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更能激發普通人的利己性還是利他性?
如題。
世上沒有百分之百無私的善舉,幫助他人是人類內心的需要,我需要感到我是個好人,我需要感到我的存在有社會價值,我需要多付出使自己心安,所以我去做善事,所以是強化了利己性,助人為樂並不是一種高尚品德,而是客觀的事實依據。
災難中,求生為第一要義。我來嘗試說下自己的理解。我是男的,所以從男性的角度說下我的選擇和考量吧。
一,關於其他人,我進行以下分類:
A,關係上劃分(影響感情親疏):親人(父母妻子兒女,其他親戚),朋友,不認識的人。B,性別上劃分(影響物種延續):女人(包括泰國人妖等看來第一印象是需要照顧的女人),男人(包括變性後的男人),C,年齡上劃分(影響生活體驗豐富程度):未成年人,青年人,中老年人二,如果突發災難,必須決定存亡的時候,我大概會做如下優先順序選擇(我不知道是否會代表所有人):
A,我自己的兒女,我的老婆,我親戚朋友的兒女(未成年的);B,我父母,我自己(這時候父母多半會和我爭執,到時候我其實都不知道會有什麼結果);C,不認識的女性和小孩子們;D,其他存活希望更大的人;總結,遇到災難,我會把生存機會留給兒童和女性,因為他們是被保護的對象。
至於利已還是利他,這得看一個人平時的修養,和災難關係應該不大。災難或者平時,你的選擇都會是一致的。像泰坦尼克號里,有人坦然赴死,把機會留給別人,也有人會想方設法自己逃生。
沒有科學依據,只是一點感性認識。坐等更好的答案。我要把下面這段或話獻給過去和現在的所有利他主義道德家。
"你們一直把恐懼當作武器,利用死亡來懲罰那些拒絕接受你們那種道德的人。我們(利己主義)則利用生命來獎勵那些接受我們這種道德的人。"從泰坦尼克號看災難對人利己利他行為的影響
前些日子討論了一個很有意思的題目,災難激發人的利己性還是利他性,事實上我們很難去説一個人的行為到底是屬於利己的還是利他地。
從目的上看,人的行為目的都是來源於「己」的需求,而這個需求告訴我們人都是自利的,而從方法上看,社會性的存在往往使人更願意通過合作的方式更快更好地實現「己」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利己和利他的偏向就要看到在合作中我能夠在物質上謙讓到什麼程度,但是總體而言我的付出和收益應該是劃等號的,因為我在「心靈」上得到了慰藉,而這個「心靈慰藉」在收益中占的比重或者它能夠負擔的最大價值越來越大這個人顯然更不計較物質收益上的缺失。
打個比方,一個人捐了一塊錢和捐了一百塊錢,心靈慰藉都是百分之百,因為你祇有心靈上的收益,但是這個心靈收益同時可以劃定了一個上限,這個上限代表著你的心靈慰藉能夠負擔的最大物質價值,捐一千萬沒關係我是在做好事,捐五千萬不行因為我覺得這個心靈慰藉已經不足以滿足我了,除非你再給我一些心靈慰藉之外的好處。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得出判斷一個人利己性/利他性何者更被激發的比較標準,如下
1.達成需求的過程中更具有合作的意向,是否更願意通過合作的方式來達成目的
2.我在合作的過程中,在我的收益中「心靈慰藉的最大負擔值」是否越來越大(這一點是對於心靈慰藉為百分之百得人而言,因為這個人原先就可以不計物質回報地付出,也沒有辦法説這個人利他性得到了提高,唯一的比較標準就是看他的心靈慰藉最大負擔值,假如原先他的心靈負擔值是一千萬,災難後變成了五千萬,那麼自然是利他性得到了提高)
3.心靈慰藉在收益中占的比重,也就是在合作中我可以做出多大的讓步,祂區分於第二點的地方是第二點是純粹的付出或者物質上相比較而言非常的小,第二點更多像是純粹的給予而不像是一種合作,而在第三種合作中做出的讓步,即收益中心靈慰藉所佔的比重是否越來越大。
確定了以上三點,來看看泰坦尼克號的災難,災難從撞上了冰山開始,同時船上完美複蓋了所有的社會階層:富人、貧民、領導(船上工作人員),面對災難首先確定災難發生的是船上的工作人員(船的政府機構),確定沉船之後他們開始放救生船,讓大家穿上救生衣,同時控制恐慌,封鎖船將沉的消息,到此為止是面對災難的最優解。
往下,確定船隻不夠的情況下,讓婦女和兒童先上船,先讓富人階級的婦女和兒童先上船,船長和設計師都選擇了留在船上等待死亡的降臨,事實上他們本可以乘坐救生船離開,換句話說此時他們或是由於內心的愧疚、或是由於英國紳士的氣質,他們的心靈慰藉在收益中所佔比重越來越大直到完全放棄,從這個角度說他們的利他性是得到了無限的提高。
然而我們從許多細節可以看到,許多人想要爭著上船,和婦女兒童爭奪位置,還有已經坐上救生船的人不願意回去救援那些人落水的人,從這個角度看,貌似還是利己性提高的更多一點,即便你的資源(船上空間)還有富餘,你也不願意去讓多幾個人得救,因為害怕那些男人會把你扔下去自己坐上來。
其實我們可以看到,我們人性中的利他,大都來源於政府的領導,無論是把資源和希望留給別人還是救生船前去打撈落水的人,無一例外的都有政府的影子出現,一個公信力的政府讓所有的犧牲都有了意義,而政府本身也做出了巨大的犧牲,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祇有在有公信力政府領導的情況下,我們才能「好好利他」?
我不知道
再往下論述,也許我們就要討論到人性善惡的問題了吧,從社會心理學來說,人是有從眾心裡的,假如一個人摔倒了,假如目擊者祇有一個人,他也許會去把他扶起來,可是假如目擊者有一群人呢?——大家會互相等著其他人去扶他,那結果就是沒有人去扶。換言之,面對災難應該也是一樣的,面對災難中的利他行為,衹要存在一點點的不確定性,那麼大家是不是就會遲疑,衹要大家都遲疑了,那麼大家就越難去做這件事,理由和上面是一樣的。
我不敢說人性本善惡,不過假如缺少一個帶頭者的話,是很難説一種利他的行為能夠在所有人中被推行的吧…
歡迎討論……心血來潮寫的有些東西沒有補上,再次心血來潮的時候會再補充的樓主有沒有更好的回答,我也在準備辯論賽
單從激發這一角度應該是利他性,因為人性的根源就是利己,每個人在著手一件事情時第一個考慮的是這件事對我有什麼影響,這是一種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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