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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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中穆的文章若干

來,讓我們聊聊清真食品

什麼是清真食品?

所謂清真食品,指的是以符合伊斯蘭教法規定要求製作的食物,阿拉伯語稱之為「HALAL」,既合法,允許或佳美。

我國各級政府對清真食品的管理規定

我國還沒有一部全國性的清真食品管理條例,但自治區、省級政府已出台多部《清真食品管理條例》,以寧夏為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條例》規定:「為了尊重回族等少數民族的清真飲食習慣,加強對清真食品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那些是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

在我國,回族,東鄉族,保安族,撒拉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塔吉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柯爾克孜族中的絕大多數是以伊斯蘭為主要信仰的,清真食品是他們唯一的飲食習慣。根據2010年全國人口普查,這些少數民族總人口為2346萬。

清真食品就是不吃豬肉嗎?

互聯網上有個奇特現象,歐美人不吃貓狗鴿子等人類的朋友,大家覺得文明。佛教徒只吃素大家覺得慈悲為懷。穆斯林不吃豬肉很多人義憤填膺,覺得很不可理喻。

事實上穆斯林除了不吃豬肉,也不吃貓狗鼠等雜食動物,或蛇蠍等有毒動物,或獅虎豹等兇殘食肉動物,或烏龜青蛙等兩棲動物,或豺狗禿鷲等食腐動物,或任何致人麻醉與失去理智的食物。

總而言之,在這個星球上可供穆斯林選擇的食材是很有限的,陸地動物大概只有牛羊駱駝幾種偶蹄反芻動物,禽類也只有雞鴨鵝等幾類長期被人類飼養的物種。

對於魚類穆斯林也只吃個體較小不那麼兇殘的魚類,絕不吃兇殘有毒的物種。

除了從原材料選擇保證清真以外,還要求從信仰要素保證清真。比如阿訇宰殺牛羊時,要凈身沐浴,要蒙住它的眼睛,要避免讓其他牛羊看見,要用利刃一刀割斷頸部動脈,要誦讀真主尊名。不可恐嚇動物,不可毆打虐待動物。

不食牛羊血、生殖器、污穢物,不食自死或來路不明、非誦讀真主尊名宰殺的牛羊肉。

你們不吃豬肉就是對我們的冒犯!

除了東亞的幾個民族之外,世界上絕大多數民族都有嚴格的飲食戒律,比如印度教徒不吃牛肉,高種姓的甚至不吃任何肉類,猶太教徒不吃豬肉,或蛋與奶不能一起食用,早期基督徒也是恪守教律不吃豬肉的,絕大多數西方人無法忍受他人食用貓,狗,鴿子等動物。

這些戒律,有些來自信仰,有些來自習俗,有些來自個人感受,就像很多人吃豬肉,但受不了猴腦,我們不能說不吃猴腦就是對吃猴腦群體的冒犯。

所以,清真食品只是穆斯林自我信仰的感悟與體驗,與他人無關,更不存在冒犯。

在我們世俗國家制定清真食品管理條例是政教合一的體現

首先,我國既不是宗教國家,也不是世俗國家,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黨和國家對公民宗教、信仰、習俗進行領導和管理,是我們的基本國策。

宗教國家是以宗教信仰為源泉制定法律,世俗國家是實行政教分離,國家不對公民的宗教、信仰、習俗進行管理,而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根據本國國情引導宗教適應社會主義制度,並進行管理。同時用法律與政策的形式,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與不信仰自由。

說簡單一點,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但各宗教團體由各級政府領導,各級宗教事物管理局直屬管理,並由宗教團體內部黨委進行領導。

也就是說,假如我國兩千多萬穆斯林少數民族有清真食品的飲食需求,那就由各級民委與宗教局進行管理,認證。宗教局下屬的伊協、清真寺是沒有這個職權的。

所以,國家制度《清真食品管理條例》是對宗教事務的有效管理,體現了社會主義法制的優越性。

應該把清真食品歸入普通食品管理規則

有人認為把某宗教的教義歸入國家法律管理當中,是宗教影響了國家法律體系,應該將清真食品納入普通食品管理當中,由商家自行認證,由消費者自行選擇。

事實上今天的清真食品市場現狀就是這個樣子,即便在西北穆斯林占多數的地區,清真食品餐飲企業多數是由非穆斯林開辦的,有些符合《清真食品管理條例》要求,有些不符合。

但是妄言廢除《清真食品管理條例》或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應該學習 《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清真食品在國際上的現狀

到2014年,全球清真食品產值已達到7000億美元,像卡夫、聯合利華、亨氏、可口可樂、百氏可樂、麥當勞,肯德基等全球食品巨頭都已涉入清真食品領域,清真食品正以每年百分之十幾的速度不斷擴充。

一帶一路與清真食品

或許很多人注意到一帶一路沿線穆斯林國家要佔絕大多數,作為新世紀我國經濟、外交、國防核心戰略,清真食品是對外貿易中重要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到2014年,我國對外出口清真食品不過1.5億人民幣,不過馬來西亞200億美元的百分之一。這當中除了國際市場對我國整體食品安全的不信任,也有對清真食品管理法規不健全的憂慮。

其他發達國家如何管理清真食品?

新加坡MUIS-halal認證機構:Majlis Ugama Islam Singapura (MUIS),也稱為新加坡伊斯蘭宗教理事會(Islamic Religious Council of Singapore)是新加坡負責處理穆斯林事務的最高伊斯蘭權威機構,成立於1968年,是一個國家法定機構。那時,穆斯林事務管理法(AMLA)正式生效。MUIS理事會是一個全面決策制定機構,並負責政策的制定和運行方案。理事會是由MUIS主席、新加坡法官(穆夫提)、內政部主管穆斯林事務推薦的人和穆斯林機構共同組成,理事會所有成員均由新加坡總統任命。作為新加坡唯一的清真食品認證管理單位,MUIS力爭確保所有的認證企業都生產出能遵循伊斯蘭法律法規範圍內的清真食品。該清真食品認證機構通過了ISO9001認證,並給所認證的企業提供更周到,更廣泛的個性化服務。直至2007年,全球經過MUIS認證的企業和單位已經超過了2000多家,並且充當著清真食品保管者的重要地位。另外,該機構還起到了規範清真飲食場所的功效,有助於促進來自不同種族、文化和宗教背景下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的關係,有助於被認證後的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更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於提高本國清真食品走向國際市場的進程。 MUIS-halal認證機構還推出了一項能夠在國際市場上提高清真食品認證標誌信譽度的新方案,該方案稱作為新加坡MUIS清真質量管理體系(HalMQ),並於2008年3月1日之後,使用系統方法實現了應用在MUIS清真認證條件下的清真食品認證。MUIS被授予權利作為唯一的權威機構,管理和規範新加坡的清真食品的認證事務,就其權威性來說,也算是全球最著名、最專業的國際清真認證(HALAL認證)機構之一。MUIS在新加坡負責頒發清真證書給任何相關的食品企業、餐飲企業。它還確保穆斯林法律法規在食品的運輸、生產、加工、儲存、銷售和展示過程中得到遵守。現如今,MUIS所簽發的Halal證書被全球認可,其中包括中東、美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國家。因此,MUIS機構所頒發的HALAL證書在世界各國都是通用的。

澳大利亞HCAI-halal認證(澳大利亞—國際清真認證當局):澳大利亞是一個農牧業相當發達的國家,該國的農牧業不僅可以滿足本國市場的需求,同時,還將大量的優質農牧產品供應給世界其他國家,在農牧產品相對睏乏的非洲和阿拉伯世界,澳大利亞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澳大利亞清真食品市場也就迫切需要一個具有權威性的全國性清真事務服務機構。在這種迫切的市場需求下,1933年清真認證服務公司(HCS)成立,HCS是由澳大利亞檢疫及檢查服務(AQIS)任命的一個伊斯蘭機構。通過該機構各部門的各項審核後,方對其符合清真食品標準的企業頒發具有獨特設計的紅色和綠色的證書,其證書名稱為「澳大利亞國際清真認證當局」。該清真認證當局的成立很快便受到國內和國際市場的歡迎與肯定,很快便在澳大利亞的各個州開展業務,並且深受國際市場的青睞,該機構是全球首家通過ISO 9002質量服務標準的清真認證機構,它是伊斯蘭飲食法律應用方面的最具有權威性的國家伊斯蘭機構,也是最容易儲存與獲取清真信息的清真認證機構。該機構不僅僅在清真食品的監督、監控和審核方面具有強有力的執行力,同時,也對本國以及出口到穆斯林國家和地區的香料、香水、化妝品和藥品的加工與製造過程制定清真方案並協助其執行,給國內外各國政府提供清真事務諮詢服務,並通過他們的項目向澳大利亞客戶提供最廣泛、最有經驗的綜合性的服務,如清真熱線服務電話、清真指南和清真新聞。這些服務,既有對清真知識的講解與共享,又有對知名清真食品企業和產品的宣傳與展示,還可以提供給企業和消費者更快捷,更準確,更具有價值的市場動態和投資方向。無論你是生產商,還是消費者;無論你是進口商,還是出口商;無論你在本國,還是身居海外,都可在從該認證機構的合作中獲益。

為了拓展國際市場,HCS清真認證當局還成立了國際清真認證當局(HCAI- Halal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International)。國際清真認證當局是一個非贏利性的致力於促進Halal食品的伊斯蘭機構,該機構使得HCS清真認證當局面向世界。該機構的總部設在澳大利亞的悉尼,並且在歐洲、北美、東亞、東南亞等地區都有辦事處。HCAI在全球認證的公司有1000多家,受其認證的產品幾乎遍及全球。其範圍也相當廣泛,不單在清真食品認證方面,同時還在清真食品相關的包裝素材和機械設備方面,以及對化工、藥品的認證起到重要的作用。(談各國清真食品認證的歷程及對中國清真食品認證工作的建議—馬東軍)

清真食品和普通消費者的關係

在現階段我國食品管理與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在每年數以萬噸的垃圾肉、老鼠肉、紙箱包子充斥大街小巷的情況下,清真食品這種以信仰為生命的食品,給我們絕大多數消費者除了垃圾肉之外更多的選擇。

轉中穆文章

國家對清真食品的最新態度?看看這個解讀

近期,「清真食品不清真」「清真食品泛化」等有關清真食品管理的問題引發社會關注,為此,新華社記者採訪了國家民委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這位負責人強調,要進一步規範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各族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大局。以下解讀僅代表作者個人見解,不代表中穆網立場。

國家民委有關負責人就清真食品管理問題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崔清新

問:我國的清真食品管理現狀如何?存在哪些問題?

答:在我國,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主要涉及10個民族,人口超過2300萬。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清真食品的生產供應和監督管理。從中央來看,2014年2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家民委、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工商總局等五個部門在對「清真食品泛化」「清真食品不清真」等問題多次進行聯合調研和溝通協調的基礎上,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通知》,明確了各部門在清真食品安全與管理工作中的職能職責和主要任務,就進一步規範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目前,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民族事務、工商管理、食葯監督、商務貿易等部門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機制。

從地方來看,地方大部分民族事務部門都對清真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部分地區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積極發揮清真食品行業協會組織作用,推動行業自律,實現清真食品行業有序、健康發展;各地民族事務部門在清真食品安全與管理工作中,注重引導和發揮當地伊斯蘭教協會和各族群眾的積極作用;全國大部分民族事務部門都對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建立了普查、排查、抽查、督查相結合的日常監管機制,對發現的違法案件和違規現象及時進行查處。

隨著市場經濟和商品流通的快速發展,清真食品管理方面還存在著一些比較突出的困難和問題,包括「清真不清」、擅打或濫用「清真」品牌的問題和現象在個別地區時有發生;一些地方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對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的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等。

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少數民族群眾的生產生活需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傷害少數民族群眾感情,在有些地方甚至成為引發影響民族團結事件的重要隱患,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解讀:從這位負責人的回答來看,國家對近年來出現的「假清真」等現象和其危害性有充分的認識,而且也和我們各民族群眾一樣,對假清真比較痛恨。同時國家也認識到了在管理中存在不到位的問題,所以下文才會提出要加強管理,進一步規範。

問:當前我國清真食品管理法制建設狀況如何?

答:國務院1993年頒布實施的《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專門對清真食品管理和服務做出規定。一些地方陸續出台了清真食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加強對清真食品的規範管理。

截至目前,有20個省(區、市)將清真食品管理寫入《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中,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制定了清真食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北京、天津、河南、山東等4個省(市)制定了政府規章,此外,呼和浩特市等9個有立法權的市出台了清真食品管理單行條例,西寧、廣州等2個市出台了政府規章。這些清真食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構成了我國民族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內容,對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規範管理清真食品,發揮了重要作用。

各地頒布實施的清真食品管理法規和規章,在市場准入方面,許多地方建立了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從生產經營條件、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審查或備案;在日常監管方面,對清真食品的招牌、標識、名稱、包裝以及生產經營場所、運輸、儲藏工具等,明確規定禁止有禁忌的內容;在監督檢查方面,有的地方立法明確了民族事務部門及工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權利,以及對違法行為給予責令改正、吊銷營業執照、處罰等措施。此外,各地建立完善清真食品管理體制機制,明確各部門在處置因清真食品引發、誘發的矛盾糾紛中的分工職責,為政府依法監管清真食品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需要強調的是,多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在加強清真食品管理法制建設中,牢牢掌握3條原則:

首先,在方向上,主要是針對清真食品的管理,而不是對清真食品本身;

其次,在適用對象上,主要針對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管理規範,建章立制,便於政府有關部門有法可依,而不是針對普通消費者;

第三,在清真食品的概念上,嚴格將清真食品界定為群眾的生活飲食習俗,而不是將清真食品界定為符合伊斯蘭教教義的食品,為防止宗教干涉世俗生活建立了一堵防火牆,為促進我國清真食品市場的有序、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解讀:雖然目前沒有一部全國性的轉部門的清真食品法律,但各地區有許多地方性的行政法規。清真食品的問題與食品安全問題密切相關,需要多部門密切合作加強監管,這需要一整套髙效的協調機制。穆斯林群眾希望制定一部全國性的法律來約束、協調這些問題。

而從國家的角度來講,將清真食品看作是少數民族的飲食習慣來加以尊重和保護,顯然更具操作性。因為尊重和保護各民族的文化傳統是憲法的內容,同時政教分離也是憲法的內容。如果將清真食品界定為符合伊斯蘭教義的食品(雖然在我們少數民族群眾看來這幾乎沒有區別),那國家在執行政策時會在理論上遇到類似「宗教影響行政」、「國法被教法牽著鼻子走」這樣的邏輯尷尬。

雖然許多穆斯林群眾,包括作者本人,也很希望清真食品法的出台,但個人對國家這樣的政策表示理解。畢竟如果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引入宗教的內容,將會帶來許多操作上的困難。許多堅持政教分離的穆斯林國家也並沒有完全把教法寫入國法,更何況一個穆斯林人口佔少數的社會主義國家。

作者本人也是穆斯林,我知道這樣的觀點會招致一些不解。但我堅信我們中國的穆斯林大多數都是理性的,能從實際出發看待問題,而不是陷入不切實際的空想。

問:下一步將如何推動清真食品的管理?

答:為進一步規範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推進清真食品管理工作,2016年以來,有關部門加大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力度,要求各地妥善應對「泛清真食品化」問題。近日,國家認監委與紐西蘭初級產業部聯合簽署了《紐西蘭輸華肉類清真認證安排》,加大了對進口清真食品認證監督管理的力度。

據了解,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繼續指導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和自身職能職責有效開展相關工作。

一方面,就轄區內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泛清真食品化」、「清真食品泛化」、違法開展清真食品認證活動等問題和現象進行摸底調查,並適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和健全清真食品管理的體制機制,注重綜合運用多種法律手段和政策措施,加大對違法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生產經營假冒清真食品等嚴重侵害少數民族群眾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件的查處、追責力度,切實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族群眾風俗習慣和合法權益。

解讀:國家對清真食品的態度沒變,而且比以往更加重視,準備在管理力度上加強。這是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喜聞樂見的消息。

結論:中國的民族問題並不複雜。但中國的宗教問題要稍微複雜一點。每天,網路上關於一些細枝末節的宗教問題都有內部的爭吵。內部尚且如此混亂,作為國家,又該怎麼管理?將民族問題與宗教問題區別對待,一些穆斯林同胞不能理解。但作者認為,這恰恰是當前維護民族團結、保持穩定大局的一個不錯的辦法。宗教上有爭論,我們可以爭論,但從民族關係來說,大家是和睦的,這就是大局。最終受益的,是包括全部少數民族的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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