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無論我同不同意他人他的觀點,都會尊重其說話的權利。那麼對於宗教,恐怖組織民主國家是如何做的呢?

對於US等國家如何解決宗教的言論自由,衝突及對某些國家的網路是否有宗教網路信息限制(備註:由美國權利法案第一條引發的想法)


瀉藥。 Your words are weapons,be careful how you use them. ——《CSI犯罪現場調查:網路》

言論自由就像所有的自由一樣,它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都必須限制在一定的框架內,而這個框架就是法律,我尊重你在這個框架內的言論自由,就是這樣。


100年前霍姆斯大法官就給出過答案,霍姆斯說「無論怎樣保護言論自由,也不會保護在擠滿人的劇場內造謠大喊「起火了」的自由。」霍姆斯認為如果一個言論有「明顯(或者譯為重要)而即刻的危險」,那麼就不受言論自由的保護。

言論自由之後的觀點又有了新的發展,即Brandenburg標準,「明顯鼓動而且相當可能導致迫在眉睫的不法行動」的言論不受保護。

另外,還有一個英美法中關於言論自由的重要觀念,即「政府不得阻止、預先審查將要發表的言論,但政府可以事後因為已發表的言論進行懲罰。」

因此從網路傳播極段思想的行為,本身政府無權阻止其發表,但是可以在事後進行懲罰。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法理學本身也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不斷演化(或者說發現)的,因此,針對新的社會變革(用互聯網傳播極端思想),法理學上也會給出新的關於言論自由的解釋。

PS:如果對第一修正案有興趣,非常推薦閱讀《批評官員的尺度》,敘事流暢,深入淺出。


話音落地的時候,你說話的權利已經被行使了,接下來就是我們根據你說話的內容判斷是不是該抽你了,並不矛盾。


你有言論的自由,但你要對你的言論負責


有一些「食人族」「獵頭族」他們並不是為了食物或地盤,而是為了獲得神秘力量或者作為死後覲見祖先神靈的成就,這是他們的觀點、信仰。

你要不要尊重這些信仰呢?


這就是談自由前最先要談的法律。所有自由都是限定在法律框架內的。疆獨藏獨大法言論在中國是非法的,所以facebook,youtube需要遵守,否則就會被中國封殺,這不能怪中國不尊重這些媒體的言論自由,只能說明中國是法治國家。疆獨藏獨言論在西方沒有被封殺,也不能以此證明西方真的言論自由,因為只是這些言論沒有觸犯西方法律而已。

同理你問的問題就很好解答了,恐怖主義言論已經不止於觀點了,而是觸犯了當事國的法律,所以無法尊重其說話的權利,因為恐怖主義言論沒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不履行義務,就沒有資格享有權利,凡是批判苛責中國言論自由與否的人,你們支持給予自由的一些言論和媒體,履行了遵紀守法義務了嗎?


前提是對方必須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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