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分粥效應?

分粥效應

這是哲學家羅爾斯在《正義論》中討論社會財富時做的一個比喻。說明只要把制度建立在對每一個人都不信任的基礎上,就可以導出合理、具監管力度的制度了。制度不但要科學,還要有針對性。制度的制定一定要有所依據,具有可操作性。制度要簡單明了,便於執行。

分粥理論

羅爾斯把財富比作一鍋粥,一群人來分。那如何分呢?羅爾斯羅列了五種分粥法:

分粥效應

方法一:擬定一人負責分粥事宜。很快大家就發現這個人為自己分的粥最多,於是換了人,結果總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最好。結論: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腐敗。

方法二:大家輪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雖然看起來平等了,但是每個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飽且有剩餘,其餘6天都飢餓難耐。結論:資源浪費。

方法三:大家選舉一位品德尚屬上乘的人還能基本公平,但不久他就開始為自己和溜須拍馬的人多分。結論:畢竟是人不是神!

方法四:選舉一個分粥委員會和一個監督委員會,形成監督和制約。公平基本做到了,可是由於監督委員會經常提出多種議案,分粥委員會又據理力爭,等粥分完,早就涼了!結論:類似的情況政府機構比比皆是!

方法五:每人輪流值日分粥,但是分粥的人最後一個領粥。結果呢?-----每次7隻碗里的粥都是一樣多,就象科學儀器量過的一樣。


這顯然是一碗雞湯,但愛喝的人不少。

方法五:每人輪流值日分粥,但是分粥的人最後一個領粥。結果呢?-----每次7隻碗里的粥都是一樣多,就象科學儀器量過的一樣。

你看,聽起來好有道理哦。實則扯蛋。

這裡的要點,是「輪流」二字。但現實中,哪個工作可以輪流做?國家元首就一個人輪得過來?就說具體某個公職崗位,比如說片警,你行你上啊?

所以,由於現代社會的專業化,公職部門,也就是官僚體系,必定是職業化專業化,而且越來越細分。

既然「輪流」談不上,那就固定一個人,讓他最後一個拿,不就一樣能保證分均勻嗎?那就要問一句了,這個方案目的是「公平」,結果,人家賣力幹了分粥這個活的,卻不管怎麼折騰,總歸是要拿的最少,反而是啥事不幹的拿得多,還有公平嗎?

當然,分粥這回事,總歸是有人乾的。因為分粥那人可以決定誰先去取粥啊。於是,就像另一個答案里說的,可以刻意弄出一碗大的,然後完事後和第一個去粥的對半分成,多好。或者說,可以讓自己的兒子去拿第一碗嘛。

這時候,肯定會有個人跑出來建議,大鍋粥喝不得,剩下的米乾脆分了,大家自己開火做小灶。聽起來好有道理哦。分粥的第一個表示同意,然後把米分成N袋,讓自己兒子拿了第一袋,自己拿了最後最小的一袋。因為原來的碗就那麼大,再怎麼多盛,也就盛得下那麼多,現在好了,大家都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能查一下書再回答嗎?

羅爾斯在《正義論》里根本沒說過這個故事。


制度經濟學老師正在講這個故事,但我卻冒出了一個新的見解:最後一個方法看似已經解決了問題,但每個人再繼續聰明一點,就會存在新的現象:(故事沒提拿粥的順序,但我們相信最後這個相較先進的制度里有)在一定的拿粥順序下,如果分粥者跟應該第一個拿粥的人合作,故意放一碗多的粥;反之亦然,則以互利共贏的方式產生不公平。此時,又需要新的制度。

其實,制度下的行為就是場博弈, 是智力上的弱肉強食, 是智力的比賽,這種比賽隨時間和人類進程而深入或變化。當其他人發現問題並且不滿時就會有新制度產生。


關於分粥這件大事,我們的祖先很有發言權。

中華民族的祖先第一個想到的解決方案是……七個人,同時拿勺拿碗,你撈你的粥,我撈我的粥。你的部落撈的多,算你能耐;我的部落撈的少,算我倒霉。就這樣,由於能力有高低,運氣有大小,一批的人餓死了。

後來一看這不行啊,再這樣下去不得餓死一批人。咋辦?咱找個說了算的吧。於是七個人商量著從裡面選出來了一個粥長,也可以叫粥天子 ,以後喝粥的事他說了算。粥天子琢磨了一琢磨,把最大的一碗拉在了自己面前,之後按平時跟自個關係遠近,實行了分粥制。以公侯伯子男的級別分粥。

後來喝粥少的人看喝粥多的人肯定眼氣,所以這幫人就互相搶。有的人手裡這碗越來越大,有的人手裡這碗越來越小。搞的後來粥天子自個兒都窮的拿酒杯喝粥了(人貴族管那玩意叫爵)。 以至於到最後,一個叫楚楚的小夥子混的越來越大,都敢直接到粥天子那問「鍋」輕重了。(意思是以後這口鍋歸我管唄)。

這期間,人們發明了一種叫做「稱霸」的制度。這活跟現在歐盟輪值主席一樣,指不定誰干。這職位桓桓干過,文文干過,襄襄干過,一堆人都干過。不管誰干,明面上都得對的起粥天子,畢竟人家攥著勺把子呢,甭管你是笑著臉讓他撈粥還是拿刀架著他讓他撈粥,面子總得給人家。這位霸主爺說什麼話,剩下幾個人就得聽著。當然霸主爺也得悠著點,這名字聽著好聽,其實就是居委會大媽。老張家媳婦受欺負了你得哄著去,老劉家貓爬棚上了你得幫著往下拿笤掃卜楞。從來都是給別人評理幫忙,自己不能直接去貪污受賄欺負人。他的工作基本上可以這樣形容:

給所有人分完粥之後,自己拿最後一份。這也就是網上所奉為真理的,分粥效應。

看似萬事公平正義,但對霸主而言也有方法,讓他保證有利可圖。這個方法就是:聯盟。

我分粥,整出最大的一碗來,夠三個人吃,剩下平均分。我拿的粥固然不多,但是沒關係,拿三碗粥那爺們是我妹夫,去年夏天我才把我妹妹嫁給他的。怎麼的,你大舅哥多給你分的粥你能不孝敬我?什麼?別人要揍你?別怕,你大舅哥我是霸主,揍他丫的。別看我幹不了幾天,但我現在說了算,明天的事明天再說。我說妹夫,等你當霸主那天可別忘了哥哥我啊。

一個網上抄的熱熱鬧鬧的分粥效應,其實差不多就這個水平,春秋時期的水平。日本戰國時期的征夷大將軍,跟這個中國的霸主性質就差不多,只不過晚了將近兩千年。

之後嘛,人們反應過來了。霸主?別鬧了。粥不夠吃的最主要原因是人太多好么!論開膀子互相磕吧爺們們!多死幾個人就不用餓肚子了。於是乎戰國就此開始,大家為了一碗粥的事,開始逐粥中原。

「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秦王這個人比較厲害,把整個鍋都端走了,連粥天子手裡的那把小酒盅就被他一把手拿走了。終於不用再過那種吃著碗里望著鍋里的生活了,秦王很欣慰。秦王很信奉法家的學說。而法家是那種煮粥能按粒查的極端強迫症。秦王用他們不是為了讓他們好好分粥,而是想把這鍋粥里米一粒不差的塞到自己的胃裡。

溫飽思淫慾,秦王們吃飽了也就沒事幹,成天滿腦袋都是妹子妹子妹子妹子妹子妹子。現代科學說人荷爾蒙分泌的越多,人就越傻,照這個一說,秦二王(秦王二?秦小二?)當時應該是傻實心了。後來王朝更迭,朝代變換,這鍋粥就易了主。

這樣的統治,經歷了一代又一代一代又一代一代又一代一代又一代一代又一代一代又一代一代又一代一代又一代……

《史記》記載,漢文帝在遲暮之年,曾經看見一顆彗星划過當空,乃是不吉之兆。漢文帝舉起自己的酒盅,說道:「長星,勸爾一杯酒,自古何時有萬歲天子。」意思就是,雖然人們都說皇帝萬歲,但這碗粥再怎麼說,也不可能永遠這樣喝下去啊!

辛亥革命,一聲炮響,把京城那位喝粥的小皇上狠狠的嗆了一下,以至於從那張純金的餐凳上軲轆了下來。一人喝粥,全民喝湯的時代從中國歷史上過去了。一群軍閥不太明白變化,還想搶那個裝粥的鍋,去當那個掌勺的師傅,可是都死在了路上。

然而結果是分粥不徹底,還是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這時候一個主義佔了出來,規劃描繪了了一個每個人素質都很高,每個人都不搶粥喝,每個人都能分到一樣的粥的美好社會。「老鄉,和我們一起有粥喝」這是當時人間最美麗的承諾。

之後,這個世界一聲巨響,打出了一口新鍋。

這口新鍋,歷經滄桑,飽經風雨,還曾經差一點摔在地上。這口鍋,以及那位掌勺的師傅,以及那些站在那口鍋等待分粥的人們,都在努力著。

願今後世界,人人早上起來,都有粥喝。粥裡面埋著皮蛋,飄著瘦肉。那個裝著粥的碗上面,還有一個紅鬍子老頭傻乎乎的笑著。


看到題主的題目以後,我首先想到的是:分粥跟羅爾斯有毛線關係?

而且分粥這個想法雖然好,但是跟《正義論》有什麼關係?

當然,也可能是我當年上課時讀書讀得太分心沒有看到,所以我又翻了一遍羅爾斯的《正義論》,但是還是沒有看到有分粥的例子。

所以我現在我也再懷疑,到底是我的書版本不對,還是《正義論》中就根本沒有分粥的事。

於是我首先上知網查了一下,根據「羅爾斯」和「分粥」這兩個關鍵詞,查了一下結果有97條,但是真正相關的只有前幾條。

然後,我打開了其中最靠前的幾篇文章,最後我發現他們說東西雖然跟題主一模一樣,但是卻都沒有按照引用規範寫明白引用的來源。

所以我不得已就退而求次,就又去查百度了。發現跟他們說得羅爾斯分粥也跟題主一模一樣,例如百度百科,還有人民網

但是他們還是沒有標清楚具體引用來源,羅爾斯到底是在哪個版本的正義論的哪一頁舉出過這個例子。

所以我想還是去國外一些期刊網站上查一下比較好,但是我突然犯難了,這個粥到底咋翻譯啊?用哪個詞是用porridge,還是用congee,還是用gruel。因為我實在不知道羅爾斯當時的語境,所以不敢隨便瞎用。所以我就暫時用這幾個詞都作為關鍵詞都查了一遍,但是實在查不到有用信息。

所以我最後我決定用分粥的故事在百度上查一下,最後我發現的結果是

關鍵詞自動改為七個和尚,這讓自然而然我想起「僧多粥少」這個寓言,甚至使我有些懷疑,羅爾斯分粥是不是借鑒了古代中國和尚的分粥智慧而發展出來的一種理論。當然這種猜測是靠不住的。

所以我繼續以「分粥」作為關鍵詞線索在搜狗搜索中尋找分粥故事的具體來源,我貌似終於找到了分粥故事的原型,那就是英國歷史學家約翰·阿克頓

但是仍然沒有標明阿克頓將這個故事的出處在哪裡?最後我查到這篇文章,雖然是一篇網文,但明白地說出了我如此的鬱悶心聲。

所以,我就納悶了啦,知乎上咋這麼多民哲?民科呢?但更讓我鬱悶的是,知網和人民網上竟然還有人討論正義論和分粥效應?!如今現在知乎上也討論正義論和分粥效應!這就讓我更懷疑我國的逼格水平了!


其實我第一次聽這個故事的時候就在想

為什麼不找個量筒?

你看最後也說了「就像用儀器量過的一樣」,不就更加說明,用量筒能解決問題了嘛!

所以他們為什麼不找個量筒?

OK,我拘泥於故事,著了相了

可以摺疊了,不過我實在要說,這雞湯選的例子不夠好


這個案例,包括網上那些分餅,分家產,分樂器之類的案例,連分配的作用和目的都沒有搞清楚,就在那裡瞎談分配。

基於人性趨利避害,分配的作用就是通過調度好處來調度行為,讓行為服務於相應的目的。我們要把行為調度到哪裡,完全取決於我們的目的是什麼。然後根據目的設立分配原則。分配原則是分配機制的核心部分,它直接決定了我們將把行為引向哪裡,比如按勞分配,他的邏輯是,誰付出勞動誰將因此獲得好處,這個原則把行為引向勞動量。

分配的另一個要素是量化。就是對資源數量和主體貢獻大小進行量化,然後對應著進行分配即可。有交換的量化跟無交換的量化,是不一樣的,有交換的量化以一般等價物為主要工具,無交換的工具比較寬泛。

像這個分粥,如果粥是你的私產,你喜歡怎麼分都行,你拿去喂狗都行。事實上,你在進行分配時,一定有你的目的,要讓這個分配服務於你的目的,所以不見得是人人一樣多的。

如果這是公產,公產與私產存在這樣一種關係,誰能使公產最大化,誰將因此獲得好處。也就是說,公產產生的經營收入是人均分配的,但是公產的經營卻也是按貢獻分配的。而經過經營,這個粥的數量會增加,每個人所能分到的利益也都會增加。

這裡所說的貢獻,都是指對目的的作用,不同的行為對目的的作用是不一樣的,所以這些案例在我們這些長期研究分配的人看來,是非常搞笑的。這些案例一般用來說明分權的作用,事實上,根據人類行為趨利避害,你趨利,別人也趨利,也就產生了利益綁定的要求,利益綁定並不限於分權一種形式,所以,死盯著分權就無知了。

這些案例也常常用來說明分配的公平正義。但是公平到底是怎麼產生的?規則的生效,就在它的生效範圍內產生了平等,平等就是指這條規則對你這樣對我也這樣對大家都一樣,所以平等從來就不是沒有內容的平等,規則所規範的內容,就是平等的內容。我們可以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卻不應該空泛的說人人平等或男女平等之類的。在制定和執行規則時不偏幫任何一方,就產生了公平。但是任何規則本身是有偏向的,因為規則是服務於相應目的的,目的偏向哪裡,規則就會偏向哪裡。我們所說的不偏幫,只是相對於我們的目的而言的不偏幫,是指我們不應在設立規則時就先把你排除在外。


哪來這麼多事兒,隨便誰分,分完了抓鬮取粥不就得了。


如何看待啊。。。就是分粥效應完美應用於分粥這件事,其他的沒什麼實際價值。


方法一就算換人了也是一樣,所以就擺明了分粥人可以比其他人多,分粥人也付出相應勞動,但這分粥的活是個好差事,每個人都想干這個差事那就採取競爭制,誰競爭到了這個崗位誰就上,沒競爭上的就不要對「能多分粥」這個在競爭之前就擺出來的條件有意見了,因為誰上都一樣,只是上的人不是你。


這分粥效應考慮了粥是怎麼來的嗎?只能說有一定道理,但局限性頗大。


如果我是那個分粥人,我原來可以享受最多最好的粥,現在按第五種方法,你居然讓我最多跟別人一樣多?

我決會乖乖地好好分粥?

我會故意把一碗粥分的特別大,其他分得小小的

這樣用不了多久,那倒數第二個,倒數第三個,乃至倒數第N個,會對這個分粥制度再次不滿,最終起來反對這個分粥制度

最後我再出來代表「民意」:看,你們還是需要我吧? 不多給我點你們也沒得吃


哈哈哈哈哈

老鼠如何給貓戴鈴鐺?


什麼叫公平?粥夠分,平均當然可以,但如果不夠呢?老人說尊老,孩子說愛幼,女人說女士優先,男人說我幹活最多,你怎麼辦?


嗯……這是一碗鼓吹制度決定論的雞湯,寫的很好,可惜沒有用。

決定每個人得到的粥多少的,從來都不是什麼分粥制度。在每個人對粥的需求無限的前提下,一個約定一紙文書怎麼就能輕而易舉的約束每個人的慾望呢?喝粥的人怎麼就會心甘情願的接受分粥不公平的現實呢?這股約束力從何而來呢?故事的潛台詞是從制度而來。這就很可笑。這就好像說,我們制定一個遊戲規則,當事人對遊戲規則的反饋不會改變規則本身。反正要是我,在這種情況下粥都分給了打不過我的人,我肯定在第一時間把粥搶過來。這樣看來,這種制度雖然名義上很符合制度的描述,但實際上早已千差萬別。

當然,只有一種情況有這種可能,就是說這些稱為制度的口頭承諾與書面文字不是我們一般意義上的語言和文字,他們是咒語和神符,掌握了他們的人自然擁有制定規則並維護之的能力。那這實際上也不是制度本身在起作用,而是發出咒語和神符的人的魔力,換句話說,是社會各個團體力量博弈的結果在發生作用。或者更高中政治一點說,是社會的經濟基礎在起作用。這種魔力實際上是一種經濟力,他為所有者服務,那麼按照西方自由派的觀點,該經濟力的所有者只需追求自身利益就足夠了,換句話說,給自己那這分粥人也就因具備了統治地位的經濟實力而成為事實上的統治階級。

這個故事的第二種可能是各個主體間的實力或貧富水平相差不大,那這種情況下分粥本身就有極大的可能是公平的。

制度決定論實際是忽視了文字層面的制度與實際層面的制度實行結果的區別,並認為政府的命令與法律可以得到百分之百的貫徹,這實際上把政府等同於國家,把部分等同於整體,把結果等同於原因的書獃子思想。


羅爾斯這是在推廣他的無知之幕吧。

單純從分粥來看,不管誰來分,最後直接抓鬮最公平。


六個人把自己的權力讓度給一個人,這個人有權力支配分粥;同時這六個人不讓度自己的責任,而且這六個人要求分粥的那個人承擔分粥的責任。分粥的那個人只能喝最少的粥。一句話:權力可以讓度,責任不能讓度。即使六個人沒有分粥的權力,但是六個人完全支配責任,可以強迫分粥的那個人必須承擔責任。


我的看法是第二種方式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方法二:大家輪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雖然看起來平等了,但是每個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飽且有剩餘,其餘6天都飢餓難耐。結論:資源浪費。

從博弈論的角度來說,只要博弈雙方或者多方都有報復回去的手段,那麼必然會達到均衡。

假設甲分粥的時候,所有粥都分給自己,吃不完倒掉。那麼他會發現,在其餘六天里,他一丁點兒粥都分不到。於是甲餓死了。

而乙,嚴格按照誰給他分多少粥。輪到他當權時,就回報給對方多少粥(總數超過了就按照比例分,總之是按照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原則)。

最後結果是,不管誰在台上都會盡量按照乙方案來操作。因為人們知道,沒有無限期的權利,亂來在失去權利後是會被清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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