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好你的財富,是一個成年女人的義務

前言:

本文是粉絲投稿,作者王大鎚(藝名),先後供職於律所、信託公司,有近十年資產管理行業經驗,現專註於家族信託與家族財富傳承。

為了幫助更多人,尤其是女性,搞清楚婚姻這個結構中的財產關係,她寫了這篇4000餘字的文章,從專業角度梳理了一套個人財富保障與風險防範方案,供大家參考。

非常感謝她的辛苦付出,本文預計要花掉你8min閱讀時間,但將給你帶來一次非常清晰的法律科普。

特別提示: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其供職機構及「墨守珵規」公眾號立場,不得作為針對任何個案的法律意見。

本文僅對中國大陸法語境下的婚姻、繼承等基本問題進行總結分析,未涉及涉外婚姻、繼承或保險等相關規定。

為便於理解,本文對部分法律術語做了簡化處理。考慮到實際案例更為複雜,如有特殊需求的,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解答。


一、財產與家庭關係

1、共同財產與共同債務

根據現行婚姻法,除非夫妻雙方之間另有書面約定,(劃重點:另行約定必須是書面形式!口頭說什麼AA制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所有工資獎金性的收入都算,比如津貼、餐費、交通費等)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比如股票債券收入,經營公司或合夥企業收益等)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除非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約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

債務方面,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論配偶人品靠譜的重要性:對方可能背著你借錢,你雖然不知情,但仍需償還該等債務。一方財產清償的前提一是事先約定財產各自所有,二是需要「第三人知道該約定」,這個在實踐中舉證難度比較大。)

2、個人財產與婚前協議

根據現行婚姻法,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不會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各位應該在娛樂頻道看到過「某某富豪簽署婚前協議」的新聞吧,這算是有錢人對自身財產的提前安排,一些高凈值人群也可能在婚前設立家族信託,進行財產隔離與風險防範。(不同於一般意義上購買理財產品,家族信託系財富傳承的重要手段。)

對於大多數吃瓜群眾來說,房產可能是大多數人最重要的財產了。

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簡單講就是:婚前購買且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屋,法院可判決由該方所有,另一方僅對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房屋增值部分享有權利。論購買婚前房屋或婚後共同購買房屋的重要性~)

3、撫養與贍養義務

根據現行婚姻法,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為什麼結婚要慢一些再慢一些?找個身體健康、人品靠譜、三觀一致的配偶真的很重要!)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相應的,子女對父母也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且該等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這意味著,假如你有個重男輕女的爸媽,即使小時候爸媽對你不怎麼好,但長大以後,你還是要履行贍養義務的~)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看見沒?不要再說什麼公婆爸媽不幫忙帶孩子了?人家幫忙帶孩子是情分,不幫忙是本分!自己生了就得自己養啊,小夫妻要真是雙亡了,才輪得到外公外婆爺爺奶奶養!)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為什麼很多快成年的孩子對爸媽生二胎很反感,因為爸媽年事已高,萬一有個什麼意外,自己可能要承擔對弟弟妹妹的撫養義務。對,人都是自私的~)

二、繼承與遺囑

1、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我國法律規定的繼承分為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簡便起見,本文暫不討論遺贈相關問題)。

法定繼承,即在沒有遺囑或已根據遺囑繼承完畢但仍有遺產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等內容的繼承形式。

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根據自身意願選定繼承人、繼承財產、繼承程序等內容的繼承形式。遺囑繼承的適用前提是遺囑合法、有效。

我國法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僅在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方可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這意味著,兒媳對公婆財產沒有任何權利,除非其配偶死亡且兒媳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想通過「上嫁」來實現致富的姑娘們可以醒醒了。)

2、繼承法認定的子女配偶

我國法律認可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為什麼那麼多小三拼了命的要生孩子、還生好幾個孩子?因為多一個孩子未來就可能多一份錢啊同志們!)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需要說明的是,前述「養父母及養子女」系指履行了法定收養手續的父母子女,對於民間通常意義上未履行法定手續的「收養」,不視為建立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

法定繼承可能產生轉繼承、代位繼承等較為複雜的問題,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直接通過法定繼承來聲稱權利可能有一定障礙。

3、遺囑訂立注意事項

遺囑合法、有效需要滿足一定要件,包括:

遺囑人(即被繼承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內容應為其未受脅迫、欺騙時的真實意思表示。不滿10歲的未成年人、植物人、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遺囑可有多種形式,但每種形式要件均需符合法律規定:

(1)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得作為見證人。建議選擇繼承關係之外的親屬或律師等專業人士在場見證。

(3)錄音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公證遺囑,應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需要說明的是,遺囑訂立完畢,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已立遺囑

如果有數份遺囑且內容相抵觸的,應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公證遺囑若要變更,只能以再次公證的形式進行。

對於多資產、多個繼承人的高凈值人群,提前訂立遺囑尤為重要。

比如我最近為一對名下有數十家公司股權的夫婦提供服務,其各自均有數名兄弟姐妹,子女年幼,且公司有其他非血緣關係的股東。

為避免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利益分配請求權、公司經營決策權等)落入他人之手、家族財富無法傳承,建議其在各自遺囑中約定:

如一方去世而另一方仍在世的,則在世一方繼承其配偶在各公司中所持的全部股權;

相應地,在公司決策文件層面亦提前做好約定及授權。

三、保險與風險防範

1、保險產品選購原則

受限於篇幅,保險基礎知識在此不做贅述,大家可移步研讀這位大神的文章,非常專業、全面。李元霸:如何用保險保障自己的一生(李元霸:如何用保險保障自己的一生? )。個人意見,對於中青年,意外險、重疾險必不可少;如有購置房產,建議購買房屋財產險。

需要強調的是,保險購買需與家庭收支情況相匹配,比如不能強求年收入10萬的家庭去購買每年保費1萬的保險。

購買保險建議根據「先成人後幼兒」(即先保護有掙錢能力的人)、「先人身後財產」(人比財產寶貴,留得青山在不拍沒柴燒)、「先保額後保費」、「先保障後投資」(我個人沒有購買投資或儲蓄類的保險,更多的是把保險產品作為風險防範的工具)的原則進行選擇。

2、個人及家庭保險方案(舉例)

財產險:

房屋險,保險標的為名下房屋,保額根據房屋價值確定,可以附加房屋內財物被盜、水管炸裂等險種;如果對外租房的,還可以購買更有針對性的保險(比如租客在屋內死亡或自殺的聲譽損失險等)

汽車險,包括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

人身險:

意外險(保額100萬,賠付條件包括意外死亡、殘疾)

重疾險(保額50萬的20年繳費長期險+30萬的一年期消費型保險,兩個同時買是為了增加保障,有些大病花錢如流水啊)

補充醫療保險(重疾險與補充醫療保險的區別在於,重疾險為確定患病後保險公司即賠付,而補充醫療保險則需要根據發票「實報實銷」)

我個人選擇的均為境內保險公司所發行的產品,除了長期繳費的重疾險、車險每年繳費在數千元外,其他險種年費均不到千元,算是花錢買個安心吧。

個人理解,除非大家有特別定製化的需求,保險公司一般通過互聯網渠道(官網、微信公眾號)發行的產品即可滿足基本保障需求。如果各位所在公司為員工有購買保險的,大家可以根據已購保險進行調配。

3、關於父母健康保障

因80、90後多為獨生子女,大家可以考慮為父母參照如上標準購買一定的人身險(如果他們死活不願意花這個錢,還是你為他們買吧)、意外險(保額100萬,賠付條件包括意外死亡、殘疾、骨折、救護車使用費用等)、防癌險(父母因年紀較大無法購買重疾險,故用防癌險代替)及補充醫療保險。

另外,最好每年帶父母去一線或省會城市三甲公立醫院做個全面體檢(不要在體檢機構買很貴的套餐,基本查不出來啥)。

四、寫在最後的話

個人認為,結不結婚、和誰結婚是每個人的個人選擇。

但無論處於什麼年齡、職業、地域、學歷,只要有人身自由、意識清醒,都應當以提高自己為己任,多讀書、多交友、多思考、多鍛煉,勇敢、積極、充滿熱情地努力生活,時刻準備著面對並解決遇到的困難。

同樣地,無論做什麼決定,事先都應該全面調研、獨立思考、謹慎決策。

如果決定結婚,那就在婚前好好考察,選擇一個身心健康、品德良好、三觀基本一致的配偶。結婚後不能放鬆自我發展,謹慎生育才是對後代真正負責。

如果決定不結婚,那就更加努力地充實自己,豐富自身物質、精神生活。

祝各位都遇到最好的自己,學習、生活、工作順利,幸福平安。

最後:

非常感謝王大鎚女士的支持!

問她為什麼要用這個名字,她說:這是個小角色,出身差、顏值低,但是只要努力就有收穫,這就是我們普通人的人生。

多次索要她的二維碼未果,我只能後續給她發紅包致謝,呼籲更多有專業技能的粉絲們一併出謀劃策,為了更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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