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不要看刑法
睡覺之前,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不能夠吃叉燒飯,不能夠看馬克思概論,還有,不能看刑法。
人是會變的,也許今天喜歡吃菠蘿,明天就喜歡吃別的,或許今天覺得廚師沙拉不錯,最後發現,別的其實更對口味。
記得一開始對犯罪構成要件非常的抵觸,因為要理解開來對於我而言,非常的困難,總感覺,很沒有意思,的確,拋棄了案例還有電視上經常可以看到的類似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罪名,很多東西就變得乾巴巴的了。
到後來,便勉強看得入一些,張明楷說過:「學術道路上或許有橫生的荊棘,但也能偶遇到盛開的鮮花」,無論是刑法,還是生活,亦或是見過的案子,有些事,總能夠讓我暗暗一笑,然後說一句:
在刑法中,刑事案件如山般堆聳,每一個案件都有一個因為各種原因而施加傷害的人,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有一個被傷害的受害者,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想去聽聽他們的故事。
小時候我挺怕鬼的,也怕超人動畫里的怪獸,
現在也怕,只不過因為有別的更怕的東西,所以之前的恐懼,就顯得沒那麼恐懼。
記得有一次喝醉了,一個人跑到宿舍頂樓,在樓道口看到樓梯玻璃窗大大開著,旁邊放著一雙小孩子的鞋,彷彿如恐怖片一般驚悚,或許是酒壯慫人膽,也或許是本身有更多的顧忌,我反倒恐懼著其他。
「將邪惡的產生歸結於超自然的因素是沒有必要的,人類自身就足以實施每一種惡行。」
犯罪現場中的某些線索根據它們自己本身的性質,是不容易收集起來檢測的。一個人又怎麼能收集起愛情、憤怒、憎恨和害怕?
The irrationality of a thing is not an argument against it』s existence,rather,a condition of it.——Nietzsche
可以製造出各種各樣武器、偶爾拯救一下世界的人贏鋼鐵俠,也總會搞不懂為什麼自己總是睡不著。所以在床上睡不著的時候,唯一可以感慨的是,原來此刻我們跟超級英雄一樣,都輾轉反側。
睡前不要看刑法,因為看了刑法,就會被案件,案件裡面的事情(我們有時候也叫它犯罪客觀要件)和臆想中受害者的慘象所驚嚇得難以入睡。
可是,不是困頓的人,
又怎麼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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