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民主,美妙的化學反應
首先我們先要明白一個概念,民主的本質是民眾參與立法(如果對這條定義有疑問,出門左轉國家、法治和民主,這三者的關係)。
在一個法治國家,包括政府在內的所有組織和個人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事,法律成為權利、義務、工資、賠償、福利等利益分配的準繩,所以如果民眾不能參與立法,那麼在國家利益分配中就處於劣勢。於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就需要制定出民眾參與立法的制度,民眾參與程度越高,民主程度就越高。
未來的中國民主
以上面這個標準衡量中國的民主,那中國顯然是不合格的,法律制定幾乎都是政府一手包辦,民眾對於立法的參與度微乎其微。那麼怎樣才能使中國變得更民主(提高民眾對立法的參與度)?解決方案是——民眾直接進行立法,至於法律通過與否則由「人大」投票決定。
好,寫完了,就這麼簡單,完全不需要什麼政治改革,民主運動,需要改變的只是「政府才能制度法律」的思維定勢而已。
中國的法律並沒有禁止民眾公開討論法律的制定,我們完全可以在網上對現有法律的不足進行討論,並且作出修改,如果這些修改得到廣泛認同,就很有可能會被人大代表瀏覽到。然後,人大代表就可以把這些「修改後的法律條文」作為議案提交人大,於是人大審議並投票。如果反對人數多那就沒通過,我們就繼續修改;如果贊成人數多,那麼民眾制定的法案就成了法律。
整個流程走下來,那不就是民眾直接參与參與立法嗎(通過的法律都是民眾制定的)?而且人民與法律之間還有立法機構這道「防火牆」,既讓民眾有極高的立法參與度,又不會造成多數人的暴政。最重要的是,中國能夠在不經過任何政治改革的情況下先實現廣泛的民主,今後的政治改革(如果有必要)就可以在民眾廣泛討論的基礎上自下而上地改革,再加上政府對整個改革的控制力不受影響(參與討論+立法機構投票),那麼中國的政治改革就可以在擁有廣泛群眾贊同的基礎上進行了。 這下明白了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該這麼用的,以前那種指望政府制定完美法律的使用方法實在low了。 比如《電影法》。早在2011年底,「中國電影法(徵求意見稿)」已經出來了,說白了就是政府讓我們對法案提意見的。而我們只知道在論壇裡面噴這個「電影法草案」這不好那不好,基本沒有提出什麼建設性意見,有些提出要採取分級制的網友也沒給出什麼可以操作的分級方案,所有的一切都等著政府來解決。 其實政府也很委屈啊,「這東西我哪知道怎麼改,你們網上這幫電影從業者不給出解決方案,難道讓我們這些從政的解決?再說了,這些法律都是花了大價錢請法律學者與電影相關人士參與制定的,難不成網民噴一次我就請人改一次?納稅人的錢不是這麼用的啊。而且改了之後就沒人噴了嗎?哪有什麼完美的法律,即使我把法律制定得再好,照樣有人噴,信不信?balabalabalabala」。政府不是萬能的,特別是在現在這種改革的深水區,每一步都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政府要是知道到底該怎麼做,他早就用不著「摸著石頭過河」了。 所以說,對《電影法》的修改還是應該我們做,網上討論得越多,修改的次數越多,法律就越完善,越能夠得到國民的認同。法律通過之後,違法的國民也就更少,到時候政府可能會一陣感慨「還是這種經過民眾廣泛討論的法律好啊,早知道老子就不用請那幫專家了,這得省多少錢啊」。然後,法律專家哭暈在廁所,「艹,做政府不能不講良心啊,這法律要是沒有我們花休息時間參與制定,你以為那幫噴子能夠寫得出來?喝水不忘挖井人,這麼簡單的道理難道都不懂嗎?balabalabalabala」。法案之間的博弈當然,法律的制定不會如此一帆風順,最大的阻力不是人民代表大會上那臨門一腳,而是與我們一樣都想參與法律制定的民眾。一千個人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修改方案,各類雜七雜八的法律修改方案充斥網路,這時候法律的制定是無序的。當有一份靠譜法案脫穎而出時,很多擁有差不多觀點的人會針對這個方案進行討論修改,因為法律方案越完善,贊同的人越多,越有可能被人大代表作為議案提上去。但是,有贊成的必定會有反對的,他們也會討論出一套靠譜的法案,爭取與他們觀點一致的人的贊同。
這個時候,誰的法案能夠勝出,就看誰的理論更嚴謹,誰的法案下未來的願景更美好。這些法案只有爭取到更多人大代表的贊同,才能在「人大」上通過並成為法律。所以到時候,在同一場「人民代表大會」上競爭的法案可能會有兩份甚至三份,而且對於最終通過的法律,還是會有一部分人不贊同。面對這種結果,政府做夢都會笑醒,「我說的吧,沒有一部法律是完美的,你們不信,以前還噴我這個不好那個不好,現在終於變成噴你們自己了,23333333」。 但是,即使不贊同通過的法律,還是得遵守法律。因為這是法治社會,除非我們能夠拿出一套更好的法案,而且經過人大表決通過,不然我們的所有行為都不能逾越這部法律。這種對法律的切身體會,是政府任何普法教育不能做到的,中國依法治國的進程將因此往前邁出重重的一步。 舉個例子。因為霧霾問題太過嚴重,柴靜女士可能會覺得政府應該制定更嚴的保護環境的法律法規(環境保護法),那麼她可以制定或修改出自己認可的環保法案,然後加上修改理由,發到網上供群眾討論。那些叫好的、噴人的等等沒有意義的回答可以直接忽略,那些提供建議的可以看一看,而真正有建設性的是那些對法律做了修改又加上理由的。經過一系列有建設性的討論,把法律完善,然後自然會得到越來越普遍的贊同,因為群眾當中的各方利益都經過討論作出了權衡與妥協,這樣自然就會有人大代表把這份法案提交人民代表大會。 當然,這些環保法案很可能遭到一部分人的反對,他們的理由會是「霧霾是用煤太多導致的,而中國要實現共同富裕必須要用資源,還有很多人生活在貧困線之下,不能為了先富起來的人民享受更好的生活條件,而讓那些沒富起來的人民失去富起來的機會········」。他們也會拿出一份環保法案,只不過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環保要求不是很嚴格。 這兩方都會吸收對方的理論,修改自己的法案,使得法案能夠得到更多人大代表的認同。正是這種理性的討論讓「環保法案」的修定者充分考慮各方意見,使新的法律條文更加符合絕大部分中國人的利益。這也體現了立法的科學性,至於兩方的法案能夠得到多少人大代表的贊成,就看雙方誰更有說服力了。法治建設看過「國家、法治和民主,這三者的關係」這篇文章的都會知道,法治是民主的基石,在沒有法治的國家,民主就會變得畸形。中國正朝著建設法治國家努力,但是在群眾當中法律意識還非常淡薄(網上動不動就出現槍斃言論),普法教育又很難進行,所以中國的法治建設阻力很大,是一個需要逐步推進的長遠工程。但是,當中國人認識到每個人都能夠參與立法後,法治建設就能夠駛入快車道,沒有什麼普法教育能夠比參與立法更加有效。
在網路上建設性地討論與制定法律,就是一個煲法治程度的過程。當法律形成條文並且獲得通過時,人們看到的不再是一條條冷冰冰的規定,而是能夠看到制定每一條規定的理由,還有每一條規定對社會與民眾產生的影響,以及民眾該如何利用法律條文實現自己的利益。法律就這樣變得有血有肉,每一個公民只要想了解,通過翻看討論日誌(未來很可能有機構會在相應法律通過之後,整理網上的討論,出一冊專門介紹法律條文的書),都會明白自己為什麼要遵守法律,以及如何遵守法律。
在法律制定的時候,普法教育就已經在整個社會開始了,而且跟法律關係越大的利益相關者就越關注法律的制定,有的甚至直接加入制定法律。有了他們的參與,法律的適用性就能得到很大的提高,法律通過後也會被這些利益相關者普遍認同與遵守。這樣在法律通過前,法律的運行環境就有了,人們(特別是法律相關者)會主動調整行為去適應新法律,於是法律通過後執法成本也會大大降低,法律與社會聯繫得更緊密,法治建設也會更快更穩。 可能還是有利益相關者覺得法律對自己不公平,但是他還是必須遵守法律,因為只有少數人違法時執法成本是很低的,不會得到「法不責眾」的優待。而且他還會吸取教訓,以後在制定跟自己有關的法律時會參與制定,維護自身利益。即使法律對自己不公平,他還可以對法律進行修改,當他修改的法案有理有據,得到人大代表的響應之後,法律是會改變的。這就形成了一個立法的良性循環,整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將會因此變得越來越好,社會也會更加和諧。法律制定網站——開啟全民議法時代可能有一些嗅覺靈敏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這裡面存在一個巨大的商機,那就是專業的用於制定法律的網站。因為如今像微信、微博、知乎這樣的工具,不能夠勝任大規模討論與制定法律的需求,建設性的討論與普通的意見不能夠區分開來,所以需要專門的網站和APP。而且這樣的網站流量必定很大,有很多種方式把流量變現,即使流量變現帶來的現金流不夠,把每部法律的討論整理出書,也有很好的盈利前景。
而且,這種網站政府為了避嫌很可能是不會建立的,因為能夠影響法律的制定就意味著影響國家利益的分配,如果政府建立這樣的網站,公眾就有理由懷疑制定出來的法律會不會維護政府的利益,從而選擇其他網站討論法律。同樣的道理,那些巨無霸公司也會因為同樣的理由,即使參與建立網站,網站也不會做大,這就給了小的創業公司機會。 更何況,這個網站很可能是中國民主化道路上的控制性工程,在這上面留下名字將會名垂青史,這種天大的利益即使倒貼錢都值啊。為了使網站本身不與任何利益集團發生瓜葛,影響法律制定的公正性,經營網站與APP的公司很可能會變成一個非盈利公司,有可能光靠捐款就能夠維持公司運營了。甚至在中華大地上,會出現一種全新的公司形式,世界上第一個民主的公司,我們拭目以待吧。 當然,在專門的法案討論網站出來之前,民眾也可以在論壇、貼吧、微博這些討論平台裡面研究法律的制定,只有在討論中找到痛點,新的法律網站才能知道如何建設,具體的建設性討論規則才能夠被慢慢摸索出來。這些前期準備工作都是需要有人做的,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全民議法」這種前無古人的事,需要我們每一個中國人一點一點地把它變成現實。民眾參與的政治改革
如果法律在像這樣經過社會的廣泛討論制定出來,那麼,政府就不需要花錢請法律專家來制定法律,直接用現成的又好又方便,這樣立法權就間接地掌握在了人民手中,這種立法參與度是西方的民主完全不能比的。到時候即使讓中國人用西方的代議制民主都不會有人願意,因為立法的工作不需要議員幹了,沒有納稅人願意花錢養一群只需要舉手的政客。我不相信那時候西方還有媒體昧著良心說中國不民主,而且當他們的民眾也開始試著自行立法時,也不會願意雇那群職業議員,他們就會向中國的民主制度看齊,我們將代表世界文明的發展方向。
那麼,是不是民眾參與立法之後,政治改革就到了終點了呢?恰恰相反,這將成為中國包括政治改革在內的所有改革的新起點,改革的主要推動力量將從政府轉移到民間,所有全新的改革方案將會先在民間被廣泛討論,自下而上地推動改革的進行。政府將會從改革方案的制定者變成改革方案的評判者,人們關注的重點也將從政府與民間的利益衝突變成方案本身的細節探討,中國未來的改革也將更加理性而平穩。 更重要的是,中國政府對於整個改革仍然具有掌控力,這樣能夠有效防止激進的改革方案在人大通過,保證中國改革的穩步進行。而且我們應該知道執政是一門技術活,中國政府每一個重大決策都關係著14億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做決策時必須要謹慎,在存在溫和方案的情況下,絕不會採取激進的方案。政府的態度可能有人會懷疑政府會不會阻礙群眾參與立法,我覺得大可不必擔心,因為民眾一旦有「我們自己可以參與制定法律」的認知,那麼我們自發制定法律是堵不住的。再加上這種行為是合乎先行的法律與制度的,如果阻止,對於進行法治建設的中國政府那就是在打臉啊。而且,政府會樂見其成,因為如上文所說,民眾參與立法好處實在太多了,完全符合國家與人民的利益。
而且,要知道政府與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特別是對於領導人們,他們活了大半輩子了,退休後又沒有後顧之憂,他們追求的就是自己在歷史當中的評價,要擁有好的評價就只有維護國家與人民的利益。「阻礙中國民主進程」,這種罵名可不是誰都願意背的,況且民主制度本來就是中國政府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目標。在此獻上國家領導人宣誓就職的誓詞,增加一下對中國未來的自信心。誓詞為,「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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