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抨擊不敢跟麥當勞歹徒搏鬥行為」的網民會被諷刺為「鍵盤俠」?


因為那是在發表自己沒資格發表的言論,見義勇為這值得鼓勵,但是沒有人有資格要求別人如何如何。如果你覺得社會風氣不應該萬馬齊喑,那麼「做」永遠比「說」有用的多得多,站在道德的高度「抨擊」別人真心讓人感覺只是一種道德投機而已。

為免得有些人噴本人的立場,表下態個人是干過兩次「挺身而出」的事兒的,很幸運都沒有打起來,因為緊跟著也有圍觀的幾個人也站出來了。當然說實話挺後怕的,後面一個多月下班都擔心被敲悶棍……現在想想……你們笑就笑吧,反正沒認識我的……

事兒沒多大,跟招遠那事兒沒法比,我想自己遇到那場面估計自己很可能也頂多是打電話報警。但是不管怎麼說,我想如果有人站出來帶動大家,我會十分敬佩;如果是現在的情形,我覺得也是很正常。別說是這種突發事件,哪怕是和自身生命相關的劫機事件,也很少有乘客挺身而出的情形。沒有訓練過的民眾不可能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這和道德無關、和素質無關,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抨擊」目擊群眾顯得十分自大、幼稚和愚蠢。


網友總是正義的,路人總是冷漠的,也不知道是路人從不上網還是網友從不逛街。。(網上看到的,深以為然)


謝邀!

但是問題和內容不相符。這幅由網路漫畫創作人變態辣椒創作的漫畫表現的很明確:是指那些在現實生活中從不見義勇為,但是在網上卻熱衷抨擊別人不見義勇為的人,而不是泛指所有在網上抨擊現場旁觀人士的人。

也要說明,我個人並不抨擊那些現場旁觀人士,歲數越大,越明白很多時候想的和實際的是完全兩碼事兒。


你要見義勇為,就自己上,不要去說別人。

見義勇為不是隨手幫人開個門或者按個電梯按鈕這麼簡單的事情,是可能付出生命代價的。你只有資格表態你自己願意上,沒有人有資格要求別人去做


會叫的狗不咬人,這是我習武之後明白的。

他們不應該被叫做鍵盤俠嗎?

搏鬥時候一分鐘和鍵盤前一分鐘是一樣的,你可以完成一個見義勇為,實際的或者口頭的。

不一樣的在於,搏鬥時候你可能付出代價,傷殘死亡。鍵盤俠會愉快而滿足地活著。

鍵盤前振臂一呼,五湖四海來支援。

生活里屁都沒有,怕一出聲就被打。

木杉你不是學詠春嗎?上啊,我要打十個啊!

呵呵,打贏是我,打輸是我,打死也是我!

你呢?鍵盤俠,關掉電腦,洗洗睡吧


道德用來約束自己,是高尚;用來約束他人,叫偽善


同意 @Phil 的觀點,人們諷刺的是平日里冷漠從不見義勇為但是熱衷於在網上抨擊別人不敢出手見義勇為的人,漫畫里說得很清楚。

如果身在現場,嚴酷殘忍甚至瘋狂的暴力行為會給人以巨大的衝擊,大部分人都會想如果就自己上了後果可能跟倒下的女子一樣,害怕猶豫很正常,這是正常人的正常反應,不丟人,我又不是成龍,能打還有九條命!

還有一種情況,施暴第一時間上了,給張立冬一棍子,胳膊折,警察到,受害人輕傷,可能接下來不但沒有見義勇為好市民獎,還面臨被起訴,賠償等等操蛋的後續……(當然,相對於人命,這些都是浮雲,只是說在中國有可能會出現這樣奇葩的情形。)

最後,我的觀點是:承認自己怕了的人比那些身在現場會做縮頭烏龜但是滿口仁義道德的偽善者更讓我喜歡,可能,我也會是慫逼之一吧……


鍵盤俠的成本可比鋼鐵俠低多了啊


拿道德綁架別人的人,屬於道德敗壞。。。


一。道德是來約束自我的東西。而不是來苛責別人的東西

二。網上打幾百字費不了一塊蘇打餅乾的卡路里。但是在現場上去跟六個沒有理性的暴徒搏鬥的代價必定是鮮血,甚至可能是生命。

三。大多數人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毆打只持續了幾分鐘。從發現事情弄清事態出手相助………普通人在這種時候根本反應不過來。電影看多了?以為自己Jackie Chen

四。真會打抱不平的人不會整天說自己就喜歡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只可惜沒趕上機會。我跟好幾個嚷嚷自己在現場就怎麼樣的人說。你在場上去打。打的過嗎?他們說打不過也要上……我說不如這樣。你明天就去練習搏擊術。多練實戰。以後你就可以見義勇為了。……他們就全部顧左右而言它了。人付出血汗做事表演成分可能性很小。但是語言是非常輕鬆的表演技巧。

綜上所述。叫這幫人鍵盤俠。一點都不虧。


因為他沒有做出過讓人信服的見義勇為行動,或者做過但鮮有人知,卻不站在大多數人的立場上考慮問題。前幾個星期親眼目睹公車偷手機案件,小偷就在我面前把手機從肚子里掏出來放在座椅上,我很想上前跟當事人狠狠地揍他一頓。可是我怕,我怕他藏著一把刀,我怕他是個變態事後報復,我怕會造成一切不敢想像的後果,所以我也是個「懦夫」。然後就在上星期還在周圍的公交上手機被偷了,心想當時要能抓住那小偷立案,附近風氣應該好很多。所以,以後我會努力成為勇敢的人,但我也理解不挺身而出的人。


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可貴的,一個人因為珍惜自己的性命而不敢與非正義做鬥爭,只能證明他是一個普通人而已。

鍵盤俠的錯誤之處在於對別人高要求,甚至無視別人的安危。

說句粗暴點的話,有本事自己去試試,說不定這些鍵盤俠就是第一個慫在桌子底下的。


見義勇為的傳統文化和救不起人的現實條件的矛盾困境造就了這種諷刺的結局,只有通過諷刺來表達的無奈結局。

其實人可以不怕死,衝上去一瞬間一不小心就死了。

然後呢?丟下父母老小呢?比見死不救更大的不道德。

這個問題表面上是道德與自私之爭,實際上是兩種相互矛盾的社會道德需求爭奪資源給個人施加的兩難處境,雙重道德綁架。

個人的意願和感受則被無情的忽視,只剩下無力感和憤怒,YY,呵呵。

本來一個人的生死選擇是自己的事,別人無權插嘴。這種別人家的私事都能成為公共熱點話題,說明社會病的不輕,而且需要這種病來救命。

文化要求當事人為陌生人自我犧牲,現實要求當事人好好活著養家糊口。其實後者是計劃生育的產物,不要讓父母變成失獨家庭。

失獨的代價太過慘痛,所以被防範到了迴避、掩蓋、遺忘的程度。因為成本太大,所以變成人生選擇里看不見的隱性機會成本,無法被計算。獨生子女放棄了多少潛在的可能性選擇了多少委曲求全的壓力,誰能數的出?

補充:高生育率家庭的孩子更不怕死在某族那裡有實例,生的越多越不怕死。獨生子女民族的委曲求全,最終又為誰做嫁衣裳?


@劉淑鵬 感謝,收藏。

今天剛好跟朋友聊到見義勇為的事。晚上加班到凌晨1點,臨睡前看看知乎,看到樓主精彩的分析與回答,忍不住說兩句。

樓主說得很精彩,說出了我許多想說的。不過,依我對我自己的了解,在那種場景下,我可能會喪失理智,衝上去,哪怕是送死。
不知道知乎如何引用他人的回答,樓主把我想說的前半段都說了,以至於我想在這個基礎上講述一下我想講的後半段。只能用@ 答主的形式來引用了。

這個回答里,其實是想發表一下本人對這件事的看法,這些看法不都跟題主的題目相符,請題主見諒。

對於這件事,我認為,現場每一個個人不上去阻止惡行的發生,我覺得都是可以理解的,理由樓主說得很清楚,對於每一個個體而言,上前意味巨大的代價,沒有人有義務為一個陌生人付出如此大的代價。

但是,我認為,在一個公共場合,一個較大的群體沒能夠阻止一個較小群體實施慘絕人寰的暴行,那麼,這無疑是存在問題的!

樓主的回答,在我看來,很清晰的闡明了上去阻止暴行的代價and付出該代價的風險有多大。

樓主回答最精彩的地方在於,他把上前阻止惡行的這份代價說的很細很細,細到讓每一個人都可以一條條的叩問自己。在閱讀這個答案的之後,我們考慮完這些,有幾個人能拍著胸脯說,我一定敢上前阻止惡行?

不能,即便是我,也不能。而且我甚至會擔心自己失去理智,獨自上前送死。

其實,在我看來,還有一點樓主欠考慮,那就是在不知道對方身份背景的情況,即便當時上前阻止安然無恙的回來,我們也不能保證對方他爸是不是李剛,事後會不會對我們進行報復。

還有,上去不是我們的責任義務所在,那是警察該做的事。

其實理由還有很多。

總之,在這麼高風險的情況下,我們需要理解周圍的每一個個體。正如我們不能譴責一個不會游泳的人或者游泳不精湛的人不去救落水的陌生人一般。在這種情況下,那麼,不上去,應該被我們絕大多數的人所接收。

樓主的這個回答,也因此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鳴,包括我。

可是,我希望能在這裡補充一點樓主遺漏的點,也希望能得到其他人哪怕一點點的共鳴。

在那個場合上,一個人上前是危險的,但是所有現場的人都上去阻止,這個代價自然會小很多。正如樓主說的,一個練過的人最多也只能應付4到5個沒訓練的人。這也就意味著,這場暴行,20個人上去,出人命的風險會被降到很低。加上暴徒中還有女人小孩,所以,我大膽假設四個爺們上去PK那個男的,剩下的人再出6個別的群眾,該事件就能在大部分人不受傷的情況下避免事態如此惡化。

當然,理想的考慮,能有十個人上去自然保險。不過,現實常常是殘酷的。什麼事我們都要往壞處想。按照壞一點的假設來,現場只有最多三個人有上前阻止該事件的發生的願望。那麼,三個人夠嗎?三個人見義勇為的人在公共場合上去阻止這件事,有多大的可能到最後會對不起自己的兒子,愛人,父母,朋友,為一個陌生人撒手西去?

我個人認為,這件事不管多少人出頭,對於每一個來說,代價都是有的。樓主說的東西依舊可能發生,只是風險大小的區別而已。在我看來,這件事三個人上前阻止,其風險跟一個人上前阻止的危險級別,已不是一個數量級。一個人類似我這樣的人上去,百分之八九十會對不起父母,撒手西去。但是三個人我這樣的人上去,這個可能性在我看來,不到百分之五。

這也就意味著,樓主闡述的代價與風險,是針對一個人的。針對一群人而言,代價可以這麼算,風險卻不能這麼算了。現場的這個群體,在一個可以提供低風險的環境下,坐視了這個暴行的發生。這件事便是一個悲哀了。

由於對於一個群體而言,我認為這是一個問題,那麼,我也應該提出一個解決方案。人們之所以沒有上去,是因為大家都清楚樓主所說的代價。而他們有些人比樓主考慮的還要全面,想到的代價還要更大。我們可以明晰的看到,對於一個群體上去阻止,代價並沒有樓主說的這麼大。也就是說,在作為一個群體的一員,當時每一個人都把代價過分高估了。

所以,我想提供另外一種思路來思考上去阻止該事的代價。

我們從有限消息來源可以看出,現場不止三個人有阻止該事的願望。我們從事後人們的悼念,願意作證,主動報警等等行為來看,我們也可以知道,現場冷漠到坐視如此暴行的人不多。

可是,因為某種原因,現場的那個群體,終究未能阻止事件惡化。

而報道中提過一個現象,有人想去阻止,卻身邊的人被勸阻了。

我認為有意願上去的人,是好人。而勸阻他們的人,也是好人。他們都知道一個人上去的代價。對於勸阻的人來說,他們不願意看到這種暴行,同時也不願意看到一個好心人因此喪命。

而我這裡認為,在那種緊急的情況下,大部分人都沒有自信的覺得自己上去之後會得到其他群眾的幫助,所以大部分對於多人上去阻止的代價考慮得很少,

在這裡,我想學習樓主,做一件事。號召大家想另外一個問題:

不是勸你去送死,而是想問你,在一個人已經上去阻止的情況下,你會上前嗎?兩個人呢?三個人呢?四個人呢?……十萬人呢????

是的,一個人就敢上去的,普通人中沒多少。因為代價如樓主本人所說。而兩個人、三個人的代價也很大。所以,我假設只有在四個人上前的情況下,才超過百分之五十的人願意上去阻止。這跟冷漠無關,跟代價有關。我們做每一件幫助他人的事,都應該考慮自己要付出的代價。在這件事上,兩個人的代價依舊很大(依舊可能對不起父母,撒手西去),三個人的代價也不小(但是相對於讓我親眼看到有人被殺,我願意接受這個代價),四個人的代價則小得多(可能受傷,喪命的危險性已經很低了)。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上前見義勇為的心理其實跟我們在QQ遊戲裡面打麻將有點像。四個人才能開打。遊戲中一共有四類人,ABCD,A包含B包含C包含D。其中A類人一定要找到有三個人坐好的位置,而所有人也很樂意坐已經有三個人的座位。B類人覺得,兩個人坐上去加我就三個人了,又因為所有人都樂意加入已經有三個人的座位,那麼兩個人的座位也能接受,而C,D類的人也很願意坐已經有兩個人的座位。C類則認為已經坐著一個人的座位加上我則有兩個了,這樣B類人很快就會加入成三個人了,然後湊齊麻將就容易了,而D類人也願意坐一個人的座位。D類則覺得自己一個人坐也很快能吸引C類人湊成兩位,再吸引B湊成三人,最後湊成吸引A。

對於這件事而言,我們大部分人都是A類人。但是可以預見的是,我們每個人都是D類人的話,那麼我們這個群體所需要付出的等待代價會被降到最低。其實,對於每個A類的人來說,只要它知道這個大廳裡面確實有超過四個人想打麻將,並且認同上面那個邏輯,那麼,讓它變成D類人是很容易的。

也就是說,對於一個群體而言,是否能阻止這件事,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對其他陌生人的信任度。如果你是一個在四個人出頭的情況下就肯拔刀相助的人,那麼你要判斷的是現場是否存在另外三個人,而非當前是否已經三個人。當我們確認這個群體確實有三個人的情況下,那麼,大家成為第一個上去阻止惡行的人就會很容易。

綜上,要避免一個群體面前發生這種事,這個群里的人們需要具備兩點條件,一、一個不冷漠的心。二、相信其他人也不冷漠。

各位,我不認為第一點條件對於我們而言有什麼問題,我們這個社會真正的問題在於第二點。

如果哪位知友有時間,可以發一份問卷調查,問問大夥剛剛那個問題:

在一個人已經上去阻止的情況下,你會上前嗎?兩個人呢?三個人呢?四個人呢?……十萬人呢????

這個問題最好是你能接受幾個人,那麼你就問幾個人。

假設你只能接受在二十個人上去阻止的情況下才敢上去。那麼,你可以問問身邊的人他們在二十人的情況下敢不敢上。如果得到的答覆是百分之九十的人都願意上,考慮百分之十的誤差率,則最低百分之八十。那麼你就應該知道,下次遇到這種情況,你不應該考慮一個人上去的代價,應該考慮周圍的人購不夠數——有沒有25人。有的話就可以直接上了。

當然,如果你兩個人就能接受,而你身邊的人只有百分之十的人願意接受,則你應該調高自己的接受人數,因為百分之十意味著在現場,有可能一個都沒有願意上去的人。

請各位想想,在我們身邊的陌生人究竟有百分之多少的人,是冷漠到也是坐視暴行的。

希望在這裡提供另外一種思路有助大家思考。

這個社會裡大部分都是好人,請不要對它失去信心。


樓主,當時你聽到,或者看到那個視頻,感覺怎麼樣

有時候在網路上敲鍵盤的人是確實很憤怒的,放到現場也是會衝上去的,

但更多的人只是憤怒,而不會衝上去,那件事情後,我對自己的描述便變成了,無能為力時,最痛恨自己,

我不認為過度理解一個事情是一件好事,他們做不了什麼,但又不好什麼都不做

現在很多人都習慣站在道德上去抨擊一個群體,因為他們更明顯,而即使是那些抨擊鍵盤俠的人,不也是這麼做的嗎

除此之外,可能更多的是無奈吧,無論站在哪裡,因為無能為力,並且不能做的更多了


冒昧前來。


其實針對網友對旁觀者的抨擊問題的理解,之前曾有人提過一個龐大問題和7個角度來求答:

如何看待「山東招遠麥當勞女子被毆致死」事件?

@周不潤(手機不太會@……)先生的答案針對「如果你是受害者你當時該做什麼求救」十分詳實。嘆服之餘,把自己關於「旁觀者」的見解(見下)寫進了他的評論里。


今天有幸見到關於「旁觀者」的提問,大膽把自己的原文貼了過來。

招遠麥當勞事件有多種解讀,在此仍舊取社會心理學的旁觀者效應來作簡答。


自認專業性有待提高,望各位慎贊勇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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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文的旁觀者效應和責任擴散兩個概念,以下摘自百度百科。比較大白話。

旁觀者現象是一種社會心理學現象,指在緊急情況時由於有他人在場而沒有對受害者提供幫助的情況。救助行為出現的可能與在場旁觀人數成反比,即旁觀人數越多,救助行為出現的可能性就越小。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有結論性的、權威的證據證明旁觀者現象。

責任擴散是指,對某一件事來說,如果是單個個體被要求單獨完成任務,責任感就會很強,會作出積極的反應。但如果是要求一個群體共同完成任務,群體中的每個個體的責任感就會很弱,面對困難或遇到責任往往會退縮。

以下是和同學爭論「旁觀者到底該怎麼辦」時,我給的一些分析。(後來他把那條狀態全刪了,多虧我早先自我陶醉保存了下…)


可以拆分為兩個問題。


一,如何解釋「已發生的」無人拉架的行為?答:旁觀者效應中的「責任擴散」抑制了所有個體的施救。

二,旁觀者是否應該制止?答:在從攻擊行為發起直到結束的整個過程,所有旁觀者全程都在面臨「責任擴散」。所以,大白話中的「拉架,制止」的實質,是「責任擴散」的突破——它取決於旁觀者1 所處文化背景(對暴力行為的態度、對正義的定位、所作的選擇與所對應的社會輿論等等) 2 個體自我保障能力(比如大白話里的功夫啊,用來判斷個體實施救援的得失) 3 對情境的判斷。三者大小排序略。當三者(暫時僅想到並組織了此三點,想必還會有的)足夠突破「責任擴散」時,所謂的見義勇為個體才會出現。而若此類個體不足以扭轉局勢時,能否發展到喚起其他個體,又是另一碼事。


所以,既不要糾結旁觀者為什麼不施救,因為它已經發生且沒有施救。也不要糾結該不該施救,因為突破「責任擴散」,比你想像得難得多。


特別是你們,鍵盤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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