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頭起泡時喜歡咬,為什麼會喜歡那種痛感?
02-07
舌頭起泡時會有一點疼,咬了會更疼,但是覺得那種痛挺好玩的,和其他痛不一樣,感覺很痛快,為什麼?
最近在看《自知心理學》,裡面剛好有講到類似問題,分享下(侵刪)
生活中,有好些人會有揭傷口的習慣:即使明知在傷口沒有完全結好痂時揭開它,可能會帶來「二次傷害」,可還是忍不住,流血了也不死心。我們到底為什麼會活得這麼「蛋疼」呢?
闢謠:這是強迫症?也許看到這個標題,你的第一反應是強迫症。強迫症是以反覆持久的強迫觀念或強迫動作為主要癥狀的一種神經症。揭傷口到什麼程度才算是強迫症呢?流血了還去揭?這還不算。極端點兒,揭完一個再揭第二個第三個……不揭不滿足,沒傷口了就製造一個傷口或者找別人的傷口再揭,鮮血也無法阻擋他們,這樣無疑會影響傷口的癒合。當然,他們也會為自己這種行為感到痛苦(如果不痛苦,那可能就是精神病等級的了)。但我們要認識到,這種日常生活的小習慣,頂多算是強迫傾向,揭完了,就舒服了。不是強迫症,那是自虐嗎?
僅僅從行為上來看,揭還未長好的傷口似乎符合自虐的行為特徵:以自己為攻擊和虐待的對象,傷害自己。但是從更深層的心理動機上來看,這未必是自虐。弗洛伊德認為,自虐是死亡的本能對外釋放受到挫折後,反轉到自身的現象。人有兩種本能,一種是生的本能,一種是死的本能。死的本能是破壞性的攻擊能量,對外表現為戰爭、統治、虐待他人,如果對外釋放這種能量時受到挫折,如受壓迫、被欺凌而沒有辦法反抗,就容易將累積起來的攻擊性釋放在自己身上。人本主義精神分析學家弗洛姆(Erich Fromm)在《愛的藝術》一書里也有對自虐現象的分析,他認為自虐是用來對抗孤獨感和無足輕重感的手段。通過自虐行為,個體一方面企圖消滅(心理上的)自我,達到完全的無足輕重;另一方面,將自己置於「自身之外的某個強有力整體的一部分」,從而感受到來自這個整體的榮耀和強大。兩位心理學家雖然觀點不一樣,但都說明了一點:自虐行為背後有著深沉的心理動機。那麼,揭還沒長好的傷口背後是不是也有這麼深沉的心理動機呢?其實不然,我們平時會揭那些沒有好的傷口,最多就是想追求一種痛苦的體驗。為什麼追求?因為太閑了——有痛覺比沒感覺好。感覺剝奪對人的毀滅性是巨大的。1954年,加拿大麥吉爾大學的心
理學家首先進行了感覺剝奪試驗:試驗中被試的視覺、聽覺、觸覺等感覺被高度剝奪,各種感覺器官接收不到外界的任何刺激信號,經過一段時間之後,被試產生了錯覺、幻覺,注意力渙散,思維遲鈍,緊張、焦慮、恐懼等病理心理現象。那麼我們到底為什麼會喜歡揭還沒長好的傷口呢?奇癢難忍,啊啊啊……從生理層面上看,我們會不經意地去撓結痂的傷口,是因為我們感到癢了。為什麼會癢呢?首先,皮膚由表皮、真皮和皮下組織組成,而會結痂的傷口實際上已經傷到比較深的真皮層了,真皮層受傷,結締組織會補上,形成新長出來的肉芽。而結締組織由血細胞、神經細胞等各種細胞和細胞間質組成。重點是,新長出來的密集血管會和同樣新長出的比較敏感的神經細胞擠在一起,神經細胞會受到小而密集的刺激(就像你被狗尾巴草撓了一下似的),所以你會下意識地用手撓傷口,用痛覺來覆蓋癢的感覺。【學習回顧】
1. 我們會揭沒有長好的傷口,這頂多是強迫傾向,而不是強迫症啦;也不是自虐傾向,頂多在追求一種痛苦的體驗啦(你好啰唆)。2. 因為癢,所以揭,用痛來替代癢。3. 揭傷口是人類在進化中保留下來的整飾行為。也許是想要懲罰那個泡。
原來我也這樣。。。後來覺得不過癮,把那個起泡的舌苔直接拔斷。。。然後就疼麻了。。。
到底為什麼!
我也這樣,我也想知道我為什麼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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