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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關於道德與法律產生衝突或矛盾的經典案例?


道德要求:醫生應當救死扶傷;人的生命勝於一切。衝突案例一:

婦產科醫生眼見病人大出血不止,主動獻血救人,雲南省衛生廳法監處認定東川區人民醫院私自采血系違法行為,決定給予醫院6萬元的經濟處罰。

http://news.sina.com.cn/s/p/2005-08-24/04307576773.shtml

衝突案例二:

2007年11月21日,懷孕9個月的女子因呼吸困難在同居男子肖志軍陪同下赴醫院檢查,醫生檢查發現孕婦及胎兒均生命垂危。然而由於其肖志軍拒絕在手術單上簽字,醫院未能實施手術,最終孕婦及體內胎兒不治身亡。

http://news.sina.com.cn/z/zfjqzzcfsw/

註:此案的事實部分有爭議,但其影響力巨大,可以作為典型案例。其法律規定來源為《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主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范跑跑」案

「范跑跑」案是在汶川地震的發生的,范跑跑是一名人民教師,在地震來臨的時候范某不顧學生安全先行逃走,學生過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雖然那時候法律沒有規定老師要保護學生,但是作為一個教師在危難時刻不顧學生先行逃跑,在學生面前沒有做到「為人師表」,在道德上算是已經壞到極點。後來范某在天涯論壇里發布一篇文章,文章里的一句話受到了廣大網友的痛罵。然後我寫著寫著就不想寫了,本人很懶,自己到網上搜。


小三遺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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