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在春光里耍場賴
突然發現的一篇舊的隨筆,寫於2016年春,被你看到則是在同一年的秋天。
——————————————————我是真的好喜歡春天啊。
沒開頭沒結尾的,最近一下子就倉庚喈喈,采蘩祁祁。好像上個星期我還在苦惱牛仔褲里塞秋褲實在是顯胖,這個星期就有把握在午後光腿穿半裙出門蹦躂了。每年迎接春天的那幾周都像一場期盼已久的初戀。
——————————————————春天配什麼都好,配少年少女最好。出場BGM就是「當你眯著眼睛帶著笑,當你喝可樂當你吵」這種的歡快調,白襯衫,大草坪,女孩晃動的馬尾在陽光下熠熠發光,男生手裡的籃球忽的砸中了她的頭,然後回眸、嗔怪、不知所措、心底開花,兩情相悅,一切都可以順其自然的發生,溫暖的空氣像是一個好事的旁觀者,慫恿著每個人心裡的小野獸。
我一直想,假如有一天我終於成人了,不走運的成了一個寫字樓里的小螺絲,活在四季如一的房間里,忙忙碌碌,慌慌張張,然後在一個午後推開便利店的門時突然發現今天陽光好得催人笑,是不是也會感到時空錯亂帶來的美妙,是不是還會相信,現在走過這條馬路,對面就能遇到良人,高大溫潤、慵懶有趣,笑起來會有小虎牙,喜悅時候會寵溺的摸摸你的頭。
—————————————————我始終覺得人的本意不是戰鬥,而是懶洋洋地打盹,最好能在世上抓一個不錯的人罩著你,然後成為一個自由自在的廢物,看書,喝茶,插花,扯犢子。而春天像是一切願望的擋箭牌。
前兩年流行殘酷青春系列,男女主角,女主角和她的三個閨蜜,動不動都要嗑藥、撕逼附帶打胎。我真是想不出是誰給青春加了個這樣子的頭銜,什麼時候不殘酷啊,二十多歲殘酷吧,三十多歲殘酷吧,四十多歲上有老下有小才殘酷呢,七老八十殘酷的都要割腕自殺了吧。不能因為見得少,心裡孱弱,就強行殘酷啊。就像有人給我的春天扣了一個黑色的帽子,兇巴巴的把她綁架了,我十分不樂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的春天?對。我的春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是一個本質上非常喪氣的人,能量值非常少,今天下雨都能抽走我的光。而春天就像是我們這種人的溫補良藥,冬天太乾冷,夏天太熱烈,兩者性格都太drama queen,非黑即白,要不就打架要不就喝酒,有點像那種今天喊「XX好帥是我老公」明天吵「看不出他素質這麼低下」的微博評論團。春天的風慢慢吹,空氣里都儘是新鮮的草味和泥土味,陽光明晃晃的照,無關緊要的態度,四處逛盪的感情,讓人緩慢地回血,一派沖淡平和的好氣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那個女孩子長大了,笑起來還是那麼溫柔。「你實在是沒有必要與他們任何一個人爭辯啊」,「緩不過來沒關係,再曬幾天好日頭一切陰霾都能過,這一年才開始呢,這一生還長著呢」。
真是太讓人迷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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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春天有件很好玩的事。我是學德語的,前兩天我媽媽問我一個德語單詞是什麼意思,我還沒來得及說,我爸就回了一句,是「春天好」。
有研究顯示人在春天犯精神病的概率會大許多,我至今將其解釋為,每到這個時節人就開始忍不住的要開始犯傻,腦迴路忍不住的清奇,冬天澀著不敢說的話被風一吹,都暈乎乎的交代出來了。
這麼青春又這麼溫潤,春天如果要人物化,一定是個精靈少女吧。
精靈少女如果要許願,會是什麼呢?大概是世界和平,你我一生都甜得毫無褶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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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好呀春天好,真想一頭栽進你軟綿綿的懷裡,跑跑跳跳,走走笑笑,耍一下賴,半醉半醒,夢裡都是好時光。
眾人皆說是你勾引我,殊不知是我自己跳進了你的美人計。
————————————————————————今日上海天氣晴,順祝秋安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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