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離世,父親想再婚,我能阻止嗎?

母親14年3月11日離世。父親對於我的生活費是提供到了14年5月(3月開始給)。然後從那時開始就再也沒有給我一分錢,並且對我冷嘲熱諷的。我有一個弟弟,現在讀六年級。14年暑假我和弟弟都需要交學費。他也沒給過一分錢。弟弟的學費是我暑假廠里打工賺的錢。我的學費得一萬。然後有個好心人就幫助我了(此好心人從媽媽離世那個月就開始支助我,同村的)。

過年的時候我也沒有一分錢拿到。上面因為土地會給補助,每人六百。我弟弟的六百被當作壓歲錢!這是他第二次給弟弟錢。第一次是去參加親戚婚禮給的(我沒去)。

我和弟弟住在外婆家。原本的房子已經租給父親的朋友放傢具了。父親是酒鬼也抽煙賭博。媽媽過於勞累,生病化療。原本媽媽為了改善家裡情況,有在保險里貸款四千。需要還的時候,父親打電話過來叫我還,也就是14年6月。談崩後,他再也沒提供生活費。家裡原本也有幾萬欠款,他都想讓我還。

我也不恨他,沒力氣恨了,從小恨到大。不過只是感覺媽媽太不值得了。

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讓二十的我和十幾歲的弟弟沒有了媽媽。真的很想媽媽。

村裡所有人都知道我父親渣。

現在他竟然有想法想再婚!請問,得怎樣阻止他?


你無權阻止。同樣的,你以後結婚,你爸再不滿你的結婚對象,也不能阻止


先說觀點。

題主不能阻止父親再婚。再婚是他的婚姻自由。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渣的男人不能結婚或不能再婚。

看了題主所有的描述,你和你父親的親情是沒了。估計以後也不會有太多交集,在情感上,除了生活瑣碎。你已經年滿20歲,就法律規定,你父親已經沒有再繼續撫養你的義務,包括提供學費,既然遇上這樣的父親,你可以做的只有靠自己。勤工儉學的同時,向學校申請困難補助金或者考出獎學金。

關於你弟弟,他是未成年人。你父親有撫養他至18歲的義務,並有保證他享受完九年義務制教育的責任。所以既然你們已經住在外婆家,可以由外婆出面,因你父親目前的遺棄行為,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向法院起訴變更你弟弟的監護人為你外婆,同時向你父親追索撫養費。你弟弟的權利必須保護好,但是變更為你不現實,你還在讀書,沒有立業,法院不可能支持監護人變更為一個經濟尚未獨立的姐姐。外婆有居所,又對你弟弟好,是合適人選。

至於你家裡的債務,真的與你無關。你不用揪心,那都是你父親的事。不過真的債務大於你家的資產,你弟弟的撫養費還是很難保障。只能請你外婆出面定期追索,直至你弟弟成年。這個成年普遍意義是指18歲。如果你弟弟從16歲開始獨立工作並可以養活自己,就算是16歲成年了。

姑娘,生活既然已經給你了這些,那就去接受並面對。其他別無選擇。生活給你的你無從控制和改變,也別把母親的過世都投射到父親身上。他也未必想要這個結果,只是確實算不得好老公好父親,無擔當,能力也有限。你已經成年,將來所有的路都只能靠自己。謹記。

至於你父親再婚,並不影響你們主張權利。我估計你家也沒多少資產,推算出你母親也沒留下遺產。既如此,就按照上面的步驟,一步步走吧。生活總有點苦,不在此時,就在彼時。你從小飽嘗苦難,相信真正步入社會後會有著遠勝於同齡人的成熟。這至少讓你在叢林法則的社會裡可以隨時保持清醒和堅強。

祝好。

請堅強。


1、家裡的債務你不用還;

2、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弟弟的監護權,到你名下;

3、代弟弟向法院起訴,要求父親支付撫養費;

4、既然你父親那麼渣,為什麼還有女人願意嫁給他?

5、他再婚你是阻止不了的,也不用去阻止。


啊,這樣的男人竟然找得到女人?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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