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永淳代駕遇碰瓷,根治敲詐真的沒有辦法嗎
央視前主持人郎永淳醉駕被拘的消息被透露之後,網路上掀起了「驚濤駭浪」,正因為郎永淳這個人在百姓中的形象不錯,而且人緣很好,所以這個消息所引發的爭論,以及百姓們對他的同情,可以說幾乎要衝淡事情的本身。而昨天財經及心理學專欄作者陳宗鶴先生爆料稱郎永淳當時是找代駕後遭遇了碰瓷者,這個消息讓人們聯想到一段時間以來人們爆料出來的代駕碰瓷傳聞,終於算有了名人來做實證。有了這個實實在在的例子,加之引發媒體的關注,我猜想此案之後,百姓對代駕碰瓷的認識以及警方對代駕碰瓷的打擊可能會上一個台階,對於郎永淳來說,這算是「為社會做出的大貢獻」。
郎永淳的醉駕行為是因為一起車禍引發的,車禍發生在10月5日朝陽區西大望路八王墳路口,事後警方對當事人進行酒精檢測,證實郎永淳為醉駕,北京警方拘留郎永淳,此案北京交管部門已經證實移送檢察機關,並起訴至朝陽法院。而事情的原委人們找到了一個聊天記錄的截圖,據說郎永淳請的代駕司機把車開到離郎家很近的地方突然說自己身體不適,按照人們的「理解」,好心的郎永淳一定是心軟「衝動之下」自己開車,犯下了嚴重錯誤,身陷囹圄。
那麼我們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辦?我想大多數甚至說絕大多數的人都會犯下好心這種錯誤,這就像老人倒地之後要不要扶起來一樣,人是向善的一面更具優勢,所以好心的錯誤正是碰瓷者的「仗勢」。有律師說,可以向代駕者索賠,甚至出了更多的「好」主意,但是這些好主意我感覺絕大多數毫無執行力。比如說索賠,離你家一點點的距離,你請人把車開回去需要花多大的代價?人們願意不願意再去折騰?估計二次折騰的人不會多,即使折騰一次,你可能還會通過法院去打官司要回可能遠遠小於打官司費用的賠款,到頭來只是增加了社會負擔,律師倒是可以掙到一些律師費,但是法官、當事人可能要從法院開庭到證據收集多得多的麻煩。如此,誰會去為了幾元、幾十元的「損失」把自己搞得那樣焦頭爛額呢?
正是看到了這一點,代駕碰瓷者才敢於冒險為之。解決的根本辦法當然也不是讓被碰瓷者去付出更多的代價維權,這顯然不具備操作性。亂世用重典,這一點毫不例外地可以在短期內達到很好的效果,而且國內外屢試不爽。我們這兩年拐賣人口尤其是小孩子的事情少了,為啥?誰都怕死,倒賣個孩子說不定丟掉性命,傻子才會幹!而代駕碰瓷者,目前我還沒有看到「被嚴懲」的報道或者案例,倘若一次碰瓷被證實敲詐,我們完全可以頂格處理,甚至還可以酌情嚴懲。比如現在敲詐勒索罪的刑期定格大概也就十年,震懾力顯然不夠。拋開刑期的問題,我們還可以罰款,比如按照敲詐勒索金額的三倍或者更高來處理,對於那些犯罪者來說,敲詐十次一次被抓,一定要傾家蕩產,那個傻子又去干這種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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