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社會只以法律辯對錯,而不以道德論是非。會是怎麼樣的狀態?

比如天津大媽因氣槍入刑,內蒙古農民無證收購玉米入刑。

都說法律是最低道德底線,但為什麼有些時候更像挑戰道德底線?

感謝各位答友的回答,看了大家的回答,我不禁想到挪威致77死槍擊案。可以看出在二審時,他還活的很滋潤,就是因為有人權的保護。但這時候我想到的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權至上」。

大家怎麼看呢?


謝邀。

正常狀態。即使你能把道德觀從社會中完全抽離,只留下法律,法律也將通過其社會導向作用催生出新的道德觀來。

樸素的正義觀並不是社會道德底線,它只是個人對具體事件的直觀感受而已,比如把大媽和農民換成某富豪,頓時就沒有什麼「挑戰道德底線」的感覺了不是?我們並不否認現行法律是有缺陷的,但面對這種缺陷的主要方式應當是推動修改,而不是直接否定法律作用,那種行為有個名字叫做因噎廢食。


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談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布的骯髒國家。——胡適


題主提出這樣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把法律看成了一個固態的東西,而實際上法律本身是會發展變化的。

當法律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些低懲罰度的法律就會形同今天的道德,只不過是沒有這個名詞而已。千萬不要以為不以道德論是非就是沒有道德了。


那恐怕大家還生活在十六個小時工作日,偷五先令要弔死的時代,或者是謀反誅九族,通姦浸豬籠的時代吧。

畢竟罷工啊,革命啊都是非法的,那就肯定是錯的了,肯定不會有人去做,做了也要像刑事犯一樣堅決打擊。既然沒人會去罷工或者鬧革命,統治者有什麼動力要修改法律呢?仁慈?不是說好了不談道德嗎?

什麼,你說那是古代和近代的法律算不得數?

你怎麼對今天的法律能夠千秋萬代這麼有信心呢?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維護現存社會秩序的。而道德是社會的潤滑劑,一方面幫助被現存秩序壓迫得太慘的人,另一方面為制度留下了改變的可能。沒有道德,機器會轟然倒塌。

最終不管怎樣,生產力水平到了的時候,法律都會被迫跟上時代的洪流,不管它願不願意。


亞里士多德老早提出了法治的兩個條件:

正當(正義)性和普遍性。

不知道知乎法律人是不是忘得差不多了。

在規則至上和法教義學至上的知乎法律人眼皮底下,提「道德」二字是要被鄙視的。

似乎「道德」連給「法律」提鞋的資格都不配

--

農民工才談道德,知識分子談法律才夠逼格。

如果法條是全能的上帝頒布的,那我無話可說。

可實際上法條都是人定的,是某幾個人草擬的,甚至是某幾個人拍腦袋決定的。

如果有一條法律規定:每個公民每天必須殺死10個人,否則將判處死刑。」

這個法律可能被執行嗎?

可能催生新的道德嗎?

這樣的法律在催生新的社會秩序之前,就會

自!我!毀!滅!

有的人會覺得法律自身是會符合理性的,我這種說法是滑坡邏輯、無稽之談。

那麼我要問,法律的理性來自於哪裡?

那幾個起草者的理性?

如果非要說法律的理性來自於公民和共同體的理性,那麼通行於一個共同體的道德會不會影響這樣的理性?

法律條文本身是不具有神聖性的,

只有法治之下的法律條文才具有神聖性。

這種神聖性恰恰是需要通過我們維護法律條文的正當性和普遍性來實現的。

如果法律條文與道德之間的裂痕使得法律本身在背離他自身的正當性與普遍性,

那麼他的自毀程序就已經啟動了。

輕則改頭換面

重則消亡殆盡。


嗯。。。這是知乎上法律人與非法律人分歧最大的一次(柴犬臉)


法律和道德都是分階級的,階級還會背叛自己嗎?make sense的是生產關係,對錯?什麼是對錯。


這反而會比現在的社會要好得多。因為人人都遵守規則,效率會高很多


效率會提高很多。

很多人覺得,完全用法律行事,而不依靠道德,這個世界依然會有很多糾紛。

沒錯,但糾紛的解決也會很有效率。

懂嗎?效率。


推薦閱讀:

TAG:倫理道德 | 法律與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