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部分的ICO幣都是基於以太坊的token嗎?也就是說是用以太坊創造出來的類似股權一樣的東西?

現在大部分的ICO幣都是基於以太坊的token嗎?也就是說是用以太坊創造出來的類似股權一樣的東西?然後放在以太坊的錢包裡面大家去炒? 那麼這個幣僅僅只是一個權益證明?但是沒有使用價值?

現在諸如什麼電競鏈、IOST、亦來雲、這些明星ICO項目都是用的以太坊代幣嗎?


跟股權的邏輯是截然不同的,股權是現代金融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有配套的公司法證券法等一系列法律,理論上和實踐上經歷過長時間的驗證,東印度公司的股票曾經持續分紅數百年。

而區塊鏈的「代幣」歷史不到10年,目前為止,只是技術上的一種標記符號。第一種區塊鏈「代幣」是比特幣,在技術上實現了分散式記賬、不可逆、不可篡改、基於離散化去中心化保存、無管制、任意點對點傳送等效果。因此被認為跟網路遊戲或其他中心化應用裡面的「代幣」有本質上的不同,並且認可度也完全不同,比特幣最早被賣大麻的人接受,你很難想像他們會接受魔獸世界的代幣,信任區塊鏈「代幣」的基礎,首先來源於其不可作弊、離散化保存的底層技術邏輯。

比特幣出來之後,得到了某種程度上市場的認可,在某些應用場景被當作貨幣在使用,作為開源軟體,代碼開放便於仿照克隆,因此陸續又產生了1000多種「類比特幣」代幣。這些「代幣」技術上跟比特幣沒有本質差別,裡面有一部分幣會摸索開發一些新的應用。比如比特幣出來後,第二種「代幣」namecoin(NMC)就基於比特幣的技術,開發了一套區塊鏈點對點域名解析系統(DNS)。

但是這些代幣因為沒有先發優勢,網路節點和算力沒有比特幣那麼大的規模,被篡改的概率安全威脅遠大於比特幣,如上所述,不安全的區塊鏈「代幣」會喪失其信任基礎。所以絕大部分的代幣因為沒有推廣起來,沒有節點和算力支持,信任基礎喪失,就會進入惡性循環,最後被拋棄。代碼可以複製,但是節點不能複製,複製了比特幣的代碼容易,但是要說服全世界分散式的10000個節點運行某種代幣,提供底層分散式存儲和安全驗證支撐是很難的。

而以太坊的出現,則給「代幣」的發行指出了一條明路,以太坊做了技術上的改進,使一個區塊鏈支持無限種代幣,那麼代幣的發行方就不用再擔心節點支撐的問題,直接復用以太坊的節點和信任基礎,這個概念是以太坊率先提出並實現,包括智能合約技術,除了提供代幣發行公共區塊鏈之外,還提供區塊鏈智能合約應用運行的運算平台。

如此一來,代幣發行的門檻降低了(連克隆比特幣的代碼都不需要了,只需要在以太坊上面敲入少數的指令就可以創建),同時更重要的是,在技術上減少或消除了區塊鏈信任基礎喪失的危險。一種以太坊上的代幣,不用自己去推廣節點和吸引算力進行安全保障。

代幣發行有幾種玩法:

其一:賣掉即結束。大概有數千種代幣都是這樣的,利用區塊鏈技術的神秘感,進行傳銷欺詐。傳銷是比較主流的區塊鏈「應用」場景之一。

其二:部分股權映射。某些有具體的功能的應用,會給其發行的代幣「賦權」,比如投票權、分紅權,相當於映射了部分股權的功能,有一個賭場的代幣,每個季度都持幣比率收到分紅,相對比較透明。但要注意,這種賦權並沒有法律保障,賦權本身是可逆的。

其三:作為應用結算符號。這些應用也許基於區塊鏈,也許就是傳統的中心化應用,但是指定其發行的代幣作為結算代幣。這種玩法其實應該是代幣的正常價值體現,即應用價值,代幣有沒有價值,在於應用,應用不同,代幣價值自然不同,魔獸世界的代幣跟QQ鬥地主的代幣意義應該不同。目前沒有看到特別成功的應用,主要是結合第一種玩法的比較多,就是號稱有具體應用,但是應用沒有用起來,代幣賣完了,立即關門大吉,應用停止開發。

其四:將代幣作為另外一種「代幣」的中轉。即募資用以太坊代幣,募資完成後,將代幣映射轉移到另外一個區塊鏈上的代幣。轉移後的代幣,仍然在以上三種玩法範圍之內。


其實這個不是新東西,碼農又一次發明了有價證券和證券交易所

區別就是碼農正在重新從猿人進化到人的路上

很快他們就會發現去中性化的香蕉和中心化的香蕉沒有本質區別


ICO的代幣大多採用基於以太坊的ERC20代幣,是因為以太坊的智能合約目前已經有非常成熟的應用和生態基礎了。

但是ICO代幣通常不應該被視為股權,恰恰應該被視為是使用權的證明。

沒有自己主鏈的項目,其token都需要「依附」於以太坊等主鏈,例如EOS、BTM等等未來有自己主鏈的公鏈項目,會在其主鏈上線後,通過映射等方式,將ERC20代幣轉換成自己主鏈的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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