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期滿族官員存在一夫多妻的情況嗎?
看網上一些資料說清朝初期時滿族與漢族一夫一妻多妾婚姻制度有不同,比如王爺、郡王的妻妾,除福晉之外,側福晉屬於「妻」,而庶福晉(格格)則是「妾」,實際上是一夫多妻的制度。我想問這種描述是否屬實?如果是的話,在普通滿洲官員或包衣官員的家庭里有這種情況存在嗎?如果有,又如何稱呼正妻與側妻呢?
謝邀。
入關之前,葉赫等貴族,即所謂國主,他們的婚姻可能也有著多妻制的情況,不過隨著他們的破滅和入旗,這些都很難體現了。
又及,這個說法有可能是在微博上看到我的說法而產生的,不過我的描述是,側福晉的地位類似於次妻,身份介乎於嫡福晉和妾室之間。這是因為入關前後都明確體現出側福晉所生的孩子是有繼承小部分家產的權利的,而妾室所生的幾乎沒有。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太祖的側妃所生的孩子都能分到旗分,一般是幾個牛錄。這種待遇處於正妃所生的孩子能分十幾個牛錄和庶妃所生的孩子一個牛錄都分不到之間,很明顯。在非皇室的旗人家庭中,這種側妻無論在制度上,還是在目前見到的例子上,似乎都不存在。一夫一妻多妾是典型的漢族家庭秩序,要求不「以庶亂嫡」,「勿以妾為妻」,皇后地位遠遠高於其他任何妃子,皇后所生的嫡子,不論長幼,繼承權遠高於庶子。但是清朝立皇子以賢不以嫡(和現實情況也有關,康熙和乾隆都努力想立嫡子沒成功),經常以皇貴妃代行皇后職權,成為制度化的「副後」,這在其他朝代是不可想像的。(清朝嫡庶規矩當然也很分明,主要是清宮整體規矩都非常嚴格)。
福晉即夫人。(嫡)福晉和側福晉都是有冊封的,但嫡福晉規格高於側福晉。庶福晉不是福晉,因為沒有冊封,只是一種給面子的稱呼。側福晉的孩子有時可以進入嫡子的繼承序列,庶福晉的孩子就是庶子。個人覺得側福晉可以類比「貴妾」,如先秦陪嫁的媵,出身較為高貴,地位高出普通妾室。
民間「平妻」多為商人來往兩地,兩邊各有一個妻子,這種情況不止清朝有。清末民間有「兩頭大」一說,雖然逾禮但是官方並不追究,對平妻也用到了明媒正娶(對應皇室冊封),而不是如妾一樣隨意買賣。比如紅樓夢中,賈璉偷娶尤二姐,就有「停妻再娶」這一罪名,但尤二姐最後被稱為二房,因此稱呼奶奶,而不是姨奶奶,享有了類似「平妻」的地位。所以鳳姐說「如今娶了妹妹作二房,這樣正經大事,也是人家大禮」,平兒「是咱們的丫頭」。
以上均為本人個人理解,如有不當歡迎指出。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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