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讓座的亞裔
勘誤:該事件當事人名為David Dao, 越南裔,之前多家美國主流(以及一些非主流)媒體在報道中稱此人曾說自己是中國人/華裔,因此本文引用了媒體的說法。在此特地做出澄清,並向讀者致歉。
不管是哪裡人,在此次美聯航事件中,都是可以統戰的對象!
-----以下為原文,在需要澄清的地方加入了說明-----
剛才,朋友發給我一則新聞,說有一名乘客因為拒絕給美國聯合航空公司員工讓座而被警察暴力從座位上拽起來,拖下了飛機。(新聞鏈員工Man forcibly dragged off plane after refusing to give up seat to United employee; 1 officer on leave)新聞中有個視頻鏈接,顯示一名亞洲人長相的乘客躺在地上,被三名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及警員拖過飛機過道。視頻背景充滿著乘客的驚呼,有人大聲喊"你們要幹什麼」 「不能這樣做!」
一名乘客在接收福克斯新聞採訪時,表示聽到此人說自己是中國人/華裔。(後證實為越南裔)
事情發生在4月9日從芝加哥起飛的美聯航3411次航班上。當全部乘客入座後,機組人員稱有四名航空公司員工要搭乘這班飛機,詢問是否有乘客願意改簽。當時無人願意下飛機,機組人員宣布將從飛機上「隨機選取」四人下飛機。
前三名被叫到的乘客答應改簽,並陸續下了飛機,第四個被叫到的,亞洲人面貌的乘客,說自己是一名醫生,要去會見病人,並拒絕離開。
隨後,發生了新聞視頻中的一幕:三名警察登上飛機,強行將他拽離座位,並抓著這名乘客的雙手將其拖走。在視頻和圖片中可以看到,當時這名乘客已經嘴角受傷,血流不止。
飛機上的另一名乘客 Audra D. Bridges在接收福克斯新聞採訪時,表示當時她聽到這名乘客說自己是中國人,還聽到這名乘客對飛機上的黑人機組成員抗議道自己因為是「中國人」而受到孤立。(後證實此人為越南裔)
在被「請」下飛機後,這名乘客再次回到飛機上拿走了自己散落在座位上的行李,然後再次被「護送」下了飛機,這次是躺在擔架上。
在此事被媒體報道後,美聯航發言人Charlie Hobart宣稱,「我們遵循了正確的流程。這架飛機必須(按時)出發,我們希望把乘客送到目的地。」「We followed the right procedures. That plane had to depart. We wanted to get our customers to their destinations.」
我來更正以下您的說法,發言人同志:你們需要把四名航空公司員工送到目的地,因此你們把一位亞裔乘客趕下了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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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拒絕讓座,美國人應該很熟悉這一行為所象徵的意義。
1955年,一名黑人乘客登上了蒙哥馬利市的公交車,當另外一名白人乘客要求她站起來讓出座位時,她拒絕了。這名拒絕讓座的乘客遭到了警察的逮捕。
這一行為成為了美國民權運動的導火索,萬千黑人兄弟姐妹走上街頭,發出呼聲,聲援這名拒絕讓座的同胞。
六十多年後,會有多少人發出聲音,聲援這位因拒絕讓座遭到警察暴力對待的黃種人?
也許您會說,這不一樣,當時黑人女乘客被逮捕是因為她違反法律坐在了白人的專座上。
您說得沒錯,現在被趕下飛機的人,是被「隨機選擇」的,沒有法律規定誰要給誰讓座,
今天,我們已經很少看到紙面上的歧視。翻開美國一家大學的官網,主頁照片上哪些笑臉,有白人,黑人,亞裔,拉丁裔,穆斯林。打開公司的郵箱,隔三差五就會有個促進「多樣性」的活動。
看上去很美,而且很多人信了。
他們是醫生,教授,程序員,工程師,也是餐廳老闆,工人,郵遞員,警察。他們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工作,誠實納稅,遵照法律法規申請簽證和綠卡,就能在這個社會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您說,可是一名中國人(後證實為亞裔)被趕下飛機,又能說明什麼呢?
這能說明很多問題,其中之一就是:為什麼這個流著血,衣服被掀起來,躺在地上的人,和我們一樣,黃皮膚黑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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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美國有很多善良的人。根據福克斯新聞的報道,在事件發生後,有一名帶著高中生旅行團的老師,默默地帶著孩子們下了飛機,另外一些乘客也跟隨著離開了飛機。
然而,前美國大陸航空CEO Gordon Bethune在接受CNBC採訪時說,乘客們的這一句舉動是」不成熟「的。 (United passenger was immature, former Continental CEO Gordon Bethune says)
此次航班延誤了三個小時後重新出發,當美聯航的員工終於走向給他們騰出來的空座位時,迎接他們的是乘客的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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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有兩種,有「包容的」美國人,有「種族主義的「美國人。一定有人說,在美聯航3411次航班上,將這名乘客拖下飛機的,按照某些人的說法,一定是一小撮別有用心的,支持特朗普的,種族主義的美國人。
讓我看這則新聞的美國同學說,你看,這就是特朗普的美國,
我說,這不是特朗普的美國,這一直都是美國,和那個六十多年前因為拒絕給白人讓座而逮捕黑人乘客的美國一樣,星條旗飄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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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學法律的,我認為這名乘客能否起訴航空公司和警方執法人員,需要關注三點:
1. 航空公司有沒有在購票合同中對於給機組人員讓座有規定,以及有沒有充分告知乘客在拒絕讓座時有什麼樣的申訴渠道,是否有權強行要求乘客下飛機,以及在這類情況下乘客如何獲得補償。即使有這方面航空公司已經有規定,對於此類大量重複使用的格式合同,法院也傾向於做出對消費者有利的解讀。
2. 即使在合同角度上航空公司有權強行令乘客下飛機,也可以考慮在民事侵權責任角度提起訴訟,關鍵在於證明航空公司的行為和乘客所受的身體和精神傷害有因果關係且沒有其他免責事由。
3. 警員的做法是否屬於不正當使用強制力。目前根據公開報道不清楚這名乘客有沒有對警察動手或威脅使用暴力,而如果乘客沒有先動手的話,完全有機會起訴當事警員。
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我在這裡還要做一件事情:盡最大可能,讓更多的人了解到他們對一名乘客做了什麼,呼籲大家抵制美聯航。
資本欠下的血債,就用資本來還吧。
六十多年前,蒙哥馬利市,拒絕讓出座位的那名黑人女士不是一個人在戰鬥,在她背後有無數黑皮膚的同胞;
六十多年後,這位被趕下飛機的同胞(亞裔)也不應該孤立無援,
還有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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