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一個人的原因是什麼?
忘不了當時的自己。
其實我覺得,忘不了是人的一種貪心首先:為什麼會忘不了?就像紅玫瑰和白玫瑰的話一樣、忘不了過去的人,其實不代表現在的人不好,也不代表你真的會去選擇過去那個人,只是心裡有個小洞沒有填滿····你可以理解為慾壑難填····
我理解人都是自私的,忘不了那個人,也許只是希望別人也忘不了自己。希望TA無論和誰在一起,都還懷念自己···
第二:忘不了能怎麼樣?記憶是個奇妙的東西,經過了時光洗禮,那人的不好和缺點都消失了,記憶里剩下的都是好的記憶,沒有人會去懷念壞的東西吧~就好像你常常想吃的是什麼美味的東西而不是當年誤吞的蒼蠅。可是,如果那個人真正是千般萬般的好,當初又怎麼會離開,又怎麼會放手?無外乎TA不愛你或者你不再忍受···第三:TA的想法,網上盛傳的,前任進你的QQ空間並不是懷念你,沒準是指著你的文字對現任說:「看,這就是那個忘不了我的SB」。有沒有脊背發涼的感覺?真當自己是誰讓人三生三世念念不忘啊?再追溯一下過程,起點···都別以為自己當初是前世回眸換來的擦肩緣分了~那是電視劇里的東西,當初和你在一起,他追你就是因為你好看,或者好追。是他力所能及範圍內夠得到的選擇,權衡之下做的選擇而已。所以····大家都別當真了,過好自己比什麼都強,別沒事整一臉憂傷,那點念頭,還是掐死在心裡吧。珍惜現在,比什麼過去都靠譜。雖然那個人走了,但原本屬於他的位置一直都在。不是刻意給他留著,只是別人跟他不一樣,住不了他曾住過的地方,只能住別的地方。於是這位置便一直空蕩蕩的,有時候風吹草動,就嘩嘩作響。來往的人多了,經歷得多了,忘不了的人多了,心裡就七零八落的。
「也許我愛的已不是你 而是對你付出的熱情 就像一座神廟 即使荒蕪 仍然是祭壇 即使坍塌 仍然是神 」
人有三件事情,永遠都會覺得自己沒有發揮好:1、考試 2、和賤人撕逼 3、和男神(或女神)約會。
經濟學上有一個概念叫:沉沒成本。沉沒成本是指由於過去的決策已經發生了的,而不能由現在或將來的任何決策改變的成本。人們在決定是否去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不會去看這件事對自己有沒有好處,而是看過去是不是已經在這件事情上有過投入。比如:沒有抽完的煙,你覺得是花了錢的就應該全部抽完,不會考慮它對身體的傷害。你花了大價錢訂了一桌宴席,吃到一半發現自己已經飽了,你還是會繼續撐著吃下去,而不會在意是否會讓胃受到傷害,然後去看醫生,花掉更多的錢。因為這個宴席/煙你已經花了錢,不然虧了。同樣的道理:你在前任的身上投入了大量的時間、金錢、精力,讓你放下談何容易。因為你已經投入了這麼多,就算它再傷人,你也不會放棄。你以為你放不下他,其實你是放不下在他身上投入的沉沒成本,放不下為了那份感情努力的自己!你在他身上的投入已經發生且不會改變,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過好將來的自己。
至少90%的人都有過前任。分手時風平浪靜,其實內心早已翻江倒海。他們對我們的影響,就像是一個潰爛的傷口,久久難以癒合。心理學有一個心理現象叫「未完成事件情結」,我們對於事情的有始有終有時候會有一種近乎偏執的渴望。分手,可以;可是,為什麼呀?你必須得讓我明白。遺憾的是很多時候連想要轉身離開的人都未必搞得清楚原因是什麼,又或者也許有些明白可是又不好說明白,於是就模糊著。不過,這就留給了被分手的當事人最為難過的結,得不停地責問對方為什麼、不停地拷問自己哪裡不好、不停地質問別人那個替代我的人到底哪裡比我好了。對於這種情結的人,可以給自己寫一封信,對過去的自己做一個告別,把這件事情最後完結,或者隨著歲月的累積最終找到答案或者忘記答案。時間不會讓你忘記疼痛,只是讓你習慣疼痛,然後再也不疼。兩個人相處有開心的事情也有不愉快的經歷。可是記憶有一個奇怪現象,它會自動過濾掉曾經不愉快的細節,然後留下美好的回憶。然後剩下的人被這些美好的回憶,反覆折磨、傷口潰爛、體無完膚。人類憂愁的大部分緣故,是不是記憶力太好?
感情里,不管對錯,深情從來都是被辜負,只有薄情才會被反覆思念。你以為他是高冷的人,其實他只是暖的不是你。你失去的渣男(或渣女),就像是一坨屎,丟在地上,漸漸的被風乾,失去了屎的氣味,變成了巧克力色,於是你又撿起來,嘗了嘗,結果還是那一坨屎,媽蛋! 這樣不衛生,真的。失去之後就:不要賤,不要見。
因為你沒有得到。
這個人會像陰影一樣一直伴隨著你的心情,因為有它,你會被陰影籠罩著,但也是它,會換來你脫胎換骨的成長。它會完成它的使命,護送你直到那一天——找到適合你的那個對的人的那一天。因為總是心存僥倖。如果我也離開了,那我們就真的不可能了。(淚目)
因為害怕如果萬一哪天你回頭我不在
我一直覺得忘不了一個人(忘不了也不前進的那種)是自己太弱小 沒有膽量
因為不能從一次失敗的感情中走出 不能面對過去失敗的自己 不能戰勝一個人面臨未來未知的恐懼 還留戀過往煙消雲散的美好止步前進也許人不輕狂枉少年 經歷過一兩回自然就知道 誰是最該珍惜的什麼是最該把握的了與那個人相處的過程中發現了自己
你還沒學會或學完Ta身上的優點。
1. 曾經的你愛得太深,最終也因此傷得太深
2. 即使很多年過去了,再也不曾遇到過可以與之相比的人。那個人,在你心中太過美好,以至於之後遇到的每一個人都比不上TA。3. 曾經的那個人對你的影響太大,從你的興趣喜好到行為舉止,都帶著TA的影子。因為在很久很久以前,你就開始無意識地模仿著對方的一切,即使有一天不在一起了,可你早已成了另一個TA。4. 不甘心放下曾經的付出,不甘心捨棄曾經的美好。與其說是忘不了那個人,不如說是不甘心忘記那段與對方共度的美好時光,以及那時的自己。
5. 因為得不到,所以才會覺得分外美好,念念不忘,對於物也好,對於人也罷,都是這個道理。
滿足以上任意一點或者全部,就是你念念不忘的原因還沒有人來把他從你的腦海中擠走
原因是他在你的「回收站」,而你卻不捨得點[清空回收站]。
忘不了一個人,就像一直好不了的口腔潰瘍,雖然很多時候沒什麼感覺,但是早起刷牙的時候,水一進口,潰瘍的部位就會感到一陣疼痛,那個時候才會想起來自己得了口腔潰瘍。就像那個人一樣,也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記起來,隱隱作痛。
可是我們終究知道這個東西會好,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好。
就像記憶,我們以為忘了,但是大腦只是幫我們在某個部位,長了個新的口腔潰瘍,等著什麼時候再突然記起。
哪有忘不了,只是不想忘
-因為難忘。-
新歡不夠好,時間不夠長。
我知道,我不僅是懷念你,更多的,還是懷念那個能做自己的我。
因為人的獨特性,不可複製性。
十五歲時喜歡上的男生我現在快21。 為什麼忘不了,不知道是因為被撩得太入戲,還是他太懦弱。2013農曆年的時候給我打跨年電話,說他家人翻到我兩的幾千條簡訊以為是他女朋友的時候,聲音里滿是笑;冬天裡一起捧著一個暖手杯,慢慢感覺他的手指覆上我的手的時候;陪我逃課陪我去江邊打盹陪我打七個小時球,生日的時候因為住校隔著一棟樓的距離電話煲到12點的時候...高中畢業他說只是把我當成妹妹。我不是男生,我不能揣測他的真實想法,也許這就是他,對妹妹也這麼好的男人?我就是喜歡他,即使我們現在只是偶爾寒暄幾句,即使他在我有了男朋友以後不久有了女朋友,即使我後來又談了三年戀愛。可是我好像已經失去了愛一個人的能力。 像被撕碎正文只剩結局卻被要求重寫的怔怔的傻子。
我不知道還要持續多久。離開他的三年里我依然不止一次夢到他,那個心裡最重要的位置,也許在那時已經長成了他的形狀,烙上了他的印記
匿了執念,執念,滿屏都是執念,就你們理性,懂的多。既然承認愛是一個虛無縹緲的東西,就不要談什麼執念了。要生物學心理學來給你解釋更理性,噁心不,一個人一輩子有多少時間?能幹多少事情?我願意花我的時間去想她念她,是執念也好,是自戀也罷,我知道我為什麼喜歡,為什麼愛,為什麼放不下就行了我也願意喜歡,願意愛,願意放不下,需要那麼叨叨那麼多麼。我看答案都一個比一個喜歡勸誡別人,以為都跟你們一樣啊。別人的時間,精力怎麼花是別人的事情,不需要你們這些人叨叨。單戀不打擾人家惹著你們誰了么。
因為不甘心…
他欠我太多!他欠我一個擁抱、欠我好多頓飯、欠我好多禮物、欠我一場美好浪漫的戀愛!卻唯獨不欠我默契,默契到多年來天天亮著頭像卻彼此從不聯繫!
因為不甘心。
他對你的記憶太深刻——不然是他影響你太多,就是你影響他太多。
因為沒有得到,一切都停留在想像中,失真又美好
因為在那之前沒受過挫折吧。
沒死心。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我們的記憶存儲在細胞里,任何想遺忘,想捨棄和她養成的習慣,就像是從心上挖肉,不斷地疼痛。而且,心裡的窟窿也在那時暴露出來了。真要忘記,除非粉身碎骨。既然如此,當它們是原癌基因算了吧,不要碰。只是,也可能會存在應激反應,哪天碰到又會本能地起反應了……
有時候在想是因為你懷念那種一直記得的感覺。或許當哪一天你們又重逢或怎樣,那種感覺可能就變了。
因為你自己根本就不想忘
我經常這樣騙自己:
「也許是還沒遇到更好的吧?」
你前腳剛讓郭德綱踹了,然後轉身林志穎給你接著了。你說你還忘不了前任?不捨得當時的自己和那時心裡的ta,有種越是幸福越是膽怯,最後幸福溜走後的不捨得!
忘不了一個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忘不了那段時光,忘不了那些經歷,忘不了那時最好的年華,忘不了那個自己,不如通過一些渠道暗暗地弄到他現在的照片,都不用知道近況,看著這個和以前截然不同,甚至略微有些發福的近似於陌生的人,相信很多人都會有物是人非的感覺,那些小情懷小感傷也就隨之淡下來了
因為看到的每一個人都像你。
不甘心自己被分手,還有忘不掉的一定是愛的更多的那個 你付出太多想要有回報
上一次傷的不夠疼。
因為:時間還不夠長
忘不了自己對對方的付出
忘不了那個人。
他會把我所有的照片和寫過的文字做成一個網頁,我什麼都不記得了只記得那種感覺。
其實那時他才高一,白衣飄飄,溫潤少年郎。現在分開了。可能永遠,都沒有這樣的人了,明明是生命里的過客卻變成記憶里的常客
「我對你仍有愛意 我對自己無能為力」
不請自來,處女答】
安同學大約在2005年剛剛開設英語五年級的我,帶著天生對英語的厭惡拒絕學習,導致成績一落千丈。父母著急給我報了一個英語培訓班。老師是個胖胖的年輕姑娘,一個人在一層樓中教我們。第一次過去看見老師還在教另一個同學,好巧竟是我的同班同學,之前雖然一直一個班但真的沒有怎麼交流過。姑娘個子高高的,皮膚有一點點黑,眼睛大大的很好看,這大概是我第一次這麼仔細觀察她吧。
開始上課,老師只有我們兩個學生,我倆都規規矩矩的坐在凳子上。女生帶著天生的優勢英語比我好很多,老師自然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事事拿我和她比較。我則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在那個年代成績好像是最不重要的事。
英語成績完全沒有什麼提升,但我和她的關係卻突飛猛進到了友誼的頂點。每天補課比較晚,一起回家一起玩,路上總有千千萬萬的話題,雖然家是一個方向但並不順路,我依舊願意多花半個小時和她一起回家。一天我和一個朋友發生爭吵我去追他,她不知從哪過來替我一把抓住她,手上的東西散了一地,我蹲下開始替她撿東西,一件一件撿的很慢心裡想著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人。撿起所有東西後也不想去和那個朋友生氣了,整個人都目光再也不能從她身上移開了。
依稀記得那天補課班停電,我們兩個人呆著無聊開始一個屋子一個屋子的亂串,在走廊的盡頭有一個通向外面的窗子,我倆人小膽子卻很大,心照不宣的一起爬了出去,在二樓的窗子外面是一層輕薄的擋雨板,我倆在擋雨板上跑來跑去,最後就讓老師抓了回來。老師嚇壞了一人在我們手上敲了幾下,老師敲得很用力,我倆卻互相低著頭傻呵呵的笑著。
六年級到了,我們停止了補課,大概我的媽媽也發現這樣是根本沒有用的。不能一起上補課班我倆的交集一下子少了好多,不過她卻要過生日了。那天我揣著十元錢的巨款上街給她開始選禮物,找啊找啊沒有什麼滿意的,猛的看見了一個水晶擺台,中間是一個帶著小帆船的人,一切都很平常,肯定沒人注意到那擺台上面一行淺淺 I LOVE YOU。最近我又見到那個擺台,十年了不知道她有沒有發現那行字就是我想對她說的。
小學升初中那個假期也是最美滿的吧。我們一起灌水氣球去打別人,躺在她家房頂上去看很遠的地方。她家有隻狗狗聲音很沙啞,總是沖著我叫也很想咬我,大概那時候他是在嫉妒我吧。最近她告訴我狗狗也死了,原來她離開我的世界足足有一個狗的一生,其實那些時間也夠我最好的時光了。
偶爾想想我好像只是對她一廂情願將她的好無限放大,單戀一個人真的好可怕。性生活和諧
記性不錯~
是因為現在還一個人!
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你還是你,有著一喊就讓我心顫的名字
得不到
因為他偶爾給的幸福感與長時間的痛苦相抵消了
有的人說不清哪裡好,但就是誰都替代不了。
忘不了那一次次深情的注視,在那回憶里,他似乎沒有離開我……
他欠你錢沒還。
忘不了一種習慣
因為還沒有遇到比他更好的
或許是真的是不甘心,忘記不了那個時候的自己
在特殊的時空里給予了你特殊的善和愛。
就像《一起同過窗》的林洛雪,因為畢十三是林落雪黑暗童年裡的一道光,儘管對方的關心也只是為了三個棒棒糖。
就像《芳華》里的何小萍,因為劉峰是唯一給予她善意與尊重的人,儘管劉峰對每個女孩都是一樣的。
所以忘不掉的是,那個曾經被善待和珍愛過的自己。而在茫茫人海中送給你善的那個人,就成了你生命里的,雪中的炭,夜裡的燈,被一生銘記與感激,無法被取代。
沒有真正的忘記吧。只有放下,沒有放下的原因大概是不甘心。
時常聽到一首歌就會想起某一些人,時間和記憶產生了化學反應,我記憶里的一些人我都只有那麼一兩件美好的記憶,他們都很好,真實卻不是這樣。沒有放下的那個人,存在記憶里那麼多年的那個人,慢慢由一個真實的身邊的人變成了一個大概印象的詞。我也許早已經放下了,可我還沒有完整的結尾。因為他們存在我的記憶里呀!那一面是我們沒有預知的最後一面。我們不知,也想不起最後一面我們是否彼此還是笑著打鬧,那一天已經過去好久了。某一天我熟練的找到他的聯繫方式,和他打招呼,與他正式告別,我需要儀式感來告訴我,這篇兒真的翻了。那天之後,心裡才痛快起來。關於閨蜜初二同班同學,初三四劍客,高二才真正交心這時能稱之閨蜜了,高三吵架,有隔閡了,沒有那種閨蜜的感覺了,大一四人都在武漢,約過一次,也不愉快,再沒聯繫直至今年十一,她發消息我,她說,在家看到悟空傳這本書,(我高二很喜歡的,各種安利,還買書送給喜歡的人們)就很想我,想和我說一聲。之後聊起電影……約著一起回學校,回到了高中狀態。沒有刻意的和好,她給我買車票的時候心裡很開心,以前說好的當彼此的伴娘,做彼此孩子的乾媽,約好的娃娃親全又都可以實現了。沒有聯繫的這幾年裡我對她的感覺就是,再也沒有當初的感覺,從此要錯過了。很可惜,我們曾經那麼開心,但也沒辦法。之所以忘不了他,是因為知道他再也不是自己的了。從今以後,回憶里一直有他,未來卻不可能有他。
沒什麼 因為賤 愛得太卑微 不願意狠下心來
自己沒想通 和對方沒啥關係
個人覺得 忘不了一個人 其實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總有一個人能給別人給不了的東西 成為你心目中無法取替的一部分她留下來的東西 也許是我這輩子都不會再去經歷的東西 她給我的愛 也許也是我這輩子最銘心刻骨的愛 她給我的失望絕望 也許也是我這輩子最難過的時候但即便這樣 心裡不還是有著她的存在嘛 即便生活過下去 日子走下去 你依然忘不掉當初愛她的自己 不是嗎依然會在深夜 聽著歌就想起她了嘛其實還有一部分原因 應該是自己的不甘心吧 我不甘心就這樣 和你斷掉這好似幾輩子修來的福分 不甘心好像就這樣從相遇 相知 相愛到再見真的是再見了吧 忘不了你的淚 忘不了你的好忘不了你醉人的纏綿也忘不了你的誓言
你以為她其實喜歡過你
你以為她還喜歡你你以為你們有可能,只是還差一點點氣質你以為你只差一個髮型你以為你只差一個微笑到最後你發現,其實沒有什麼以為,過去了就已經過去了,錯過了就是錯過了。那年夏天她沒有抬眼看過你,哪怕之後你披星戴月,滿身榮光的歸來,也與她沒有半點關係。
你始終覺的,再給自己一次機會,或者再來一遍,你可能得到那個微笑。事實上,重來不過是把事情又一次搞砸罷了。無論如何,都不可能了。
你只是不甘心罷了!真的忘記是不需要刻意去花費力氣的。
其實你在他心裡沒那麼重要
你離開了,他的生命中會出現其他人
和你不一樣同樣能給他來帶快樂的人
所以不必心懷歉意和不甘
你要更愛你自己
字寫的難看,寮筆,寫不下去。
想要打下心裡想說的話,寥寥幾句不成文,也就停下了。一直被低落的情緒環繞,再假裝開心也不會笑的出來。耳機里的歌唱的都是有力的震動著耳膜,我心裡的瓣膜,還是許久沒有打開,血液也是暗淡無色的樣子。不想說三年,不想說那裡,不想說我們,揮之不去,我能怎樣,餘生很長,你最難忘。好想拉一隻大提琴,清晨,搬在你家樓下,在你未醒來之際,拉給你聽,那聲音一定很絕吧。心裡想過太多我們相遇的場景,可是沒有,如果不是我確定我還在這裡,我都以為我們在不同的城市裡生長了。讓我看一看你好不好,我站的遠遠的看著就好。你多善良啊,
善良的讓我感覺無可挑剔,我又怎麼會挑剔,每次低落到了極點,都在想這是老天對我的考驗,我在堅持一次,說不定就可以離你更近了一點,我想靠近你,或者從未遠離你,我們是打心裡在乎對方的啊,兩三年的時間,哪還有什麼脾氣,擔心,害怕,想念。寫著寫著越來越不知所言,如果在我們面前是一層鐵做的桎梏,就算用頭去撞的流血,我也會毫不猶豫地。毫不猶豫的選擇靠近你,待在你身邊。我們這輩子遇見了,是我最幸福的事情,小雨,你聽見嗎,我喜歡你,很喜歡 很喜歡,小雨16年八月份 17年六月份忘不了,也深知回不去。
不敢相信情已逝,不能接受愛已遠。愛情,是一場盛宴,身著華服,眼睛閃亮,最美麗的自己,連同他和記憶,又怎麼能忘記?
因為 在是與非的景色里 我最喜歡你
忘不了自己對這個人產生的感覺忘不了和這個人那日子的時光
忘不了,原因很多也很少,不過不想說,哪有那麼多的大道理,我只知道忘不了她,無論別人怎樣嘲諷,可就是忘不了,若是有天她需要或是有些許麻煩,有個信,必到。沒有理由,只因為是她,哪裡還需要什麼理由,即使她心裡沒你,又如何
因為結局太不堪。因為總是不明白為什麼。因為欠一個合理的解釋。因為沒有過曾經。
因為他給得傷害還不夠。忘不了的,不過是他曾經對你的好,他給的這點點傷害還不足以讓你死心。
其實更多的是忘不了那段時光,忘不了那段時光中的自己,比如今天聽歌的時候無意間隨機播放到那首好幾年前很喜歡的歌-一首當時紅極一時的民族風草原歌曲,這首歌一直在漫長而又隱秘的過程中給予我堅持下去的動力和勇氣,直到今天聽到前奏響起的時候還是一下子就會想到初見他時的心境,還有無數個單曲循環的夜晚,以及那段時光中那個積極努力靠近他的自己。
你那麼好,我怎麼捨得忘記
直道相思了無益 未妨惆悵是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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