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核電站(兩台125萬千瓦AP1000壓水堆)如果安全設施已經全部崩潰,完全失控,最大危害範圍可以達到多廣?

比如中大型飛機正面撞擊,遭遇數枚導彈突襲攻擊,特大強度的地震等等災難性情況,倘若在這種既成事實的情況下,核電站毀滅對人造成不可逆的傷害的範圍會有多大,水和塵埃的污染後期是否可控。由於我完全是非專業人員,歡迎各種修改與補充。先感謝所有回答問題的朋友。


假設裂變產物處於開放狀態並且自由向四周擴散的話,濃度會隨半徑平方成反比的啊,如果考慮土壤和建築材料的吸附效應,濃度會更低

當然這都是理想假設,實際情況複雜的多。不過不管多複雜,應該都沒有切爾諾貝利事故影響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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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義危害範圍、以及最大危害範圍?什麼叫做完全崩潰 和 完全失控?類似於客機裝電站?

題主的問題問得如此之外行而敏感,很好奇題主為何對可能的核事故如此感興趣~

莫非住在海陽?或三門?

如果是的話,我可以很負責人的高速你,在設計方案中,已經考慮了波音某型號客機正撞反應堆的情況


導彈攻擊核電站?那就是戰爭了,當中國防空力量是擺設?

大飛機撞擊?屏蔽牆加鋼製安全殼設計有考慮,不會對AP1000產生致命性傷害。另外核電站比世貿雙子塔小多了,周圍還基本上是山脈圍繞,要開大飛機在沒有引導的情況下撞上去,可能性非常之低。

特大地震?反正九級地震應該不會導致AP1000放射性泄露,即使在日本福島核電站地震加海嘯的極端情況下,AP1000也能保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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