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反轉為哪般?
車主罵罵咧咧 交警噴了兩次
8月6日,一段1分51秒的視頻在網上瘋傳:一交警在執法時向一名並未反抗的車主使用警用噴霧,隨後交警將該車主放倒、控制。此事在網上引起猜測和熱議。視頻中的交警是西安高新大隊的。不少目擊者說,事情起因是:交警給這名車主的車貼了一張違停罰單,車主找交警理論時罵罵咧咧,用勁拍打警車玻璃,雙方發生爭執。
視頻內容:一言不合交警噴霧
這段1分51秒的視頻開頭,一名交警正在撥打電話。在交警身旁,一名中年男子低著頭不停地在揉眼睛。
交警掛掉電話後對這名男子大聲說:「走,現在朝車上走。」而這名男子仍在揉眼睛,對交警說:「你倒是個×么跟你走……」此時,執法交警一邊舉起警用噴霧一邊說:「往車上走你聽到沒有。」這名男子頭部躲閃著說:「在這等派出所來咧再(說)……」
突然,交警朝該男子面部使用警用噴霧。該男子大罵,並推搡交警。
男子一直在揉眼睛,交警要求男子雙手抱頭蹲下。男子回了一句:「你倒是個弄啥滴。」這似乎激怒了交警,將男子摔倒在地,隨後將該男子面部死死按住。視頻尾段,圍觀者群眾喊到:「交警打人了,交警打人了。」
記者走訪:交警拒絕採訪
視頻最早於8月5日出現在新浪微博中,截至昨晚華商報截稿,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及涉事的西安交警高新大隊官方微博均未有此事的相關答覆。6日下午,華商報記者發現,網路上流傳的這個視頻已經被刪除。
「沒有前面的視頻,無法評論此事。萬一這男子之前有過激行為甚至是危害交警安全的行為呢?」有網友說,「至少從目前來看,這男的說話帶髒字。交警也是人也有情緒,在執法過程中難免因為被謾罵受到影響。」
6日,記者在交警高新大隊證實確有此事,但記者的採訪要求被該大隊一名負責人拒絕。「我們有完整版的視頻,媒體如果想看,要交警支隊同意才行。」由於周末機關單位休假,交警支隊負責對外宣傳的負責人電話遲遲無法接通。
周圍商戶:車主使勁拍警車玻璃
「這是3號的事,下午兩點左右。」始發地海棠別館小區門口不少商戶都目擊了視頻中的這一幕。
「當時這個男的剛進我店裡準備點餐吃飯,就突然出去了,然後就和交警在馬路邊吵了起來。」一家麵館老闆說。商戶們說,男子本來開車來吃面,將車停在了路邊,剛進店裡看到交警過來貼違停罰單就趕忙出去,希望交警別給他登記。
「那男的出來的時候,交警在警車裡。這事擱別人說說軟話求求情把違停車開走,或許交警就放過一馬。可這男的脾氣比較大,使勁拍警車玻璃,嫌交警給他貼了罰單。」一些商戶說,「交警下車後,他還在罵。交警給他眼睛噴了辣椒水。雙方都叫了派出所民警,站著等派出所來處理。後來交警要把這男的帶走,這男的覺得交警沒權把他帶走。隨後就發生了網上流傳的視頻內容。」據了解,商戶所說的『辣椒水』實際為警方單警裝備催淚噴射器,俗稱警用噴霧。
附近不少圍觀的商戶都覺得交警做得有點過了。「就一違停,多大的事?一開始這男的罵人,嘴上帶髒字,交警噴他,沒問題。可第二次這男的咋都沒咋,就是要求等派出所的來處理,交警非要把人帶到他們車裡,這男的當時眼睛蜇得睜不開了,已經沒有任何反抗能力了。交警又噴人一次,還讓人抱頭蹲下,不聽話直接一個抱摔。交警有些過了。」
派出所:交警和車主達成諒解
華商報記者從警方了解到,事發後是當事交警打電話報的警。接到報警後,轄區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並把相關當事人帶到派出所調查。並查看了執法記錄儀視頻。經查,視頻中的車主的確因為停車被貼罰單問題,與交警交涉時,引發爭執,但沒有暴力抗法妨礙公務的行為,就是態度不好。最後經派出所協調,交警和當事車主達成諒解。
>>法律條文
8種情況可使用警用器械
記者查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二章警械的使用第七條中規定人民警察遇有8種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棍 、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包括結夥鬥毆的,聚眾擾亂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秩序的,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襲擊人民警察的,危害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為的等。
「謾罵執法人員,這位男子確實存在一定問題。但僅僅是謾罵,交警就要使用催淚噴射器將其制服,是否有些過度有待商榷。」陝西樂友律師事務所張興茂說,「不配合執法、謾罵執法人員,交警有執法記錄儀,記錄過程,維護好現場秩序並通知當地派出所由當地民警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在沒有威脅執法人員人身安全、甚至連威脅意圖都沒有,就直接使用催淚噴射器有些不妥。」 華商報記者 謝濤
這裡是新聞報道視頻http://www.snrtv.com/content/2016-08/08/content_14028551.htm?COLLCC=4226967173&
以上是華商報第一報道其他媒體轉發報道的新聞。下面是「西安零距離」的跟蹤報道視頻截圖:
(原本剪切版的視頻在網上瘋傳,這個還原事實真相的新聞視頻反而沒什麼影響力(第一個視頻鏈接是8月8日的最新新聞,但依然是拿舊版的閹割版視頻說事),連個視頻鏈接都找不到,我不得不計劃自己上傳到視頻網站再行引用,結果還沒通過審核。。。)
http://sx.sina.com.cn/news/s/2016-08-08/detail-ifxutfyw0876875.shtml網傳西高新交警用噴霧噴車主視頻 記者追蹤真相西安網訊(西安廣播電視台記者姜延)8月6日,一段1分51秒的視頻在網上瘋傳:一名正在執法的交警向一名車主使用警用噴霧,車主不停辱罵,隨後交警將該車主放倒、控制。一時間引來網上的各種猜測和議論。
事情發生在8月3號下午兩點多,在錦業二路西段海棠別館小區附近,西安交警高新大隊執勤四中隊民警王佳帶領三名輔警,在這一路段的違法停車進行整治,給路邊違停車貼了罰單,一位車主找交警理論時罵罵咧咧,並用勁拍打警車玻璃,雙方發生爭執,交警第一次使用了警務噴霧。 網友的視頻中顯示,車主此時只是低頭不停的揉著眼睛,交警要將其帶走,該男子不從,嘴裡大聲辱罵交警。隨即交警向其面部再次使用警用噴霧,並將其按倒在地。有網友說:謾罵執法人員,這位男子確實存在一定問題。但僅僅是謾罵,交警第二次使用催淚噴射器將其制服,是否存在過失。那這名男子起初在不停的揉眼睛,到底之前又發生了什麼?記者在高新大隊看到了原始視頻,整段視頻2分20秒,前1分56秒在網上並沒有上傳,而後面的內容與網上完全一致。從沒上傳的視頻中看到,男子嘴裡一直罵罵咧咧,並對交警採取掐脖子推搡阻撓執法。 隨後,記者採訪到事發時目睹全過程的市民。 保潔員:當時她看見兩人在推搡,也聽見,有人在說交警在執法,不要這樣的勸阻話語。 附近飯館老闆:當事的駕駛人原來是進飯館吃飯,看見交警在貼條,一下子就沖了出去。 當事民警:他們在事發地進行違停整治,給當事人車輛貼了條子後,當事人從飯館出來,要求把條子撤了,民警明確告知屬於違法行為不能撤銷,隨後,車主拍打執勤警車開始辱罵,所以採取了相應的措施。 根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二章警械的使用第七條中規定人民警察遇有8種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包括結夥鬥毆的,聚眾擾亂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秩序的,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襲擊人民警察的,危害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為的等。隨後記者撥打了當事人高某的電話,但電話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從截圖上來看就能看出該車主明顯掐民警脖子撕扯民警衣服,為何這段內容卻在網上離奇消失?我想問,華商報記者有想過去核實真相、切實履行媒體監督責任嗎,還是只是想著迎合廣大網友攫取點擊率?
最後說點題外話,這件事就發生在我的身邊,視頻內動手的警察還是我特警支隊的師兄,還是特勤四大隊的(不過看那個抱摔的動作,出隊後身手不行了啊,笑),我及我周邊的同事看了真是替他覺得委屈。最後情況通報上還弄了個雙方和解……根據該車主的行為,民警的暴力級別沒有超過限度,為何需要該車主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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