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警察引入泰瑟槍作為防暴武器障礙有哪些阻力?
廣州地鐵民警的泰瑟槍。另外,曾在一期關於廣東緝毒警的新聞里看到闖進毒販卧室的民警除了攜帶手槍外,其中一名便衣緝毒警的腰上別著泰瑟槍。可見,至少在廣東省,泰瑟槍已經引入並實用了。至於某些人提到美國對華武器禁運?泰瑟槍不屬於軍用武器啊……要說國內公安廣泛裝備泰瑟槍的阻礙的話:
按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泰瑟槍應當屬於「警械」而非「武器」,然而泰瑟槍遇到敏感體質的目標時,又比警棍等其他警械更容易致死。
看看前段時間押運員用防暴槍發射橡皮子彈(此時屬於「警械」中的「特種防暴槍」而非「武器」中的「槍支」)擊斃了砸押運車的暴徒都能引起這麼大的爭議,要是哪個民警在執法時用泰瑟槍不小心電死了個表面上沒問題結果心臟有隱疾的目標的話……嘖嘖嘖。在官僚主義和人治社會的壓迫下,一線民警遇到搞事情的「人民群眾」時連警棍都不一定敢用,難道還能指望他們用泰瑟槍?到時候不要花了一大筆錢,結果只是倉庫里多了個陳灰的。評論區扯啥武器禁運的全在扯淡!!!
最大的阻力在於領導,其次在於錢。
領導有順應時代順應現代警務實戰的觀點,那就買!別扯啥沒錢的,一把泰瑟龍威那邊賣價一萬多,算貴?
我們縣局就有兩把,怎麼來的?
縣局每年採購裝備,制服啥的,供貨商那邊說買幾把泰瑟吧?新傢伙,各項啥啥啥的。領導一句:能到用泰瑟槍的地步差不多就能用真槍了,沒必要,一句話給那邊堵死。
那邊還不死心,這樣,我送你兩把泰瑟槍用,覺得好的話想買再聯繫,不好就當我送你。現在那兩把泰瑟還在吃灰呢。
阻力還是在於領導的戰術思維!!!
領導!的!戰術思維!!其他什麼錢,什麼武器禁運全扯淡!最大的阻力就是輿論和領導的按鬧分配思維。
只要配發了,媒體就會目光炯炯地盯著這一塊,等著搞個大新聞,好撩撥群眾。
到時候,截取嫌疑人中槍的瞬間,給他痛苦的表情來個特寫,再配上如下文字:酷刑殺人不見血渾身抽搐肌肉痙攣口吐白沫
從此畏懼任何跟電有關的東西,手機都不敢用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歲孩子這樣開槍的警察會瞬間處於輿論的漩渦中心,一個「故意殺人」的帽子是少不了了,甚至是「虐殺、心理變態」。至於嫌疑人是強姦拐賣,還是殺人在逃,又或者持槍拒捕,隻字不提。
所以,配了也沒幾個人敢用的,這是挖坑等著警察跳呢~
最可怕的是,泰瑟槍給了那些「打腿黨」充分的理由,這將進一步壓縮正常槍械的使用空間,以後無論是持槍傷人案件,還是恐怖襲擊案件,或者武裝販毒案件,都會有「理中客」跳出來說,為什麼不用泰瑟槍?!你拿把64還敢說不是奔著殺人去的?你這符合最小傷害的原則嗎?
至於對方拿的是自製獵槍還是AK47,照樣隻字不提。如果泰瑟槍引入國內,根據現行的法律,那也叫警械不叫武器。我覺得最大的障礙就是錢,技術是人家的,沒辦法。等什麼時候中國能發明激光槍就行了。
曾經關於是否配備我們單位討論過,我們單位一行人去廣東參觀學習歸來,表示這玩意好!我們那two b 政委說這玩意價格過高,國產貨好像也不靠譜,實在不行就配置一些給特警隊吧。(又是拿去裝飾形象)我們局長表示,特警都上了還用那玩意啊!?然後也就刑警隊有那麼幾隻。
有人提到了管理問題,確實,這個東西肯定是會按照槍支而非一般警械那樣管理。那麼自然而然它也成了燙手的山芋,雖然好用,但是時刻得留神,而且怎麼使用,何種狀況下使用,這些都值得討論。
先不要說泰瑟槍的歸類問題,也不要說殺傷力問題↓↓
只要這些黒警,妄圖控制警察使用暴力的人還在,200W警察甚至連拔出警棍的力氣都沒有。↓↓↓
什麼?你還敢說槍?手動滑稽。酒桌上問領導了(我們單位的規矩是酒桌上說的話可以不算數,算扯王八犢子)。
領導說:1比甩棍辣椒水貴。
2比甩棍辣椒水危險(意思是容易致死)。3最最重要的一點,真要是丟了或者被搶了比甩棍辣椒水麻煩,這東西雖然算警械,但肯定按照槍支彈藥管理。你們去看看單位的38毫米是放在倉庫還是槍庫就明白了。在國內,警察任何傷害性行為都會被噴,所以...
@埋骨 蟹妖~~~這年頭,警棍都不敢輕易使用~泰瑟槍就更加不用說了,基層派出所壓力大啊~死了傷了,不管是不是嫌疑人,都是警察倒霉噶~~
電擊造成嫌疑人受傷/死亡,
電擊造成圍觀群眾的驚嚇,嫌疑人被電擊抽搐造成圍觀群眾心理陰影,還有各種坑爹情況帶來的責任問題,——畢竟法律不是擋箭牌→_→這些是主要問題,畢竟吃瓜群眾要求民警打手打腳不能打要害。
其次才是錢的事。20年前警察制止一般犯罪一人一棍就敢上,為嘛——【勞資在執行公務】底氣,這就是有法律支持的底氣泰瑟在國內有應用,比如不差錢又趕時髦的廣州警察
3萬多的價格的確有點小貴,不如國產的替代品。網槍,好用危害還低,這個已經在多個基層部門配發了。電擊抓捕手套
在一定的小電流通入人體中,使人體肌肉產生收縮、痙攣的強烈反應
手套太近了有危險?
電擊鋼叉。以及國產的電擊槍。泰瑟或者是電擊槍,都不適合我國執法環境(你懂的),我想未來也不會大批量裝備。剛看見的 不知道怎麼回事,懂的人說一下。
先放圖:
驚魂未定!!! 以前新聞上看到過,走馬路上的女孩被突然從草叢中射出來的不明物體扎中然後不省人事的事情,從來沒想過居然會發生在我身上!!!不過幸運的是,我只是被扎中,並沒有不省人事。 六個小時前,發小約我去吃宵夜,在一個公交車站前等她的時候,突然感覺到背後草叢裡有窸窸窣窣的聲音,回頭一看,是一個30多歲穿著深色系衣服的男子在那拿著一把帶有紅外射線的不明物體在上下左右晃(後面燈光微弱看不清事後發現就是一把槍!!),感覺到有點危險,我往前走了幾步,沒想到他也跟了出來,我快步的往馬路對面走想離他遠一點,沒想到他在我過馬路的時候朝著我的背後就是一槍。聽到了嘭的一聲,並感覺到背後有被什麼東西射中,我慌了,特別特別驚恐,然後也不管馬路上來往的車輛速度是快是慢,站在馬路中間張開雙手就大喊救命,邊跑邊哭邊喊救命(事後想想我這麼不冷不熱的性格能這麼喊也是驚嚇不小拼了全力了),期間憋了一眼看見他似乎也正往我的這個方向過來!!然後我拚命的招手跟大喊救命,深怕他下一秒就追上我。但是看到過去的幾輛車嘗試著停下來又開走的時候,說實話,那一刻真的感覺到特別特別的絕望跟無助。腦海里也瞬間閃現出新聞上那些被斷手斷腳販賣進深山裡的女孩,心裡越發驚恐,然後告訴自己一定要冷靜,但不知道是由於當時緊張的心理作用還是插在背後的東西真的有帶麻藥,我感覺到身體越來越沒力氣。擔心下一秒暈倒,就趕緊打電話給發小,讓快來救我。然後就在這時,才過去的一輛車又掉頭過來問我發生了什麼,我哆哆嗦嗦語無倫次的描述著那個男的拿槍射我的事,她讓我什麼都別說趕緊上車(特別感謝她,如果不是她,我真的不知道現在還能不能打出這些字)。上車後她問我有沒有報警,我坐在副駕駛渾身發抖,回想在跑的那個時候根本就沒想到過110,也從來沒想過我會用到110。她讓我報警,打了110,渾身沒有力氣,哆嗦的一直在說xx村xx村。看我沒法清楚描述她幫我跟接警員詳細的描述了事發所在地。警察來的很快,詢問了事發經過,簡單留了聯繫方式後說要送我們去醫院。因為不知道後背那個鐵塊插得有多深,況且那個鐵塊上面還拖了長長的一根跟鐵絲線一樣的東西。發小也來了,在看到她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時候也安心了很多,身體也沒之前顫抖的那麼厲害了。然後我們坐警車一起去了附近最近的一間衛生所,挂號之後醫生看了說要去大的醫院,也是跟警察同志的說法一樣說不知道有多深,片子拍過看了才知道。然後我們打滴去了醫院,掛了急診。期間拍片、掛水、然後拔掉那個插在背上的尖鐵頭,心情都是不平靜的。平時睡得晚,也都是一個人在走夜路,怎麼也不會想到我會遇到這種事,想不到只在新聞上看到的事件怎麼會這麼真實的發生在我身上。現在想起來還特別後怕,也真的非常慶幸當時好心人停下讓我上車,不然真不知道後果會怎樣。 發這麼長說說的目的也是想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所有的男女性朋友,尤其是女性,夜晚出門一定要結伴而行!!!不要一個人在偏僻的地方等車,人性並全非你們想的那麼美好。 最後當然,希望你們對世界報有善意的同時也別忘記世間的險惡。 祝好。
昨晚發生在布政大道上一姑娘身上的事,提醒朋友們晚上注意安全 寧波·古林鎮
原文:微博
你們說會不會有民眾搶奪經常泰瑟槍的情況出現呢。再出現兩起致死案件。然後泰瑟槍也成了帶了比不帶還心累,還不如放起來省心的東西
根據我的簡單統計,2014年到2016年的三年里,美國警察在執法時,使用泰瑟槍制服嫌疑人的過程中,共計「打死」嫌疑人157名(三年分別為47,66,44)。其中一半案例混合有其他非致命暴力(如拳腳、辣椒水),而另一半是單純使用泰瑟槍而致命的。儘管這比三年中受警方槍擊死亡的3027人少很多,但仍然不容忽視。
最大的問題
一是財政不支持二是地方沒有使用經驗(國產的性能太差,國外的又太貴……)現在好像真的就只有廣州有較多的使用經驗(一年也只用了幾次)(聽他們說挺好用的)真的貴,所里買不起(最大的阻力)我們所前台的保險應急催淚彈已經過期了還沒換(窮的叮噹響)沒入行之前,媒體說,有困難找警察。入行之後,警察有困難了,警察該找誰。
不敢用,畢竟記者和一些吃飽了撐的沒事做的人都看著呢
幾方面原因1,泰瑟槍不屬於制式裝備,用了以後出問題要承擔很大的責任2,社情民意限制,就如同@章易所說,警棍辣椒水都不敢用,更別說泰瑟了3,泰瑟成本太高,一把槍外面大概賣2w左右,一個電擊頭大約賣500多的樣子。能承擔這個成本的單位真不多。最後來聊一下國產泰瑟。貌似有兩種國產泰瑟,一種叫好像叫虎鯊,和進口泰瑟差不多,氣體驅動射出飛鏢。還有一種沒見過具體的圖片,聽說是用火藥驅動的。我有熟人參加培訓的時候,好像嘗試了一下國產泰瑟,聽說效果異常酸爽…
價格不是問題,最大的問題是沒有法律保障依據。你開槍擊斃犯罪嫌疑人可以有《使用槍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如果使用泰瑟槍剛好命衰嫌疑人跌地受傷死亡,你以什麼法律法條來保護自己?屆時這鍋將由你來承包。
這種武器裝備主要供執法對象武力級別低的警種使用(交警、普通治安、普通防暴等),可是現在的情況是對付這種手無寸鐵,以吵架和鬧事為主的對象,連徒手制服都不敢用!什麼時候執法環境跟上了,執法過程出意外能真的先調查再處理,而不是先處分再調查了,需要用這種武器的情況,一般用警棍盾牌辣椒水就能處理掉!不用麻煩上面為我們基層民警浪費錢!否則給我從坦克到手套就算都配齊,也只是個威懾作用!這個威懾還要取決於對方法律素養、混蛋程度和膽大程度!
這個問題其實我還真的不建議使用泰瑟槍槍,原因如下:1.泰瑟槍的飛鏢是散射出去的,射擊的時候是散面的可能的任意兩點,如進入動脈,眼球或者耳孔怎麼辦.2.泰瑟槍也是能致死的,可能就是因為電擊次數過多,而人的體質較弱,就有休克至死的嫌疑.3.中國人的身體強度不如歐美,那麼按統一頻率的放電好,還是不同的,這個還有待研究.4.泰瑟槍的更新換代太快,中國如果配置,以後所有的工作以及研發換裝備的費用要麻煩很多.5.泰瑟槍雖然自我帶有射擊記錄,但是他還是沒有子彈和手槍管起來容易,因為第一泰瑟槍原理過於簡單,製造較為容易,所以一個人想偽裝為警察那麼就太容易了.而槍支除非十分厲害的暴徒,不然誰會配真槍.6.中國有槍支管控,但是泰瑟槍這種防衛用具該怎麼管,這樣得再做一條管控制度,相對來說法管具的流程又得增加,民間也有放狼點擊槍,和泰瑟槍的用法相類,到時候是否需要再次像槍支管控一樣進行一次全國繳控?
最大的阻力在於公安部,忘記是哪一年了,公安部發了內部文件,全面禁止公安機關使用電警械,好像是因為外國說我國警察不人道什麼的,所以你現在看不到警察用電棍了。
深圳用泰瑟槍是深圳市公安局的決策,用出了事,市局擔責任,民警如果自己購買,用出了事,那肯定是自己擔責任啊,上面都說了不讓用你還用…不整你,整誰?
不過社會在發展,在今年的警展上我就看到了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設計的電擊槍,老規矩,有時間的時候我拿電腦我給大家補圖。會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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