有效的加州,內華達或者伊利諾州的公司進行代孕並以為高枕無憂——卻不知代孕合同的有效性,也就是代孕寶寶的父母權是由包括合約簽署所在州,你的代孕母所居住州,孩子出生所在州等多個因素影響的!換句話說,如果你的代孕公司幫你選擇了一位居住在不承認代孕合同有效性的州,根據情況你可能會需要對自己的寶寶進行領養程序;出席當地法庭證明自己的撫養權;甚至可能失去孩子的撫養權。6. 不起眼的付款排期巨坑:一家代孕公司的排期(wait list)的規定是極為重要的! 但是很多求孕人對此了解不足,在此特地進行說明。特地虛擬兩家代孕公司比較。A 公司,先選擇可以確切合作的代孕母再付款。
B 公司,先付款才能加入排期並等待能夠合作的代孕母。你選擇了A公司,在幾個代孕母候選人中選擇了一位有眼緣和條件好的代孕母並決定合作,你支付了第一筆款項。一至兩個月在代孕母和卵子提供人的月經同步之後你們進行了新鮮胚胎移植。 過了9-10個月,你的孩子出生了。從付款開始耗時12個月。你選擇了B公司,付款進入了等候的排期。在N個月之後B公司表示有一位代孕母可以合作了。你對這位代孕母不是很滿意,B公司表示你不是唯一一位在排期內的求孕人,不滿意的話你可以進入下一輪的排期等待下一位代孕母。在另外N個月過去後B公司向你介紹了另外一位代孕母。儘管代孕母居住在內布拉斯加州,但是她要求的報酬是加州的一半!你迫不及待和這位代孕母簽署了合約。接下來一如與A公司的流程,經過了12個月你的孩子出生了! 但是根據內布拉斯加州的法律,孩子的出生證上不是你們夫婦的名字。為了得到監護權你們需要與代孕母進行孩子的領養手續。代孕母非常好人的沒有在此時乘機加價敲詐,但是你們夫婦必須根據內布拉斯加州領養法在內布拉斯加州住滿一個月不得離開。在領養手續結束後你們想要改動出生證上的父母名稱,此舉耗時六個月。在這六個月內孩子無法回國。你憤怒的想要告B公司但是B公司表示合約上清楚表明帶孩子回國這部分不是公司的責任。以上B公司是身邊生殖律師親手經手過的真實案例。所以個人非常反感先付款,後排期的做法,認為其會變相讓求孕人失去對代孕母的選擇權,輕者浪費時間,重者造成監護權的法律問題。在現今的加州,伊利諾州和內華達州,經過州政府立法規範後的代孕業的確是正在變得越來越可靠,而操作也越來越規範化。
但正如飯店的口味尚分三六九等,代孕公司之間也大有不同,各位大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合適的。避開上邊談到的幾個坑,一分錢一分貨的基本規則也還算是有效的。
——這次先寫到這裡。請原諒我用了一張標題黨的開頭圖片。個人寫這種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能讓本地的代孕這個不應該那麼神秘的行業在大洋彼岸越來越透明。也希望各位來到美國代孕求子的准家長們能夠盡量少操心,最後預祝各位能夠波瀾不驚地抱著自己的孩子回國,回家。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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