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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配槍一定要真槍實彈嗎?

5?2慶安事件讓我產生一個疑問,一般民警如果配槍一定要是真槍實彈嗎?不能配麻醉槍之類的?雖成本會更高,但用麻醉槍應對突發情況勝於真槍實彈,且就算髮生打偏、誤傷------犯罪分子躲在人群中,真槍實彈在這種情況一般會投鼠忌器吧?但只是讓人瞬間失去行動能力的麻醉槍就沒有這個顧慮吧!從長遠考慮,麻醉槍更適合不是嗎?

這個是嚴肅的問題!那些來嘲諷的別搗亂!

有沒有一種可以讓中槍的人瞬間失去行動能力的麻醉槍,子彈成分可以是不會致死致殘的化學藥物--------允許副作用很大!或者是讓中槍者 間昏倒的電擊槍-----子彈帶有讓人昏倒的強電流!


我覺得可以這樣——

央媒再調查慶安槍擊案疑點 人民日報:有人推波助瀾把水越攪越渾

1、警察腰間可以掛一個槍套以產生威懾作用。

2、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應盡最大可能確保槍套不被打開,包括主動打開或被動打開(比如和嫌疑人撕扯過程中被打開)

3、一旦不幸必須做出使用武器的決定,警察可以在儘可能沒人注意的情況下,打開槍套,蜷曲無名指和小拇指,將食指與中指併攏插入槍套,並迅速拔出,以併攏的食指和中指對準嫌疑人。

4、警察在必要時,可以將大拇指豎起,以起到標尺的作用。

5、一旦出現嫌疑人未被警察的食指與中指威懾,而繼續實施犯罪行為的,警察可以在高喊「我要開槍」了之後,用嘴發出「pia,pia」,「啪。啪」,「砰,砰」的聲音,有懷舊情懷的文藝警察,可以發出上世紀80年代影視劇中多見的槍聲,如「巴~切~勾」(請將三個音連起來快速發出)

6、此時嫌疑人應當配合警察,捂住非致命部位,面露痛苦神色,並倒地就擒。

7、嫌疑人亦可一手捂住腹部,一手指點警察,並說:你,竟,然,開,槍,打,我。語速要斷斷續續,說一個字喘三口氣,以顯示腹部中槍的格外痛苦。

8、如果嫌疑人捂住致命部位,比如胸口,應當迅速倒地,並作死亡狀。(如果對自己有信心,可以挑戰「死不瞑目」狀)

9、司法機關應配合廣大網民的合理質疑,堅決追究該警察將食指與中指瞄準嫌疑人致命部位,並導致嫌疑人死亡的惡劣行徑。

10、檢查機關對肇事民警提起公訴。

11、公安機關知錯即改,開展全系統的大整改、大練兵;

12、各地公安民警紛紛表示,經過大整改,大練兵,食指與中指標準嫌疑人非致命部位的能力已經得到極大提升,相信今後再也不會造成嫌疑人因為被食指與拇指不必要的瞄準而死亡的慘痛教訓了

13、廣大網民繼續追問嫌疑人為何「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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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針對是否必須併攏食指和中指,可以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加以具體執行。

a、可以用食指與拇指併攏,表示此時使用的是自動手槍;

b、也可以只用食指標準嫌疑人,表示此時使用的是左輪手槍;

個別有情懷的警察,可以在食指標準嫌疑人時,腦補為正手持一支40年代產的魯格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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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並非杜撰,而是有警界前輩親身實踐過的


左輪槍是雙彈種的,即可用鉛彈也可用橡膠彈,即殺傷彈和驅逐彈兩種。

PS:為什麼警用手槍的彈夾一般不會滿負載填充?

因為長期的滿彈夾填充又不擊發會影響彈簧的彈力,很可能導致要用時供彈不暢。話說我見習的時候問師傅為何不壓滿7發而只是5發,師傅看看我又看看遠處,幽幽的說:「一般的警察雖然配槍,但是沒人會隨意拔槍,一旦事態發展到需要開槍的地步,5發子彈尚不能解決問題,那基本上就凶多吉少了。」

於是我想到了去年的3.01事件,果不其然。。。。。


這幫聖母心知道白寶山嗎?


題主明顯是電影看多了

首先來說麻醉槍,首先,能起到作用的麻醉槍一般是單發的,連發的那種,一般配備不起來,那成本不是你能想像的。其次各不同個體對麻醉藥劑的受耐性不一樣,麻醉槍並不是柯南里或者電影里那種一發擊中立馬就昏倒的,根據擊中部位不同,個人身體素質差異等原因有可能要過很長時間,這次襲警最多用了警棍,下次要是一把刀呢? 直接就被砍死了。再者,這玩意子彈攜帶麻煩,裝填又不方便,一般要存放在箱子里,但我們總不能時刻讓警察提個箱子執勤吧

再看電擊槍,電擊槍的一大缺點就是:對面穿的越厚,電擊槍效力越低,你總不能指望我國警察冬天沒有戰鬥力吧?其次,電擊槍射程近,幾米的距離,有可能你抬手到命中人家都衝到你面前了,在對付突發情況時極其的不可靠。再者威力小的電擊槍最多把人電一個跟頭,威力大的也電不昏,而且這玩意最大的缺點是:只有一發!一發打完了,就沒反抗能力了,換我上,我肯定不用電擊槍,我可不希望自己手上永遠只有一發子彈,還是靠不住的子彈。

然後看質量兵器,在這裡也就是警用手槍,停止作用大,聲音響,擊中非要害也可以讓被擊中者明顯停滯,並且附帶巨大響聲,對嫌疑人造成心理壓力。而且最重要的是可以多連發,換彈相對方便。雖然手槍後坐力大,精度差,但是大口徑保證了它優良的殺傷力。畢竟各種血案的慘狀還歷歷在目,我個人還是希望警察裝備手槍。當恐怖分子們大開殺戒的時候,你希望身邊的警察們手裡是手槍呢?還是電擊槍麻醉槍?

最後的最後,警察是國家暴力機關,不用暴力?真是被慣的不行了


我在想,當警察面對的暴徒拿的主要是54式的時候,你讓警察拿64式或77式,這公平嗎?

做壞事的歹徒都有人權,為什麼警察不能有呢?!!!

看到這個問題,真心感到氣憤!


我嚴肅的回答啊~

本來劫匪啊歹徒啊做壞事還有所顧忌,搶劫吃了槍子是會送命的。

有了麻醉彈以後,犯罪成本降低,頂多就是坐牢嘛,上!

然後犯罪率直線上升.....


麻醉槍一般都是發射麻醉針彈,沒有膛線沒有火藥發射葯,意味著打不準打不遠。麻醉彈擊中目標後還能較長時間行動才會倒地。意味著即便運氣好擊中犯罪嫌疑人,對方還能蹦躂很久殺傷多人。

拿著這麼一把打不遠打不準打中對方要很久才起效的槍,碰上恐怖分子、二王、張君之流。。。。呵呵,這結果不敢想像。

犯罪嫌疑人的命就是命,廣大老百姓的命就不是命了?


我覺得是這樣的。答案僅代表個人觀點。

1.武器的最高等級是依據實際危險的最高等級而配置的。麻醉槍不足以應對所有暴力威脅。麻醉槍是有生效時間的,因個體不同也有其對麻醉藥品耐受力的不同,不可能立即生效。電擊槍,催淚彈、橡膠彈、警棍,高壓水槍等同理,如果你遇到一個馬上就要按炸彈自爆的罪犯,不一定能夠一個電擊把他放倒。實戰中也有對著歹徒開了N發橡膠彈,歹徒仍然活蹦亂跳的情況。甚至即使是採用實彈射擊,只要不是一槍爆頭,很多時候被擊中的人仍然具有一定行動能力,我聽說美國最極端的一個例子是中了30多發子彈的罪犯仍然有能力活動肢體,具體案例不是特別確定,等我回頭找一下。

以民警而言,遇到的最極端的危險,譬如殺人,傷人,爆炸等直接威脅,必須需要實戰中能夠立刻解除其危險的武器來應對。以昆明301恐怖襲擊為例,如果民警遇到的是砍刀,炸彈,而手裡是警棍,麻醉槍,則可能遭遇無法有效控制現場,造成更多傷亡的局面。事實上,當時的警察遇到的局面正是如此,以至於警察不得不衝上去對著恐怖分子大喊「來砍我呀」,用肉體去吸引敵人注意力。如果當時的恐怖分子持有遠程武器,後果可能更加不堪設想。

2.武器的最高等級不等於武器的全部等級。給民警配槍,不等於民警只能有槍,也不等於民警只能用槍來解決所有問題,處理所有局面。給警察配備多層次的器械,特別是驅逐性,制服性的器械,有助於應對不同等級的局面。比如慶安事件,如果警察持有的不是普通的橡膠警棍,而是其他弱殺傷性,但強控制性的器械,比如說持電警棍啪嚓一下把徐純合電倒,以電流造成的肌肉痙攣和劇烈疼痛,來解除他的反抗能力,就不見得會造成後來的局面。

3.我國目前給警察配的手槍,已經屬於弱殺傷性,更加偏重威懾和制服。比如和軍用槍支相比,警用手槍選擇裝填火藥少,穿甲性弱,聲音大的實彈。當然即使是弱穿透力的子彈,在室內仍然有可能發生跳彈造成意外傷亡,這是警察在用槍的時候必須要考慮的問題。我不太清楚國外警察,特別是暴力案件頻發的美國警察的單警裝備如何,希望有了解的貼個評。


我們的政策存在一個最大的問題,通俗的說就是三分鐘熱情。

電擊槍是好用的,但是這個「用」,就有很多工作要做了。比如,什麼情況可以用,怎麼用,用了之後有哪些事情要做,還有不用的時候怎麼保養,怎麼管理,壞了怎麼更換維修…所謂養兵千日,用兵一時,沒有那千日的功夫,到了要用的時候會出現什麼情況只有天知道。

現在的問題是現有配備的武器裝備都沒有搞好售後服務和用戶操作培訓。比如那手槍子彈都長銅鹵了鬼才知道能不能打響,再比如很多警車一年維修的費用都可以再買一輛新車了群眾都嫌你派出所車爛。

所以搞好售後比一時腦熱配新裝備重要得多。


如果題主有一天不幸被挾持,希望還可以聖母的對警察蜀黍說,不要直接打死他啊,用麻醉槍就好了。

事沒落到自己頭上,永遠都可以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覺得按照題主的要求

估計只能上柯南了~~~~~~~~~


花點錢,參加個散打培訓班,再上個槍械培訓班,你就知道什麼叫做武力對抗了。你這種沒打過架的人,有這種幼稚的想法是正常的,是不是覺得自己被人用槍頂著自己腦袋的時候還可以保持鎮定,而且隨時可以反制歹徒?花點錢去試一試,對自己要有信心


必須匿名

1 電擊武器國外有過實裝,效果不好

關鍵點在於有效射程和能量控制

每個人體制不一樣,電擊武器造成的傷害不確定,不一定會讓嫌疑人或犯罪分子立刻喪失威,更不能保證不會一擊入魂直接歸西

而且成本大(包括學習成本)

2 麻醉武器

同樣不能確定其對犯罪嫌疑人的傷害

有效射程和準確性也是大問題

3 常用的橡皮子彈

近距離一樣致命

最後

無論使用哪種但要

經費 編製 訓練才是重點

另外

民警如果面對需要開槍的情況

應優先考慮將嫌疑人或犯罪分子對周邊和自身危險降至最低


有沒有一種可以讓中槍的人瞬間失去行動能力的麻醉槍,子彈成分可以是不會致死致殘的化學藥物--------允許副作用很大!或者是讓中槍者 間昏倒的電擊槍-----子彈帶有讓人昏倒的強電流!

沒有,即使是泰瑟槍,也不能保證每次都有效和非致命


葵花點穴手之隔空點穴


我覺得吧,應該把題主扔到昆明火車站恐怖事件那個場景中,親身體驗一下,然後題主就會回來把題目改成:警察為什麼不能配備火力更強大的長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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