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網民的勝利——為「網約車新政」用力點贊

7月28日下午3點,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 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與此同時,交通部網站也悄悄發布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之前盛傳的草案版本「駕駛員必須與網約車平台簽訂勞動合同」,「網約車需轉型營運車輛,8年強制報廢」「網約車價格必須高於計程車價格」等規定均被廢除或修改。

簡單來說,「網約車新政」中大家關心的內容主要包括:

平台不需自有車輛,需要在每一個運營地的計程車管理部門註冊,但對於提交材料中,與政府監管與電子支付相關的資格認定,只要認定一次後全國有效。平台被視為客運承運人,應承擔完整的承運人責任

駕駛員3年以上駕齡。無交通肇事/危險駕駛或暴力犯罪記錄,無酒後駕駛記錄,無吸毒記錄,3年內沒有一年內記滿12分記錄。可與平台簽訂勞動合同或其他靈活的協議

車輛7座及以下乘用車,不必轉為營運車輛,也不必掛靠租車公司,安裝衛星定位,符合營運車技術標準。60萬公里後強制報廢;使用年限8年後退出網約車運營

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並應提供發票。(這裡留了一個口子:允許城市政府自行制定「指導價」)

注意:這裡留了一個口子:允許城市政府自行制定上麵條款的實施細則,比如指定「指導價」

而與此同時,也對傳統的巡遊式計程車政策做了相應改革,主要包括:

經營權:實行期限制無償使用。原未設定經營權和有償使用的,逐步改革。

份子錢:進行改革,調整過高和不合理的份子錢分攤模式。

而原先處於灰色地帶的「私家車合乘」(即順風車),也在政策中明確進行鼓勵,並要求各地政府出台相應政策。

可以說,這是一則幾乎沒有噴點的新政,先前徵求意見稿中所有被質疑的條款都進行了修改,以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現有幾家網約車業者幾乎不必調整任何政策就可以符合新政的要求。

而同時又對原先政策上的漏洞進行了最完整的填補,使得網約車平台、車輛和駕駛員准入有了明確的依據,最大程度保障各方權益。

應該很多人和我一樣,早已習慣了又便宜又舒適的網約車。然而,其實在它誕生至今的幾年時間裡,一直遊走在沒有法律約束的灰色地帶,甚至時常被定義為「非法運營」。

而今次的改革,可謂是「互聯網倒逼政府改革」的一次教科書式的成功案例。政府應該做的,就是像這次這樣,不是用舊有政策故意限制甚至阻止新型業態的發展,而是制定新政策規範其有序良好成長。

當然,我們不能忽視聯想系等財團勢力在政策制定中所發揮的作用。也不能忽視文本中授予城市政府對很多實施細則進行定製的權力。當然,城市政府大多不敢違背民意,制定一個太偏袒計程車的細則出來。

至於滴滴會不會成為「計程車2.0」。我的看法是:滴滴不是不可能收購Uber中國,繼而發展成全國壟斷性的計程車公司,然而如果要靠壟斷地位做什麼,那就真的是作死了——畢竟,永遠都有傳統計程車,是其競爭對手。新政出台後,傳統計程車行業一定也會謀求改革,否則就是坐以待斃。

網約車不會永遠像現在這麼便宜,然而一定是一個經過市場檢驗的合理價格。

再看看隔壁香港、台灣還有許多國家,時不時傳出的,網約車司機因「非法運營」被捕,並面臨高額罰款。只有中國的政府,敢動,並且動得了計程車這塊積重難返卻又利潤豐厚的乳酪。(評論里有位朋友說得對,計程車行業是以市縣為單位組織,所以改革起來相對容易。廣電就不一樣了。那麼,期待一下廣電的新政吧)

再想想類似的互聯網案例,那些比我們早幾十年就實現刷卡購物的國家和地區,到現在竟然被中國用手機支付的方式實現了徹底的彎道超車(還有朋友提到的互聯網金融)。不禁感嘆:

互聯網時代,是屬於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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