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證PK北京戶口,結果我驚呆了!
「北京市居住證」已經從14號開始發放了,那麼關於「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北京市戶口」三者的區別您分的清嗎?
其實「北京市居住證」是「暫住證」的一個升級版本,它可以給在京外地戶籍的朋友提供更過的基本福利。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我們可以把它通俗的理解成「北京綠卡」,它與北京戶口唯一的區別僅在於「子女高考」,也就是說子女高考不能在北京考,只能回原籍考,除此之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與北京戶口享受的待遇是同等的,即可以參與購買房屋、參與買車搖號、享受子女上學同北京市民一樣等待遇。
弄明白了這三者的主要區別,我們再說說新推出的「北京市居住證」。到底比「暫住證」多出了什麼福利?申請的具體細則,以及和北京市戶口的區別您都了解嗎?
為了讓所有朋友都能快速全面的了解「北京市居住證」的相關內容,小編特意買了一個笊籬,咱們只撈乾的說。
1「北京市居住證」的「含金量」?
有朋友會說,這個「居住證」不就是「暫住證」換個名字嗎?您要是這麼理解那可就是大錯特錯了,因為這個「北京市居住證」不僅能給您帶來「6大基本服務,5項便利」,還能為您以後的積分落戶提供依據,不多說了直接上圖!???
也就是說持有「北京市居住證」的朋友將享有在京就業,社保,公積金方面的依法權利。同時還會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提高服務標準,最後,依據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2「北京市居住證」的申領條件!
含金量這麼高的「北京市居住證」是不是有點讓您「垂涎欲滴」呢?別急,還真不是扒拉個腦袋就行的,您想今天一下火車就去辦「居住證」那未免有點兒太心急了,因為條件如下:
您看見沒有,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個關鍵時間點,不過這6個月是指未來的在京的時間。在京幹嘛?滿世界打油飛可不行,至少滿足三個條件的其中一個:1、合法穩定的就業,2、合法穩定住所,3、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3申領「北京市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
有朋友看到上面的申領條件,拿起身份證就去辦理了。結果只能是無功而返,因為申領「北京市居住證」需要如下材料:
圖上已經說得很清楚了,3+1的材料構成模式,一看就懂的材料小編就不解釋了,把不太容易理解的跟您說道說道:
1、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4、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4「北京市居住證」去哪裡申請?
北京有句老話叫:「拿著豬頭找不到廟門」!所以,您千萬別準備齊了上述材料結果跑錯了地方兒,那真是有點兒「傷財惹氣賠盤纏!」了!
正解:「北京市居住證」申領機構: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
受理,發放情況如圖:
5「北京市居住證」首次申領不收費
您沒看錯,「北京市居住證」的首次辦理是免費的!當然這裡寫的是首次哦,含金量這麼高的證件,您要是自己保管不善,補辦可是要收工本費的哦!
6「北京市居住證」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區別?
1、發放目的不同:「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旨在吸引優秀人才,而「北京市居住證」側重保障外地進京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前者門檻高,後者門檻低)
2、制發機構不同:「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是市人力和社會保障部門制發,而「北京市居住證」是由公安機關制發的。
3、申領方式不同:「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是由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的員工申請的,證明在京工作的證件。「北京市居住證」由外地戶籍來京人員向公安機關自願申領辦理,是來京人員在京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通過積分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4、不需要重複辦理:「原則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一般不需要辦理《北京市居住證》。」
7「北京市居住證」的其它相關
1、特殊人群如何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2、「北京市居住證遺失」、損壞、信息變更、簽注、註銷
遺失、損壞:《北京市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遺失的,《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因證件損壞難以辨認而換領新證的,應當交回原證。
信息變更:《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居住信息變更手續。
簽注:《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注制度,每年簽注1次。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提交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註銷:死亡的;或者已在京登記常住戶口的;或者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註銷的情形;區公安機關應當註銷其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證》。
說了這麼多,希望對您更好的了解「北京市居住證」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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