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與悠閑:福爾摩斯的雙重生活

從福爾摩斯的生活里,看看什麼是「幸福」。

在看《神探夏洛克》(Sherlock)時,我有一個很強烈的感受:福爾摩斯簡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啊。

倒不是因為他有華生相伴(^_^),而是因為他總是可以沉浸在自己覺得有意義的事情里。當然,福爾摩斯偶爾也會不開心,比如他接不到有趣的案子而無聊發獃的時候:

每到這種時候他都會焦躁得發瘋。福爾摩斯是完全無法忍受無聊的。而一旦有感興趣的案子出現,他就立刻全情投入案件之中,專註的眼神里滿滿的都是幸福感。

我想,大部分人在工作繁忙的時候都渴望停下來休息,覺得什麼事都不用做才是人生最美好的境界。而福爾摩斯卻只有在工作時才有幸福感,這是為什麼?

人的本能是追求將當前的快樂最大化。可是如果條件真的允許如此,我們真的沉溺於享樂主義的生活,這卻不會給我們增加多少幸福感。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不需要通過努力就能獲得獎賞的安逸生活本身就不會給我們增加幸福感,反而可能會造成抑鬱。所謂的幸福,就是像Sherlock這樣,「忙忙碌碌地做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

這包含兩層意思:一方面,忙碌意味著你正在為目標努力勞作(忙碌中最好還要包含著一些體力勞動);另一方面,「自己真正喜歡」則意味著這件事情的完成能直接給你帶來快樂。

分頭解釋一下——

1. 勞作與幸福

從直覺上來說,幸福似乎應該來自於無憂無慮的安逸生活。但這可能是對幸福的一大誤解。

你一定聽說過「漁夫與富翁」的寓言故事:

漁夫在沙灘邊曬太陽,大富翁走過來,對他說:「你不該在這個時候曬太陽啊,現在正是捕魚的好季節,現在出海,你可以捕到很多很多魚。」

漁夫說:「捕到很多很多魚,又怎麼樣?」

富翁說:「那樣你就可以賺到很多很多錢。」

漁夫問:「賺到很多很多錢,幹什麼?」

富翁說:「那樣,你就可以僱到很多很多人,幫你打魚,還可以買到大漁船了啊。」

漁夫問:「僱到人,買了大漁船又怎麼樣?」

富翁道:「那樣,你就不用出海打魚,就可以在沙灘上曬太陽了啊。」

漁夫回答:「你看我現在在做什麼?」

按照一般的解讀,這個故事的寓意在於:在追求幸福這件事情上,漁夫似乎更懂得幸福生活的真諦,而富翁捨近求遠,繞了一個大圈子最後回到了原點。

真是這樣嗎?事實可能正好相反。從享樂目標的實現手段來看,漁夫不勞而獲,而富翁通過勞作獲得獎賞。——而我們的大腦構造其實更適應於後一種生活。

「通過努力獲得獎賞」其實是進化賦予我們的一種巧妙的機制,它激勵早期人類保持獲取生存資源所必需的體力勞動和智力勞動(對於人類早期社會來說,顯然體力勞動占絕大多數的比例)——來尋找食物、對抗惡劣的自然環境。可以想像,人類祖先很少能像漁夫那樣輕易獲得足夠的生存資源,他們必須通過艱辛的努力才可能維生和繁衍。而當努力的勞作獲得了生存所必須的資源時,大腦就會產生強烈的滿足感和愉悅感來使這種努力得到激勵,這樣一來人的努力和勤奮就得以為繼。

事實上,研究發現這個「通過努力獲得獎賞」的機制在大腦中是由「伏隔核-紋狀體-前額葉皮層」組成的環路共同負責的,其中前額葉皮層負責控制思維過程,在人類大多數高級活動中都會涉及它的作用,而伏隔核是大腦的快樂獎賞中心,紋狀體則負責控制身體運動[1]。也就是說,快感的獲得,與身體的勞作有密切的關係,缺了這一環,大腦里的獎賞迴路就難以聯通,人們也就自然難以獲得快樂。

所以,與幸福相聯的,恰恰不是安逸,而是某種程度的勞作。在福爾摩斯的例子里,福爾摩斯是一個身體力行的行動派偵探,他的工作里還真就包含了大量的體力勞作,所以行動派的福爾摩斯一定比那些坐在壁爐前純粹靠腦子推理的「安樂椅偵探」更幸福。

而現代人的不幸福,可能也和勞作的缺失有關。

對於早期人類來說,努力勞作和獲得獎賞之間的聯繫是非常直接的:獵殺獵物,然後獲得食物;播下種子,在田間勞作,然後收穫糧食。這種顯而易見的聯繫在今天的農業生產中或許還尚可維繫,而在城市生活里,我們不需要播種然後收穫糧食,不需要把牛養大再吃它的肉,我們只需要開車去趟超市就能買到任何食物;我們不需要用搓衣板一件件地搓洗衣服,直接把衣服丟進洗衣機就可以;我們也不需要從井裡打水再把水燒開才能洗上熱水澡,直接擰開水龍頭就可以了。

雖然理性地來看,超市裡買食物的錢、買洗衣機的錢、洗熱水澡的水費和電費都是自己通過努力勞動獲得的報酬,但它們之間的聯繫已經間隔得十分遙遠,以至於無法被人類直觀地感覺到。在我們的感受里,賺錢是一回事,眼前的享樂是另一回事。

所以,雖然客觀上絕大多數人都要努力工作賺錢來購買生存資源,但是在主觀感受上,我們其實都是寓言里那個不需要努力就獲得享受的漁夫,總是繞過「努力」這一環而直接去獲得獎賞。因此大腦中那個「通過努力獲得獎賞」神經環路就被打斷了,負責身體勞作的紋狀體沒有被激活的情況下,負責快感的伏隔核也就很難被激活。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現代人的的生活比以往的任何時期都安逸,人們卻不幸福。研究表明,20世紀中期出生的人患抑鬱症的可能性是20世紀早期出生的人的10倍。更安逸的生活沒有增加幸福感,反而讓更多的人陷入了抑鬱[2]。

這也就是為什麼福爾摩斯怕無聊——安逸是一種不能承受之輕。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怕無聊。雖然工作太忙時我們總覺得無聊才是幸福,可如果真的讓你什麼事都不幹,那又沒有幾個人能受得了。芝加哥大學的奚愷元教授和他的合作者在一項實驗里招募來一群學生填寫兩位份問卷。填寫兩份問卷之間有15分鐘的時間間隔。在此期間,學生可以就近提交第一個調查的結果,然後乾等15分鐘,或者步行到一個較遠的地方遞交結果,在路程上度過這15分鐘。無論選擇哪一種,他們都會獲贈一塊巧克力。結果,68%的人選擇了就近提交,顯示出人愛偷懶的本性。可矛盾的是,根據後來的報告,走遠路去遞交結果的人(忙碌)比待在原地的人(無聊)感覺更加快樂[3]。

心理諮詢里有一種改善情緒的技術,就是準備一塊農田讓來訪者耕種,讓他們體驗勞作之後收穫的快樂。這種療法就是有意無意中應用了上述的理論。如果抑鬱症繼續蔓延下去,我想未來的城市白領最熱愛的旅遊方式就不再是「農家樂」,而是「周末下鄉種田」了。

因此,在上面那個寓言故事裡,貧窮的漁夫反而更像各種生活資源唾手可得的、富裕的現代人,而富翁的生活方式則更像那些為獲取來之不易的生活資源而努力勞作的祖先。相比而言,富翁反而更有可能獲得幸福。

2. 興趣與幸福

但是,寓言里的富翁可能也沒能找到他的幸福。因為最後帶給他快樂的也還是整天躺在海邊曬太陽,而不是工作成就本身。現代人不幸福的原因,一方面是獎勵繞過了勞作,而另一方面就是自己拚命勞作的工作卻不是自己真正喜歡和覺得有意義的事情,完成工作本身並不能直接給人帶來多少快樂。很多人做的工作只能為自己帶來金錢報酬,而金錢只是換取其他獎勵的媒介。

做不喜歡的事情無法獲得快樂,這似乎無須進一步解釋。不過如果把問題反過來問,就可能有稍微深挖一下的必要了——為什麼做喜歡的事情就會快樂

這同樣是個大問題,原因可能非常多。比如說,我們厭惡壓力。壓力會引起一系列神經生理反應,導致負面情緒增加。而做不喜歡的事情的原因幾乎只能是迫於壓力,心理感受到的壓力強度就相對比較大,情緒自然就低落了。而做喜歡的事情時,驅動力的很大一部分可能來自於內部動機,這樣一來外部壓力造成的心理負擔相對來說可能就減弱了。(當然,如果持續在巨大的外部壓力下做本來喜歡的事,保不準最後就粉轉黑了。所謂「干一行,恨一行」,一開始因為好色而入行的AV男優最後很有可能變成性冷淡退役。)

另一個重要原因可能是,往往只有在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時,我們才有可能變得很專註。而專註是一種幸福的體驗

哈佛大學的兩位心理學家做了一項調查[4],他們在隨機的時間點向參加調查的幾千名受試者的手機上上發送提示信息。志願者一旦收到信息,就要登陸一個網站回答這樣三個問題:

Q1:你此刻的心情怎麼樣?

Q2:你此刻在做什麼?

Q3:你心裡想的事情是正在做的事情嗎?(選項:1.是;2.不是,在想其他愉快的事;3.不是,在想其他中性的事;4.不是,在想其他不愉快的事)

在對幾千人的數據進行分析之後,研究者首先發現做白日夢是非常普遍的,調查中發現人們46.9%的時間裡想的事情跟做的事情都不同。而更重要的發現是,相對於專心做事時,人們在走神時比較不開心。當人們做著不愉快或者中性的白日夢時,他們的愉快程度明顯降低。而且即便是幻想愉快的事,他們的愉快程度還是比專心做事時稍低。 也就是說,專註地做事最快樂。現在又流行起來的所謂「冥想」修鍊,最核心的東西其實也無非就是培養專註力嘛。(專註能夠提升快樂這個現象也被若干神經科學的研究所證實,這裡就不展開了~)

據說有這麼個禪宗公案:

年輕和尚:「請問老和尚,您得道之前,做什麼?」

老和尚:「砍柴、擔水、做飯。」

年輕和尚:「那得道之後,又做什麼?」

老和尚:「還是砍柴、擔水、做飯。」

年輕和尚於是哂笑:「那何謂得道?」

老和尚:「我得道之前,砍柴時惦念著挑水,挑水時惦念著做飯,做飯時又想著砍柴;得道之後,砍柴即砍柴,擔水即擔水,做飯即做飯。這就是得道。」

專註就是得道。

積極心理學家喜歡把這種做事情時高度專註的狀態叫做「心流」體驗。沉浸在「心流」中的人經常報告說他們能在這個過程里感受到巨大的幸福感[5]。顯然,除非是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否則是不太可能達到高度沉浸狀態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福爾摩斯再次抓住了幸福的核心特質。福爾摩斯探案時的那種高度沉浸與專註,就是「心流」。

進一步挖下去,「喜歡做的事情」里還可以進一步區分。比如有些事情是直接帶來感官上的快樂的(美食、性愛),一開始做這些事情時,「心流」可能很強烈,但也可能衰減得快(想想AV男優)。人畢竟是社會性動物,更持久的快樂可能更多來自社會性活動。重複吃一樣的美食容易讓人厭倦,而在朋友圈裡曬美食得來的快樂可能就能持續得久一點了。而最可持續的快樂,應該是來自於那些不但喜歡而且覺得有意義的事情(這通常當然還是些社會性活動)。至於什麼叫「有意義」,那又是個超級大的問題,這裡無法展開。

有些人覺得悠閑的生活就應該是像「漁夫和富翁」那個故事裡的漁夫那樣整天躺在海邊曬太陽,但實際上這是無聊而不是悠閑。「在沒有什麼外部壓力的情況下,完全靠內部動力去做自己真正愛做、並且覺得有意義的事」才是真正的悠閑

所以在我看來,福爾摩斯過上的就是一個在無聊和悠閑之間切換的雙重生活,而他的生活里後者的比例顯然遠遠高於前者。福爾摩斯是悠閑的人,所以也是幸福的人。

文:@魏知超

[1] Lambert, K. G. (2006). Rising rates of depression in todayssociety: Consideration of the roles of effort-based rewards and enhancedresilience in day-to-day functioning. Neuroscience & Biobehavioral Reviews,30(4), 497-510.

[2] 凱利·蘭伯特(Kelly Lambert). (2009). 越舒適 越抑鬱. 環球科學, 2009, (1): 46-51.

[3] Hsee,C. K., Yang, A. X., & Wang, L. (2010). Idleness aversion and the need forjustifiable busyness. Psychological Science, 21(7), 926-930.

[4] Killingsworth, M. A., & Gilbert, D. T. (2010). A wandering mind is an unhappy mind. Science, 330(6006), 932-932.

文本節選、改寫自我的心理學科普書《迷人的假象:光影中的心理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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