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哈登造犯規的現象或能力?

希望各位別無腦黑,理性分析下哈登的能力。


哈登讓全聯盟球員都知道不要多手還有及時縮手的重要性


上賽季哈登一共罰了824球,比排第二的威少高了近200次,這個數據讓我想起了今年季後賽庫里把三分球記錄拉高了近一倍(從58個到98個)。不帶偏見的話,這兩人都算是劃時代的球員了,因為罰球和三分球是進攻效率最高的兩種手段,這兩人真實命中率(一定程度上能反映進攻效率)在頂級球星中也是頂尖的。

哈登的打法確實不好看,不過倒也不用擔心籃球運動的觀賞性會因此下降,畢竟這種能力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哈登在雷霆的時候就很能造犯規

不過那個時候不太一樣

從前那些往內線突的SG,比如韋德,比如科比,比如馬努

他們在突入人群之中的時候都非常注意對於球的保護

他們是靠製造身體接觸,還有讓別人去懷裡掏球來造犯規

哪怕是出手的時候,也非常注意球的保護,使得對方蓋帽非常容易打到手上

可是哈登非常不一樣

他在內線突破的時候會在離身體很遠的地方運球

基本上在防守者看來就像是把球送到防守隊員手裡一樣

這種情況下防守隊員非常容易伸手去試圖搶斷

可是哈登有著非常好的上肢力量和非常好的控球技巧

然後靠這個來造犯規

可以說如果從前的造犯規是主動製造身體接觸的話

哈登的造犯規是引誘對方來犯規

這個能力在nba其他球員身上基本沒見過

到了火箭之後,他成為了真正的球星

地位上漲之後,裁判的哨子是會更加偏向他一些

於是他也開始更多的像科比,韋德,馬努一樣利用身體接觸製造犯規

加上原來的技巧,使得造犯規的能力達到了無人能及的地步

考慮到他很少像韋德那樣把身體拋到人群里,然後再摔在地上

能達到這麼高的早犯規效率實在是前無古人了


他能做到別人做不到,就是他的本事。。。


和詹姆斯的兩次decision有點像。

於理智上,是對自己利益(or得分效率)最大化的舉動,可以理解;

於技術上,沒有違反任何規定,無可指摘;

但是於感情上,終歸不是體育精神的表現,難以得到球迷的喜愛。

類似的還有梅威瑟的防守式拳擊風格。


謝邀。

哈登大多是在守轉攻的銜接段,利用對方的防守落位未穩來快速推進的過程中用歐洲步或者說慢三步來造犯規。他得天獨厚的地方在於他有一個很好的底盤,在推進以及有身體接觸的情況下仍然能保持好平衡。

一種效率很高,但不討喜的進攻方式。當然,比大迴環還是要好不少的。

你無法否認,這是一種天賦。至於你喜歡與否,那其實並不重要。


充分體現了上肢力量充足的優勢,節奏感強的優勢,突破低的優勢。

就是不知道視頻多了,這個打法能不能這麼一直用下去啊,會不會被破掉呢,好期待。


這種能力很強,但是在比賽關鍵時刻,或者說在季後賽里,裁判不給你哨,那你打的就會像是一個小丑,每次突破、投籃都是扭曲的往防守隊員身上靠著找犯規,但就是沒人吊你啊,這時候對面當家球星(當今可以想像成庫里)抬手一個瀟洒三分,拉開分數。

所以哈登的打法很難讓球迷去粉他,而這種打法是因為哈登的爆發力不足導致。所以從另一方面,哈登的上限我認為不會太高,他的打法已經這樣了,頗有少年老成的感覺,好的可以說他很成熟,壞的話就是不夠勁爆,看過去的搖擺人明星(詹姆斯,韋德,科比)哪個不是有過靠身體就橫掃聯盟的時候,而哈登幾乎就沒有過就老了。這就是我不看好他的原因,也是另一個不喜歡他的原因吧。或許在將來哈登會發明出更bug的武器吧,但現在如果只是這樣造犯規加上優秀又不夠變態的投射,我覺得哈登是沒什麼登頂的機會的。

別忘了西部庫里,戴維斯,杜蘭特,威少,格里芬哪個不是少年才俊,實力超群,哈登的底牌不夠多。


哈登的打法雖然不美如畫,很難吸引粉絲。但是哈登的打法可能是這個時代最科學,最具效率的打法!

首先我們看哈登的進攻手段。

1.三分。

2.突破籃下造犯規。

3.中距離各種腳步造犯規。

我們知道,中距離投射的期望值是1點多分(手機,懶查數據)3分的期望值大概是2分(空位,非24秒非強投),而按哈登的罰球水平來說,每造一次犯規的期望值接近2分。

這樣一看哈登的進攻手段,要麼直接3分出手,期望值2分,要麼造犯規,期望值2分,突破籃下要麼得2分,要麼犯規,也是期望值2分。可以說,哈登基本拋棄了期望值相對較低的中距離投籃。一般在中距離進入單挑狀態的話也是希望轉化成犯規的。可以說是標準的老油條打法。

道理應該不難懂,現在聯盟3分越投越多,也是因為大夥都知道3分的期望值比較大。馬刺近年的防守策略也是鎖3分,死守籃下,放中距離。這也是科比是馬刺剋星的原因,因為科比是聯盟不多的中距離高手。

那為啥只有哈登把造犯規做得這麼臭名遠播呢?

我猜一個是因為意識。道理很多人都懂,卻依然過不好他們的一生。

二是哈登下肢核心力量比較強,腳步比較穩,對抗中起手不吃虧。

三是大量球權。據說火箭球權有十斗,哈登佔九斗,其他人共用一斗。

嘴多說一句,大量球權集中在一人手上的球隊是沒有未來的,強如科比詹姆斯,也沒法用一人之力對抗世界,當科比把球權給點加索,當詹姆斯把球權給點韋德,他們方能登頂覽眾小。

哈登也許下賽季會作出一點改變。


對於這個,有記者採訪過登哥。登哥的回答是:別人都教我把籃球護在防守人員無法觸碰到的地方,可我偏偏要把球暴露出來,這是我的特點,我的獨到之處。

此外,登哥的身體,在分衛中是及其強壯的,這是非常重要的資本,我打夜球十幾年,對於這一點深有感觸,在球場上,只有擁有強壯的身體,才能博得足夠多的犯規。

結合他自身的技術特點以及身體條件,他成為罰球最多的球員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覺得打的很帥 能合理利用自己的身體 其實他2加一也很多


大家都不喜歡這個風格

但同時也應該意識到 並不能因為不喜歡 就否認其合理性和存在價值

事實上這是一直很有效的得分手段


三分是分,罰球就不是分了?打個籃球得的分還被你們分出高低貴賤了?聯盟里的球星有瞧不起哈登的嗎?拿衣服。


有用,高效,聰明,性價比超高,吃相也夠難看。


A:拿著球很輕鬆就能造投籃犯規而得分,為什麼要苦哈哈的打無球不斷跑動獲得空位投籃機會呢?

B:但球都在哈登手上,進攻形不成體系,打不出戰術呀!

A:要毛進攻體系與戰術?進攻有體系哪有一個人拿著球打爽?

B:。。。


類似問題:如

何看待凱文馬丁碰瓷能力下滑


碰瓷不算賴皮,第 一分 衛的碰瓷不正常么……


謝邀,這是一種反應能力和滯空能力、預判能力的體現……


居然真有些人一本正經地分析造犯規能力,我也是QNMLGB。

如果真有這種能力,那有這種能力的只有NBA大利益授意下的裁判。

這種傻逼動作真以為別人都不會?你看換個隊換個人做同樣的動作裁判吹不吹。

為了後姚明時代的中國市場,NBA真的連節操都不要了。今年除了賠率操控的比賽以及每場比賽控制比分和節奏進度,絕對不會再給哈登這種不要臉的罰球數了。

希望籃球可以回歸成為賞心悅目的藝術,而不是一坨屎。


景德鎮哈登!!!!!


合理利用規則吧,雖然不喜歡他,也是一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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